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偷电缆 二男子逃跑未遂被抓
2011-01-26 08:43:09
中国法院网讯 (张跃 杨秀芝) 年仅19岁的赵某与河南打工者胡某为获取不义之财,合谋从高速公路上偷电缆线,后被抓获,公诉机关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将二人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0年9月20日4时许,二被告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钳子、壁纸刀,骑自行车到机场高速杨林收费站附近,胡某用钳子将高速路边的铁丝护网剪开一个口子,与赵某钻进高速路,见当时的路灯没亮着,推测电缆线应该是不带电。赵某用钳子将两个路灯下的井盖打开,二人各自从一个井盖里拽出黑色的电缆线并用钳子剪断,后二人将电缆线拉出护网外,拉到旁边的树林里,找了一处没人的地方,二人就开始剥电缆线的外皮。
剥了一段后,二人看见一辆公路巡逻车停在他们剪电缆的地方,担心被发现就骑车往杨林收费站方向走,在距收费站约1公里处被公路巡逻的人抓住。
被告人赵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千元,2010年5月7日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赵某盗窃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0年9月20日4时许,二被告人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钳子、壁纸刀,骑自行车到机场高速杨林收费站附近,胡某用钳子将高速路边的铁丝护网剪开一个口子,与赵某钻进高速路,见当时的路灯没亮着,推测电缆线应该是不带电。赵某用钳子将两个路灯下的井盖打开,二人各自从一个井盖里拽出黑色的电缆线并用钳子剪断,后二人将电缆线拉出护网外,拉到旁边的树林里,找了一处没人的地方,二人就开始剥电缆线的外皮。
剥了一段后,二人看见一辆公路巡逻车停在他们剪电缆的地方,担心被发现就骑车往杨林收费站方向走,在距收费站约1公里处被公路巡逻的人抓住。
被告人赵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千元,2010年5月7日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赵某盗窃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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