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抓好“六项司法”为着力点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1-03-24 09:26: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 赵东巍
2010年12月,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了“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王胜俊院长在视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时强调,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在深化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求实效上做文章。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2011年既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又是人民法院奠定高起点的一年。因此,白山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抓好“六项司法”为着力点,扎扎实实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一)围绕社会稳定狠抓刑事审判工作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盗窃、毁林等暴力、多发性犯罪以及跨境毒品、拐卖人口犯罪。严厉打击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维护农村稳定。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发挥非监禁刑、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在坚持交叉阅卷制度和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同公、检等机关的协调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二)围绕服务大局狠抓民事审判工作
审慎审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继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依法、主动、稳妥、高效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准确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从法律层面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建立法庭庭长走访制度,主动对接镇街党委、政府工作,积极了解辖区内不稳定因素,通过提出建议或法律手段协助解决。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企业所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鼓励和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苗头上狠抓软环境建设工作。
(三)围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狠抓行政审判工作
继续把促进官民和谐作为人民法院稳妥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工作目标,完善“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加大行政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争议的负面影响。全面推行白皮书制度,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正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法院行政审判和非诉审查执行工作带来的压力和变化,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相关司法应对工作。
二、坚持联动司法,有效解决工作难题
(一)围绕执行联动狠抓执行工作,推进一体化建设
积极完善、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破解法院执行难题。着力规范执行工作,加强分权制约,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开,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加强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完善执行“110”运行机制,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行力量、执行装备统一进行调度,利用提级、交叉、指定执行以及大要案统一执行等方式,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执行日志、重大事项评议和异议案件的审查制约机制,使执行案件与异议审查实现一体化。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狠抓调解工作
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入推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平安白山建设。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建立各种调解工作的衔接平台,实现诉调的“无缝对接”。推进诉前和立案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力争把涉法矛盾解决在诉前。成立立案调解组或速裁组,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进行调解或速裁,减少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建立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化解陈积社会矛盾。
(三)围绕创新发展狠抓调查研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对调研课题的联合攻关意识。进一步加强调研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热爱调研、善于调研的人才。加大对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视程度,力争抓出亮点,抓出成效。要高标准、全方位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针对国务院新拆迁条例的修改,做好调研分析,研判趋势,形成相对应的具体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向上级法院请示和对下级法院业务指导工作。
三、坚持民生司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围绕司法利民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买卖等涉农案件,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真正做到排查一处,化解一处,稳定一处。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问题。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
(二)围绕司法便民做好主动服务工作
牢固树立民生司法理念,真正将司法便民工作做好、做实、做新。继续完善远程立案、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继续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增强巡回审判的力度,推行“假日巡回法庭”制度,深入基层巡回审理案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进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积极探索网上立案,增加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
(三)围绕司法亲民做好援助救助工作
切实加大对困难涉诉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完善对刑事被害人救助以及执行、信访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联系和沟通,与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制定针对因诉、因访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上访人及其家属救助基金的的制度,使执行救助基金有稳定的来源并长期发挥作用。
四、坚持科学司法,推进司法事业新发展
(一)围绕科学发展狠抓司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继续加强对基层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公、检、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最大的支持和配合,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研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制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实行恢复性司法机制。
(二)围绕案件质量狠抓审判监督
