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民一庭获“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称号
2012-06-03 09:53: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云峰 黄友学
  6月1日,陕西省妇联负责人来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表全国妇联向陕西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颁发了“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奖牌,同时,省妇联授予省高院“妇女之家”荣誉称号。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勉励省高院机关妇女同志要坚定信念、不骄不躁、学习先进、凝聚力量,为西部强省建设和人民法院事业做出新贡献。

  近年来,陕西高院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求,全面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广大女法官的综合素质不断得以提高,取得了显著成绩。该院民一庭先后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省级“巾帼文明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审监庭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有6名女法官获全省办案标兵称号,3名女法官获“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1名女法官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还有多名女法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其他部门的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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