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优秀、自我超越、系统领先
——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体会
2012-09-24 16:01: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袁军
2010年4月,继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之后,中组部、中宣部发文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是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党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创先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优是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五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这一活动的目标和内容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活动要求联系实际,注重实践,务求实效,广泛参与。
按照以上要求,两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带领全院党员和干警积极参与投入,干警思想觉悟能力素质得到提高,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动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得以弘扬,在院内营造了勤奋进取、敬业尽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我院的队伍建设、职能作用发挥和改制移交等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成绩,基本实现了创先争优活动的预期效果。
一、确立活动目标内容和基本思路
2010年4月,我院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提出了“常态优秀、自我超越、系统领先”的创争口号和“干警争做先进个人,部门争当先进集体,全院争创先进法院,个人保部门,部门保全院”的“三级争创、层层包保”的基本思路,并且下发了《争创“先进法院”包保责任一览表》,明确先进考评的内容、标准和责任部门,确定各部门和干警的争创任务,将争创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以争创活动带动和促进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审判工作上,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讲求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在法院管理上,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形成从严管理、细节管理、科学化管理;在队伍建设上,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为引领,推进我院的党建队建工作;在廉政建设上,以廉政风险防范为重点,整肃纪律作风,确保公正廉洁。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运用民主生活会、党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体会交流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干警座谈会、参观传统教育基地、法官宣誓、建党九十周年歌咏活动、学习模范法官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张勇、厉莉、李红星先进事迹等形式,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法官的尊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和主动性自觉性,打造培养“学习型、实践型、创新型、奉献型”法官的良好环境。两年来,持续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举办“法院开放日”;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沿线、进媒体”;办网站、开专栏、发司法建议;组织岗位练兵、司法能力比赛和案件质量评查;交流评选推介优秀调研成果等,形成了公正高效办案、主动热情服务、积极开展宣传的良好态势。
我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对全院干警做出承诺,并在内网公示,表示创先争优和接受监督的决心。党支部提出了建设“四强党支部”和争当“四优党员”的目标,“四强”即:思想引领力强、任务保障力强、工作落实力强、组织凝聚力强;“四优”即: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院党组号召大家经受住改制移交的考验,克服困难和不利因素,坚持创先争优不动摇、各项工作不滑坡。
三、实行多元化激励机制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制定了《先进集体考核评比办法》《通报表扬制度》《关于通报事项的规定》《集体活动组织办法》、《调研宣传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规划》等,考核指标实打实,硬碰硬,尽量减少主观人为因素,评比手段和结果更加客观科学。我院坚持采用表扬、评先、奖励、排序、批评、警示、处罚等方法,调动激励干警积极性。每季度通报考核指标情况,并作为评先推优和考核中层领导的重要依据,促进各部门强化管理和全院工作质量效率的提高。截止2012年9月,我院共计发布表扬通报113期、990人次,内容涉及审判、执行,学术研讨,调研宣传,工作创新,文体活动、评先获奖等诸多方面。两年来,有8人次入选调研人才库、10人次入选宣传人才库,逐渐形成见贤思齐、勤奋进取的良好局面。我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院;民庭、研究室、刑庭、执行庭、立案庭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三等功集体、铁路局优秀政法单位;院党支部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党支部和局机关先进党支部。1人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优秀共产党员;2人在北京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中分别被评选为刑事、民事审判业务标兵;1人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女法官调解能手;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人被评为铁路局优秀政法干警。2010年我院35人次获得各类先进表彰;2011年,先进表彰达到 47人次。越来越多的干警将自己融入到司法事业和法院集体中来,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工作成绩。在近几年的改制移交时期,全院干警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改革的得失,面对大量全新复杂的具体任务,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调办事能力,完成了移交协议研究修订、人员身份过渡、法职任命、工资社保医保办理、离退休金核发和人员移交、资产核查移交、汽车报废更新购置等事项,保证了干警开支、看病和办公经费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确保了队伍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实现了平稳过渡。
综上,创先争优活动带给了我们正能量,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我院的创先争优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我们在创争意识、创争精神、创争措施、创争效果方面还有上升的空间。我们在思想境界、担当精神、服务意识、能力水平、责任心、纪律性、自觉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要不断解决我院的突出问题,弥补不足,把人员素质、党建队建和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四、巩固拓展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
