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扣紧民生脉搏
——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纪事
2013-02-11 09:36: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吴国清 岑松锷 吴海
从坐堂办案向协同联动司法转化,从关门办案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转化,从就案办案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化。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社会功能,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模式,采取法官包村、聘请调解员、设立法院书架、编写法律故事等十项措施,指导辖区农村基层组织提高避免纠纷、化解矛盾、依法治村的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
一本法律故事书
“这本法律故事书,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指南!”
“法律故事书,是我们学法、守法、用法的导师……”
近日,记者在浦北县龙门镇采访时,每到村委,都可以看到群众围坐在法院赠送的法律书柜旁津津有味地阅读《浦北法律故事》等书籍。
面对社会转型期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浦北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自觉地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融入到社会管理体系当中,当好创新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该院以判决生效的案件为素材,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故事,作为普法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通过“以案说法”、“法官评析”等板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创建“无诉社区、无诉村委”,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木头是被风吹下来的,与我们没有关系,钱是不会赔的!”
“你们看,《浦北法律故事》中有个案例与这事类似……”
2012年12月23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然而对于浦北县福旺镇许某来说,是不幸的一天。这天13时许,许某叔侄3人在经过龙门镇黄某的屋前时,许某侄子突然被一条从楼上掉落的粗木砸到头部,当场昏死过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许某索要各项赔偿共计120万元。而屋主黄某却认为这木头是被风吹掉下去的,与他没有关系,加上他建房欠了一大笔债务,根本无力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矛盾一激即发!
龙门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利用《浦北法律故事》一书中的类似案例于情于理于法地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初步达成协议,由屋主黄某先期赔付5万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化解了。
四级调解员“四两拨千斤”
“陈调解员,我们村的杨家婆媳又吵了起来!”
“好,我马上赶过去!”正在吃晚饭的龙门镇龙门村委支书、人民调解员陈海接到电话,连忙放下手中的饭碗,叫上助理调解员,骑摩托车赶到了桥头小组。经过半小时的调解,结怨已久的杨家婆媳解开心结。
一直以来,农村一线民事纠纷处理是一项刺手的工作,事虽小,可繁琐。而龙门镇龙门村委的纠纷调解工作为何如此快速有效呢?
陈海支书一语道破天机:“自从法院驻村委调解室成立后,包村法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解答有关涉法疑难问题,既当好群众的‘服务员’,又是‘调解员’和‘宣传员’,营造了一个遵纪守法、懂法明理的氛围。而且调解员都是在村委干部里挑选出来,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做起调解工作来也就‘四两拨千斤’了。”
为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浦北县由人民法院、镇、村委、村民小组建立四级调解网络,构筑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形成遍及龙门镇的矛盾纠纷第一道过滤网,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浦北法院抽调了28名法官,每名法官各包一个村委(社区),发放包村法官联系卡;要求包村法官每周与所在社区、村的调解员沟通一次,每月至少进村走访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参与纠纷调处,提前介入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解答有关涉法疑难问题;在每个村委设立了人民法院驻村委调解室,聘请并培训在当地有较高威信的调解员……一项项有力措施很快见到实效。
法官村官合力化纠纷
法院驻村调解室成立以来,没有因民事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没有当事人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龙门镇综治办副主任吴俊对记者说:“去年6月中旬,我们成功调解了一起6年的纠纷。”
龙门镇马兰村委槐垌黄明祥三兄弟与蔡毓福家土地相连,2006年蔡毓福在填埋路基时造成排水道太小,每逢下大雨黄明祥三兄弟位于下游的三块水田都会被淹没,不能生产。双方产生纠纷,村、司法所和县移民局干部多次组织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双方经常为此事争吵,平时见面恶言恶语,甚至拳脚相向,严重影响邻里和睦。法官包村后,黄明祥兄弟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找到了包村法官吴平。吴平法官与村干部黄孙敏、调解员黄敬文深入村屯,召集双方到现场调解,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说理、说法教育,双方冰释前嫌,终于达成协议:蔡毓福扩大排水道,黄明祥三兄弟放弃索求赔偿损失。
浦北县法院在龙门镇开展创新社会管理活动试点以来,法官已进驻28个村委(社区),培训村级调解员106人,解答群众咨询173人次,包村法官和村级调解员一起成功调解了371起纠纷。
一本法律故事书
“这本法律故事书,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指南!”
