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不腾房 执行和解续和气
2013-01-09 11:28: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石门频道 | 作者:欧阳高鹤 覃道敏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易某等25户业主申请罗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人员倾力调解下取得了圆满的结果,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自愿履行完毕告终。
申请执行人易某等25户业主与被执行人于2009年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3年,本应于2012年的2月28日到期。因被执行人以在租期内对门面进行了大量改造和装修为由,要求继续续租,双方协商无果,诉至该院。经该院判决并生效后,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于2012年10月底前将门面腾退。该院自2012年9月14日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虽经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到庭协调该案的执行,但被执行人均未按时到场,致使本案的执行受阻。
因双方当事人在当初的交易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误会和矛盾,对立情绪较为严重,无法组织协调,后经该院领导和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协商,得以让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谈和解方案,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易某等25户业主与被执行人于2009年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期3年,本应于2012年的2月28日到期。因被执行人以在租期内对门面进行了大量改造和装修为由,要求继续续租,双方协商无果,诉至该院。经该院判决并生效后,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于2012年10月底前将门面腾退。该院自2012年9月14日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虽经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到庭协调该案的执行,但被执行人均未按时到场,致使本案的执行受阻。
因双方当事人在当初的交易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误会和矛盾,对立情绪较为严重,无法组织协调,后经该院领导和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向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协商,得以让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谈和解方案,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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