今后,创先争优将转入常态化长效化,我们将继续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在争创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一是在思想上继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我院改制移交后,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强院如林人才济济的北京市法院系统创先争优,难度可想而知,但是,我们绝不妄自菲薄,要看到我们的优势劣势,扬长避短,最重要的是每位干警都做到高标准履职,保持常态优秀、不断自我超越,争取系统领先。始终保持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见贤思齐、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树立对我院发展和个人发展的信心,焕发精神,勇于担当,主动投入到艰苦复杂的工作任务中去,在觉悟、境界、能力、水平、作风等各方面历练自己,增强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注重良好品行的养成,关心集体,团结同事,先公后私,乐于奉献,树立团队精神,积极为集体争得荣誉。
二是在行动上继续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我院的“三级争创,层层包保”的争创活动责任制将转为长效机制,我们的工作标准主要是最高法院规定的31项指标,还有我院自行制定的考核项目。每季度通报,年终评比,及时对比分析校正。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有个高标准严要求,不能甘居落后,要有作为有进步,争取在本部门处于领先位置、在本工作领域做出突出业绩,特别是共产党员要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关于带头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号召,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严格纪律作风。坚决杜绝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的行为;杜绝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执行公务的行为;杜绝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杜绝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行为;杜绝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办结的行为;杜绝以权谋私或违反规定吃、拿、卡、要行为。
三是在管理上继续落实创先争优责任。院领导和中层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完成任务,还要带队育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部门都要担负起创先争优的具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不能因不达标而拖全院的后腿。所有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敢于批评,严格管理,克服好人主义,遏制歪风邪气,爱护鼓励先进,培养选树典型,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要以培养人才为己任,注重本部门成员的锻炼培养,使他们有机会有舞台展现才干发挥作用,不能因领导原因耽误和埋没了人才。
四是在作风上继续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我们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绝不能欺压怠慢百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正确行使手中的领导权、审判权和管理权,自觉接受监督。把预防渎职侵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和完善对人、财、物、事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院干警做到政治清醒、责任清楚、生活清白,杜绝权力运行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还要克服慢作为、不会为以及懈怠、推诿、拖沓、粗心等不良行为,做到廉洁勤政一心为民。
按照以上要求,两年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带领全院党员和干警积极参与投入,干警思想觉悟能力素质得到提高,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动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得以弘扬,在院内营造了勤奋进取、敬业尽责、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我院的队伍建设、职能作用发挥和改制移交等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成绩,基本实现了创先争优活动的预期效果。
一、确立活动目标内容和基本思路
2010年4月,我院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提出了“常态优秀、自我超越、系统领先”的创争口号和“干警争做先进个人,部门争当先进集体,全院争创先进法院,个人保部门,部门保全院”的“三级争创、层层包保”的基本思路,并且下发了《争创“先进法院”包保责任一览表》,明确先进考评的内容、标准和责任部门,确定各部门和干警的争创任务,将争创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以争创活动带动和促进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在审判工作上,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讲求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在法院管理上,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形成从严管理、细节管理、科学化管理;在队伍建设上,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为引领,推进我院的党建队建工作;在廉政建设上,以廉政风险防范为重点,整肃纪律作风,确保公正廉洁。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运用民主生活会、党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体会交流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干警座谈会、参观传统教育基地、法官宣誓、建党九十周年歌咏活动、学习模范法官宋鱼水、陈燕萍、詹红荔、张勇、厉莉、李红星先进事迹等形式,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法官的尊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和主动性自觉性,打造培养“学习型、实践型、创新型、奉献型”法官的良好环境。两年来,持续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举办“法院开放日”;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沿线、进媒体”;办网站、开专栏、发司法建议;组织岗位练兵、司法能力比赛和案件质量评查;交流评选推介优秀调研成果等,形成了公正高效办案、主动热情服务、积极开展宣传的良好态势。
我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对全院干警做出承诺,并在内网公示,表示创先争优和接受监督的决心。党支部提出了建设“四强党支部”和争当“四优党员”的目标,“四强”即:思想引领力强、任务保障力强、工作落实力强、组织凝聚力强;“四优”即: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院党组号召大家经受住改制移交的考验,克服困难和不利因素,坚持创先争优不动摇、各项工作不滑坡。
