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结合点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1-05-12 14:37: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彬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我党在新形式下总结社会发展规律提出的战略决策。如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要求,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十个结合点、着力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转变工作理念,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司法理念的转变,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如何转变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键要做到“强化三个理念”:
一是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王胜俊院长强调:“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重大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而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因此,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紧紧围绕“低碳安丘、高端安丘、安全安丘”品牌建设,着眼于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积极实施能动司法,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危害食品、农产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予以严惩。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好在调结构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净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强化“三个至上”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只有强化党的事业至上,才能找准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大局的结合点,熟练驾驭复杂局面,化解复杂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只有强化人民利益至上,找准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好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民生;只有强化宪法法律至上,才能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办理案件才能顺应民心、助力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司法公信力才能进一步提升,进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肩负着化解社会矛盾、衡平社会关系的重要使命,如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关键就是要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推行和谐司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运用法律资源优势,对当事人释法理、明事理、讲道理,使当事人息诉,使矛盾化解。同时,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统筹好立审执关系和调判关系,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队伍素质的提升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基础。王胜俊院长提出“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广大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如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键要做到“推进三个提升”:
一是推进队伍业务素质提升。法官的主要职责是打击犯罪、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其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水平和效果。因此,要立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司法能力,从“打造学习型法院、培育学者型法官”出发,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同时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质量,区分不同层次,根据不同职务、专业等进行有针对的培训,并采取传帮带、案例研讨、法官交流等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培训,不断推进法官勤学善研、调处疏导、驾驭庭审、运用法律和处理涉诉信访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推进队伍政治素质提升。人民法院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群众意识和廉洁意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干警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推进队伍道德素质提升。作为特殊职业群体的法官,要紧紧守住道德底线,从教育环节入手,采取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思想教育等方式,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官的法律信仰,培养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品德,树立虚怀若谷、明辨是非的情操,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三、深化司法管理,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王胜俊院长提出:“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要通过强化和创新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如何运用科学管理理念,打造高素质干警队伍,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其关键要做到“深化三个管理”:
一是深化司法业务管理。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建立完善以公正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以公平为核心的科学考评体系,以高效为核心的流程管理体系。紧紧围绕审判决策、程序控制、质量督查、行为激励、责任追究等内容,强化机制建设,抓住以审判委员会、院领导为主体的宏观决策层,以庭长为主体的微观管理层,以法官为主体的实际操作层,着力建立并完善质量评估、全程全面监控、审判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同时采取多层面参与、多渠道控制、多角度监督等方式强化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深化司法人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体系、高效有序的人才分配体系和科学高效的分类管理体系。深化司法人事管理就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人才,保证人才在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效力。
三是深化司法行政管理。围绕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构建科学的人员机构类管理体系、规范的程序类管理体系、有序的事务类管理体系,保障审判工作高效运行。依据司法行政工作性质和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人员机构,明确机构分工,理顺各方关系,避免资源浪费,保证司法政务有序、稳定、高效运行。
一、转变工作理念,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司法理念的转变,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关键。如何转变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键要做到“强化三个理念”:
一是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王胜俊院长强调:“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重大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而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因此,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紧紧围绕“低碳安丘、高端安丘、安全安丘”品牌建设,着眼于社会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积极实施能动司法,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危害食品、农产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予以严惩。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好在调结构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净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强化“三个至上”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强化“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只有强化党的事业至上,才能找准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大局的结合点,熟练驾驭复杂局面,化解复杂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只有强化人民利益至上,找准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好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民生;只有强化宪法法律至上,才能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办理案件才能顺应民心、助力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司法公信力才能进一步提升,进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三是强化“和谐司法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肩负着化解社会矛盾、衡平社会关系的重要使命,如何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关键就是要强化和谐司法理念,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推行和谐司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运用法律资源优势,对当事人释法理、明事理、讲道理,使当事人息诉,使矛盾化解。同时,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统筹好立审执关系和调判关系,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队伍素质的提升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基础。王胜俊院长提出“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广大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如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关键要做到“推进三个提升”:
一是推进队伍业务素质提升。法官的主要职责是打击犯罪、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其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水平和效果。因此,要立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司法能力,从“打造学习型法院、培育学者型法官”出发,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同时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质量,区分不同层次,根据不同职务、专业等进行有针对的培训,并采取传帮带、案例研讨、法官交流等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培训,不断推进法官勤学善研、调处疏导、驾驭庭审、运用法律和处理涉诉信访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推进队伍政治素质提升。人民法院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任务,必须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群众意识和廉洁意识,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干警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推进队伍道德素质提升。作为特殊职业群体的法官,要紧紧守住道德底线,从教育环节入手,采取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思想教育等方式,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官的法律信仰,培养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品德,树立虚怀若谷、明辨是非的情操,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三、深化司法管理,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王胜俊院长提出:“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要通过强化和创新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如何运用科学管理理念,打造高素质干警队伍,保障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其关键要做到“深化三个管理”:
一是深化司法业务管理。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建立完善以公正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以公平为核心的科学考评体系,以高效为核心的流程管理体系。紧紧围绕审判决策、程序控制、质量督查、行为激励、责任追究等内容,强化机制建设,抓住以审判委员会、院领导为主体的宏观决策层,以庭长为主体的微观管理层,以法官为主体的实际操作层,着力建立并完善质量评估、全程全面监控、审判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同时采取多层面参与、多渠道控制、多角度监督等方式强化管理,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深化司法人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体系、高效有序的人才分配体系和科学高效的分类管理体系。深化司法人事管理就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人才,保证人才在合适的岗位发挥最大效力。
三是深化司法行政管理。围绕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构建科学的人员机构类管理体系、规范的程序类管理体系、有序的事务类管理体系,保障审判工作高效运行。依据司法行政工作性质和特点,科学合理设置人员机构,明确机构分工,理顺各方关系,避免资源浪费,保证司法政务有序、稳定、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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