深化人民法院司法职能 切实服务发展方式转变
2010-11-22 15:22: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院长 邓国平
  为人民服务一直都是人民法院对其司法职能的科学定位,这不仅贴合人民法院的服务职能,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随着法律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广泛运用及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用的日益明显,人民法院也理应借助不断深化的司法服务,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为目的,通过审判服务为主导的服务机制,为切实加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

  深化司法服务重在更新服务思想。人民法院身处化解纠纷的最前沿,直面社会矛盾,理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服务举措去减少社会对抗,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但长期以来留存在部分干警心中的陈旧的思想观念仍旧在发挥着负面阻滞作用,或多或少影响了法院司法工作的开展,影响着司法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在社会发展方式已进入重要转型阶段的今天,人民法院更要从服务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角度去深化服务理念,并以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为契机,以优质服务为导向,在灵活运用裁判方法、完善司法创新举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同时,努力在广大干警心中树立一切为了党的事业、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宗旨意识,确保服务思想的与时俱进,彻底杜绝陈规陋习,构筑好为民服务的思想堡垒。

  深化司法服务重在完善服务机制。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日趋复杂和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面前,人民法院无疑要抢占先机,及时亮出自己的服务“利器”,打造司法服务的桥头堡。

  可以说,不断推陈出新、创新服务举措是人民法院深化服务职能的有力途径,更是对法院服务机制的科学健全。人民法院要以深化服务职能为契机,加速构建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服务机制,将各种有助于司法服务且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便民利民举措运用到工作中去,以远程立案、邮件立案等立案新规减少群众立案奔波之苦,以巡回审判、特色法庭等诉讼新策予民更多诉讼便利,以诉讼费缓、减、免、司法救助基金以及社区矫正等新制为司法服务注入更多的司法人文关怀,进一步加速人民法院服务机制建设。

  服务重在跟进中心工作。时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已成为人民法院的服务主流,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指针。

  人民法院必须紧紧围绕当前的各种重点工作,将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到司法服务中去,确保司法服务紧跟发展需求、紧跟时代脚步。特别是对“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工作方略,人民法院要伺机而动,加大能动司法服务力度,依托日益深化的司法服务和日渐完善的服务体系解决好各种利益冲突,及时化解利益纠纷,依法保障、引导、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助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切实紧跟和服务各项中心工作,妥善审理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为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目标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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