通过开展“审判监督年”活动完善审判监督工作。加强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完善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层级把关的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部门再审监督以及审判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完善发回重审案件沟通协调机制,严格错案以及差错案件评查、追究制度,对发改和信访案件逐件进行评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同时,对虽不构成错案,但因案件瑕疵或处理不当造成上访的办案人,采取必要的追究手段。创新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对外部监督案件,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资深法官担任审判员,组成特别合议庭认真审理,及时反馈。
(三)围绕精细化建设狠抓审判管理
继续深化和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推动“院有院管、庭有庭管、案有案管”的纵深发展。研究制订出统一的从立案到追责并适用于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科学制定考评的内容、标准,发挥指标纲举目张的功效,以统一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进审判管理一体化进程。严格审限管理,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达到均衡结案。采取全面监管模式,每月将“月排序”、“月通报”通报到辖区各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政法委,确保审判工作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各部门也要制订内部的审判管理操作规则,实行院管理与部门管理的有机结合。
(四)围绕稳定大局狠抓信访工作
坚持院长接待日及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接访制度,规范人民法院院长、庭长接访、走访和下访等制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研究建立无理访案件分流稳控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衔接机制,做好案件分流稳控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清积评查工作,把积案底数彻底摸清搞实,分清是非,把无理访案件坚决终结退出。继续探索多渠道解决信访案件的办法和途径,对信访案件力争到案件所在地组织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上访人居住地有威望的人以及邻居参加,有效解决一批信访案件。
五、坚持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围绕确立公信狠抓司法公开工作
通过开展“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了解,拓宽法院与群众联系渠道。研究建立法院网络民意表达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网评员队伍建设,尝试开通“法院微博”,对当事人诉讼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疑问或法律知识进行解答,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渠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设立法院新闻发言人,适时向公众通报法院一段时期工作情况,发布法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最大限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法院。设立并向社会公布“院长邮箱”,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畅通群众与院长的沟通渠道。
在立案大厅设立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利用电子显示屏、法院内外网,及时、准确公布相关审判信息,将案件基本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和白山法院网予以公告,方便当事人旁听。开通法官热线,建立审判信息咨询中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在案件受理通知书上公开承办案件的业务庭庭长、办案法官、内勤的办公电话,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增强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深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要逐步公开法院内部的队伍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建立干警意见箱,汇总干警意见和建议,定期在内网公布,根据每条意见或建议的支持率,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以此丰富民主管理工作的内容。
(二)围绕主动接受监督狠抓人大代表工作。创新方式,拓宽与代表交流的渠道,认清形式与目的的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采取邀请观察庭审和听证、列席审判委员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
六、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一)大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务实型和廉洁型班子,推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注重发挥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强化任用考核,严格把好任职资格关,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突出创先争优这条主线,不断优化支部设置,扩大支部的覆盖面,扎扎实实地推进党建工作。通过开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党建带团建”等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团员的基本素质,引领全院干警素质整体提升,切实促进审判工作。把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等分类管理,逐步形成身份明确、职责清晰、管理严格、配置合理的人事体制格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对法院不同岗位人员制定不同的岗位目标和要求,构建出有效激励、特点鲜明的评价机制。不断充实法院干警力量,做好法官、法警的遴选和招录工作,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探索法院选调其他工作人员的有效方式,逐步缓解目前人员短缺的问题。全面落实“人才兴院”方针,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研究型法官”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内外司法交流,汲取先进经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和控制评比表彰活动,整合各业务对口的单项表彰评比,统一评比标准和口径,有效遏制个别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积极创造有利于干警进步的条件,尽可能地保障和增加干警的职业收入和福利待遇,减少和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
(三)狠抓规范化管理和执行力建设
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党组会、审判委员会、院务会等决策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并使之有效运转,为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提供组织保障。抓好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对督查事项有回音、有结果,确保上级和本院的重要决定、决策及全局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要立足制度抓落实,努力建立促进司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事创新、人发展”的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以及督促落实等工作。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制度体系,使干警有规可守,有章可循。加强制度落实情况公开,坚决杜绝责任划分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制度,带头查找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狠抓法院宣传工作,着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宣传层面,真正发挥宣传对法院审判中心工作的“喉舌”作用,营造良好的内、外部舆论氛围。要着眼实际,以宣传法院先进工作经验、优秀法官事迹为主,以审判动态为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市法院特别是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树立白山法院新形象。着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丰富法院文化生活,组织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充分展现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五)狠抓法院廉政建设工作
