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中院深入开展“传帮带”结对指导工作
2012-08-15 15:39: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口频道 | 作者:李玉杰
为进一步丰富法官培养方式、创新法官培养载体、拓宽法官培养渠道、有效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传帮带”结对指导工作,加强岗位培训。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传帮带制度作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抽调一批理论素养高、法律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与初任法官、预备法官的“传帮带”结成“传帮带”结对指导小组。指导法官一般由本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委员,业务庭室的正副职和审判实务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责任心强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组成。指导对象主要是刚任命为法官不满3年的新任法官、跨审判专业岗位调整需要指导的审执人员和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在本部门靠后的审执人员。在每年初,对资深法官与初任法官、预备法官进行分组,把“传帮带”结对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因材施教,发展特长。该院针对不同类型的指导对象,采取不同指导侧重点进行指导。对新任法官,重点对其进行法院工作规范、审判及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社情民意等的培养,以及在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审判及辅助业务技能掌握等方面进行指导;对跨审判专业岗位调整的法官,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结合岗位工作要求,重点对现审判专业各类案件特点的把握、审判程序的熟悉、审判技巧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在本部门靠后的审执人员,通过帮助查找其制约审判质效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从审判思路、法律适用、裁判技巧、工作方法、统筹协调能力、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指导。
督促考核,全面提高。指导期限届满,由政治部牵头督促指导对象及时进行自我总结,以书面形式重点汇报被指导期间的收获体会、工作业绩等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法官填写鉴定意见。政治部门协同指导法官及相关部门对指导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对象选拔任用和导师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对经考核没有达标或不适宜重点培养的要作出调整。通过督促考核以达到指导法官与指导对象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传帮带制度作为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抽调一批理论素养高、法律功底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与初任法官、预备法官的“传帮带”结成“传帮带”结对指导小组。指导法官一般由本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委员,业务庭室的正副职和审判实务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责任心强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组成。指导对象主要是刚任命为法官不满3年的新任法官、跨审判专业岗位调整需要指导的审执人员和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在本部门靠后的审执人员。在每年初,对资深法官与初任法官、预备法官进行分组,把“传帮带”结对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因材施教,发展特长。该院针对不同类型的指导对象,采取不同指导侧重点进行指导。对新任法官,重点对其进行法院工作规范、审判及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社情民意等的培养,以及在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审判及辅助业务技能掌握等方面进行指导;对跨审判专业岗位调整的法官,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结合岗位工作要求,重点对现审判专业各类案件特点的把握、审判程序的熟悉、审判技巧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正确理解与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在本部门靠后的审执人员,通过帮助查找其制约审判质效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从审判思路、法律适用、裁判技巧、工作方法、统筹协调能力、经验总结等方面进行指导。
督促考核,全面提高。指导期限届满,由政治部牵头督促指导对象及时进行自我总结,以书面形式重点汇报被指导期间的收获体会、工作业绩等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法官填写鉴定意见。政治部门协同指导法官及相关部门对指导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指导对象选拔任用和导师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对经考核没有达标或不适宜重点培养的要作出调整。通过督促考核以达到指导法官与指导对象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提高。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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