“法律故事书,是我们学法、守法、用法的导师……”
近日,记者在浦北县龙门镇采访时,每到村委,都可以看到群众围坐在法院赠送的法律书柜旁津津有味地阅读《浦北法律故事》等书籍。
面对社会转型期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浦北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功能和重要作用,自觉地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融入到社会管理体系当中,当好创新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该院以判决生效的案件为素材,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故事,作为普法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通过“以案说法”、“法官评析”等板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创建“无诉社区、无诉村委”,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木头是被风吹下来的,与我们没有关系,钱是不会赔的!”
“你们看,《浦北法律故事》中有个案例与这事类似……”
2012年12月23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然而对于浦北县福旺镇许某来说,是不幸的一天。这天13时许,许某叔侄3人在经过龙门镇黄某的屋前时,许某侄子突然被一条从楼上掉落的粗木砸到头部,当场昏死过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许某索要各项赔偿共计120万元。而屋主黄某却认为这木头是被风吹掉下去的,与他没有关系,加上他建房欠了一大笔债务,根本无力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矛盾一激即发!
龙门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利用《浦北法律故事》一书中的类似案例于情于理于法地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初步达成协议,由屋主黄某先期赔付5万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化解了。
四级调解员“四两拨千斤”
“陈调解员,我们村的杨家婆媳又吵了起来!”
“好,我马上赶过去!”正在吃晚饭的龙门镇龙门村委支书、人民调解员陈海接到电话,连忙放下手中的饭碗,叫上助理调解员,骑摩托车赶到了桥头小组。经过半小时的调解,结怨已久的杨家婆媳解开心结。
一直以来,农村一线民事纠纷处理是一项刺手的工作,事虽小,可繁琐。而龙门镇龙门村委的纠纷调解工作为何如此快速有效呢?
陈海支书一语道破天机:“自从法院驻村委调解室成立后,包村法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解答有关涉法疑难问题,既当好群众的‘服务员’,又是‘调解员’和‘宣传员’,营造了一个遵纪守法、懂法明理的氛围。而且调解员都是在村委干部里挑选出来,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做起调解工作来也就‘四两拨千斤’了。”
为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浦北县由人民法院、镇、村委、村民小组建立四级调解网络,构筑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形成遍及龙门镇的矛盾纠纷第一道过滤网,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浦北法院抽调了28名法官,每名法官各包一个村委(社区),发放包村法官联系卡;要求包村法官每周与所在社区、村的调解员沟通一次,每月至少进村走访一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参与纠纷调处,提前介入矛盾纠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解答有关涉法疑难问题;在每个村委设立了人民法院驻村委调解室,聘请并培训在当地有较高威信的调解员……一项项有力措施很快见到实效。
法官村官合力化纠纷
法院驻村调解室成立以来,没有因民事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没有当事人非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龙门镇综治办副主任吴俊对记者说:“去年6月中旬,我们成功调解了一起6年的纠纷。”
龙门镇马兰村委槐垌黄明祥三兄弟与蔡毓福家土地相连,2006年蔡毓福在填埋路基时造成排水道太小,每逢下大雨黄明祥三兄弟位于下游的三块水田都会被淹没,不能生产。双方产生纠纷,村、司法所和县移民局干部多次组织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双方经常为此事争吵,平时见面恶言恶语,甚至拳脚相向,严重影响邻里和睦。法官包村后,黄明祥兄弟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找到了包村法官吴平。吴平法官与村干部黄孙敏、调解员黄敬文深入村屯,召集双方到现场调解,经过一个上午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说理、说法教育,双方冰释前嫌,终于达成协议:蔡毓福扩大排水道,黄明祥三兄弟放弃索求赔偿损失。
浦北县法院在龙门镇开展创新社会管理活动试点以来,法官已进驻28个村委(社区),培训村级调解员106人,解答群众咨询173人次,包村法官和村级调解员一起成功调解了371起纠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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