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为基础,以落实最高法院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五个严禁”规定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防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自查力度,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违法违纪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决不姑息。加强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工作。整合力量,组织调度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联合办案制度。坚持巡查制度,不定期派出司法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促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要强化交流互动,增添管理监督措施,开通违纪违法举报网站,积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一)围绕社会稳定狠抓刑事审判工作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盗窃、毁林等暴力、多发性犯罪以及跨境毒品、拐卖人口犯罪。严厉打击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维护农村稳定。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发挥非监禁刑、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在坚持交叉阅卷制度和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同公、检等机关的协调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高度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二)围绕服务大局狠抓民事审判工作
审慎审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继续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依法、主动、稳妥、高效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准确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从法律层面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建立法庭庭长走访制度,主动对接镇街党委、政府工作,积极了解辖区内不稳定因素,通过提出建议或法律手段协助解决。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企业所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鼓励和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苗头上狠抓软环境建设工作。
(三)围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狠抓行政审判工作
继续把促进官民和谐作为人民法院稳妥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工作目标,完善“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加大行政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争议的负面影响。全面推行白皮书制度,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正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法院行政审判和非诉审查执行工作带来的压力和变化,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相关司法应对工作。
二、坚持联动司法,有效解决工作难题
(一)围绕执行联动狠抓执行工作,推进一体化建设
积极完善、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破解法院执行难题。着力规范执行工作,加强分权制约,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开,提高执行工作水平。加强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完善执行“110”运行机制,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行力量、执行装备统一进行调度,利用提级、交叉、指定执行以及大要案统一执行等方式,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执行日志、重大事项评议和异议案件的审查制约机制,使执行案件与异议审查实现一体化。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狠抓调解工作
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入推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进平安白山建设。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建立各种调解工作的衔接平台,实现诉调的“无缝对接”。推进诉前和立案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力争把涉法矛盾解决在诉前。成立立案调解组或速裁组,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进行调解或速裁,减少办案法官的工作压力。建立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化解陈积社会矛盾。
(三)围绕创新发展狠抓调查研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对调研课题的联合攻关意识。进一步加强调研队伍建设,着力培养热爱调研、善于调研的人才。加大对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视程度,力争抓出亮点,抓出成效。要高标准、全方位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针对国务院新拆迁条例的修改,做好调研分析,研判趋势,形成相对应的具体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向上级法院请示和对下级法院业务指导工作。
三、坚持民生司法,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围绕司法利民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买卖等涉农案件,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真正做到排查一处,化解一处,稳定一处。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问题。以“六五”普法为契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
(二)围绕司法便民做好主动服务工作
牢固树立民生司法理念,真正将司法便民工作做好、做实、做新。继续完善远程立案、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继续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增强巡回审判的力度,推行“假日巡回法庭”制度,深入基层巡回审理案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进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积极探索网上立案,增加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
(三)围绕司法亲民做好援助救助工作
切实加大对困难涉诉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完善对刑事被害人救助以及执行、信访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联系和沟通,与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制定针对因诉、因访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上访人及其家属救助基金的的制度,使执行救助基金有稳定的来源并长期发挥作用。
四、坚持科学司法,推进司法事业新发展
(一)围绕科学发展狠抓司法改革
进一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继续加强对基层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公、检、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最大的支持和配合,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研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制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改革和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实行恢复性司法机制。
(二)围绕案件质量狠抓审判监督