三、实行多元化激励机制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制定了《先进集体考核评比办法》《通报表扬制度》《关于通报事项的规定》《集体活动组织办法》、《调研宣传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规划》等,考核指标实打实,硬碰硬,尽量减少主观人为因素,评比手段和结果更加客观科学。我院坚持采用表扬、评先、奖励、排序、批评、警示、处罚等方法,调动激励干警积极性。每季度通报考核指标情况,并作为评先推优和考核中层领导的重要依据,促进各部门强化管理和全院工作质量效率的提高。截止2012年9月,我院共计发布表扬通报113期、990人次,内容涉及审判、执行,学术研讨,调研宣传,工作创新,文体活动、评先获奖等诸多方面。两年来,有8人次入选调研人才库、10人次入选宣传人才库,逐渐形成见贤思齐、勤奋进取的良好局面。我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院;民庭、研究室、刑庭、执行庭、立案庭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三等功集体、铁路局优秀政法单位;院党支部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党支部和局机关先进党支部。1人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优秀共产党员;2人在北京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能力比赛中分别被评选为刑事、民事审判业务标兵;1人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女法官调解能手;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4人被评为铁路局优秀政法干警。2010年我院35人次获得各类先进表彰;2011年,先进表彰达到 47人次。越来越多的干警将自己融入到司法事业和法院集体中来,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工作成绩。在近几年的改制移交时期,全院干警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改革的得失,面对大量全新复杂的具体任务,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调办事能力,完成了移交协议研究修订、人员身份过渡、法职任命、工资社保医保办理、离退休金核发和人员移交、资产核查移交、汽车报废更新购置等事项,保证了干警开支、看病和办公经费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确保了队伍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实现了平稳过渡。
综上,创先争优活动带给了我们正能量,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我院的创先争优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我们在创争意识、创争精神、创争措施、创争效果方面还有上升的空间。我们在思想境界、担当精神、服务意识、能力水平、责任心、纪律性、自觉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要不断解决我院的突出问题,弥补不足,把人员素质、党建队建和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四、巩固拓展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
今后,创先争优将转入常态化长效化,我们将继续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在争创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一是在思想上继续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我院改制移交后,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强院如林人才济济的北京市法院系统创先争优,难度可想而知,但是,我们绝不妄自菲薄,要看到我们的优势劣势,扬长避短,最重要的是每位干警都做到高标准履职,保持常态优秀、不断自我超越,争取系统领先。始终保持敢为人先、争创一流、见贤思齐、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树立对我院发展和个人发展的信心,焕发精神,勇于担当,主动投入到艰苦复杂的工作任务中去,在觉悟、境界、能力、水平、作风等各方面历练自己,增强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注重良好品行的养成,关心集体,团结同事,先公后私,乐于奉献,树立团队精神,积极为集体争得荣誉。
二是在行动上继续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我院的“三级争创,层层包保”的争创活动责任制将转为长效机制,我们的工作标准主要是最高法院规定的31项指标,还有我院自行制定的考核项目。每季度通报,年终评比,及时对比分析校正。每个人都要对自己有个高标准严要求,不能甘居落后,要有作为有进步,争取在本部门处于领先位置、在本工作领域做出突出业绩,特别是共产党员要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要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关于带头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号召,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严格纪律作风。坚决杜绝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的行为;杜绝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执行公务的行为;杜绝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杜绝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行为;杜绝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办结的行为;杜绝以权谋私或违反规定吃、拿、卡、要行为。
三是在管理上继续落实创先争优责任。院领导和中层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完成任务,还要带队育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部门都要担负起创先争优的具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不能因不达标而拖全院的后腿。所有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敢于批评,严格管理,克服好人主义,遏制歪风邪气,爱护鼓励先进,培养选树典型,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要以培养人才为己任,注重本部门成员的锻炼培养,使他们有机会有舞台展现才干发挥作用,不能因领导原因耽误和埋没了人才。
四是在作风上继续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我们倡导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绝不能欺压怠慢百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正确行使手中的领导权、审判权和管理权,自觉接受监督。把预防渎职侵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和完善对人、财、物、事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院干警做到政治清醒、责任清楚、生活清白,杜绝权力运行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还要克服慢作为、不会为以及懈怠、推诿、拖沓、粗心等不良行为,做到廉洁勤政一心为民。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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