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懒汉砸烂路灯灯箱偷走镇流器被抓现行
2011-09-01 14:09:10
     中国法院网讯 (林旭东)  9月1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破坏电设备案进行公开宣判,分别被告人杨三十四弟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张锋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两被告人好吃懒做,想不劳而获。二人商量去偷河堤上的路灯的镇流器。2011年4月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三十四弟、张锋经事先商量,携带工具在本市西堤三路新兴村八组对出防洪堤,将正在使用中的防洪堤上4盏路灯灯箱砸烂,盗走镇流器,造成路灯灯箱被剪断的电线直接裸露,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杨三十四弟、张锋被路经的群众发现,当场将二人抓获并扭送公安局关。

  长洲法院经开头硬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三十四弟、张锋盗剪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法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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