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总结推广社会管理创新经验
抓基层基础建设 树司法服务品牌
2011-12-07 09:00: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伟刚 慈延年
江苏省徐州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总结推广会议暨第二届知名法官、审判业务骨干命名仪式于12月6日举行。会议总结回顾了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法院今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同时为全市法院第二届知名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颁证命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公丕祥充分肯定了徐州两级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做法,他指出,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网络体系,紧紧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一重点,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工作优势,加大力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形成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合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涉诉信访案件全过程。
公丕祥强调,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品牌创建活动,以特色亮点带动整体工作,努力推出一批机制品牌、司法服务品牌、司法审判品牌和司法形象品牌,在全省实现各类审判有“亮点”、各项司法服务有“特色”、各地法院有“品牌”的工作格局,使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会议总结了全市法院构建“联合基层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网络”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徐州中院《关于完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涉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成效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丰富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践,拓展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发挥优秀法官的引领作用,会议还命名表彰了张婉丽等8名知名法官和张艳等32名审判业务骨干。
徐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夏文达和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公丕祥充分肯定了徐州两级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做法,他指出,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网络体系,紧紧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一重点,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联系群众、深入群众的工作优势,加大力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形成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合力,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涉诉信访案件全过程。
公丕祥强调,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品牌创建活动,以特色亮点带动整体工作,努力推出一批机制品牌、司法服务品牌、司法审判品牌和司法形象品牌,在全省实现各类审判有“亮点”、各项司法服务有“特色”、各地法院有“品牌”的工作格局,使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会议总结了全市法院构建“联合基层组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网络”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了徐州中院《关于完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涉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成效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丰富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践,拓展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发挥优秀法官的引领作用,会议还命名表彰了张婉丽等8名知名法官和张艳等32名审判业务骨干。
徐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夏文达和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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