通过开展“审判监督年”活动完善审判监督工作。加强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完善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层级把关的内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部门再审监督以及审判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完善发回重审案件沟通协调机制,严格错案以及差错案件评查、追究制度,对发改和信访案件逐件进行评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同时,对虽不构成错案,但因案件瑕疵或处理不当造成上访的办案人,采取必要的追究手段。创新完善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对外部监督案件,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资深法官担任审判员,组成特别合议庭认真审理,及时反馈。
(三)围绕精细化建设狠抓审判管理
继续深化和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推动“院有院管、庭有庭管、案有案管”的纵深发展。研究制订出统一的从立案到追责并适用于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科学制定考评的内容、标准,发挥指标纲举目张的功效,以统一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推进审判管理一体化进程。严格审限管理,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达到均衡结案。采取全面监管模式,每月将“月排序”、“月通报”通报到辖区各地方党委、人大、政协、政法委,确保审判工作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各部门也要制订内部的审判管理操作规则,实行院管理与部门管理的有机结合。
(四)围绕稳定大局狠抓信访工作
坚持院长接待日及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接访制度,规范人民法院院长、庭长接访、走访和下访等制度。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研究建立无理访案件分流稳控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衔接机制,做好案件分流稳控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清积评查工作,把积案底数彻底摸清搞实,分清是非,把无理访案件坚决终结退出。继续探索多渠道解决信访案件的办法和途径,对信访案件力争到案件所在地组织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上访人居住地有威望的人以及邻居参加,有效解决一批信访案件。
五、坚持阳光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围绕确立公信狠抓司法公开工作
通过开展“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了解,拓宽法院与群众联系渠道。研究建立法院网络民意表达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网评员队伍建设,尝试开通“法院微博”,对当事人诉讼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疑问或法律知识进行解答,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渠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设立法院新闻发言人,适时向公众通报法院一段时期工作情况,发布法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情况,最大限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法院。设立并向社会公布“院长邮箱”,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畅通群众与院长的沟通渠道。
在立案大厅设立信息触摸查询系统,利用电子显示屏、法院内外网,及时、准确公布相关审判信息,将案件基本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和白山法院网予以公告,方便当事人旁听。开通法官热线,建立审判信息咨询中心,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在案件受理通知书上公开承办案件的业务庭庭长、办案法官、内勤的办公电话,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增强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深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工作。要逐步公开法院内部的队伍管理、干部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建立干警意见箱,汇总干警意见和建议,定期在内网公布,根据每条意见或建议的支持率,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以此丰富民主管理工作的内容。
(二)围绕主动接受监督狠抓人大代表工作。创新方式,拓宽与代表交流的渠道,认清形式与目的的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采取邀请观察庭审和听证、列席审判委员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
六、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一)大力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务实型和廉洁型班子,推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注重发挥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强化任用考核,严格把好任职资格关,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突出创先争优这条主线,不断优化支部设置,扩大支部的覆盖面,扎扎实实地推进党建工作。通过开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党建带团建”等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团员的基本素质,引领全院干警素质整体提升,切实促进审判工作。把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等分类管理,逐步形成身份明确、职责清晰、管理严格、配置合理的人事体制格局。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对法院不同岗位人员制定不同的岗位目标和要求,构建出有效激励、特点鲜明的评价机制。不断充实法院干警力量,做好法官、法警的遴选和招录工作,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探索法院选调其他工作人员的有效方式,逐步缓解目前人员短缺的问题。全面落实“人才兴院”方针,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研究型法官”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内外司法交流,汲取先进经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和控制评比表彰活动,整合各业务对口的单项表彰评比,统一评比标准和口径,有效遏制个别评比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积极创造有利于干警进步的条件,尽可能地保障和增加干警的职业收入和福利待遇,减少和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
(三)狠抓规范化管理和执行力建设
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党组会、审判委员会、院务会等决策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并使之有效运转,为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提供组织保障。抓好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对督查事项有回音、有结果,确保上级和本院的重要决定、决策及全局性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要立足制度抓落实,努力建立促进司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在不同层次上实现“事创新、人发展”的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各项制度的清理、修订、完善以及督促落实等工作。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制度体系,使干警有规可守,有章可循。加强制度落实情况公开,坚决杜绝责任划分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制度,带头查找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狠抓法院宣传工作,着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宣传层面,真正发挥宣传对法院审判中心工作的“喉舌”作用,营造良好的内、外部舆论氛围。要着眼实际,以宣传法院先进工作经验、优秀法官事迹为主,以审判动态为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市法院特别是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树立白山法院新形象。着力加强法院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丰富法院文化生活,组织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充分展现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五)狠抓法院廉政建设工作
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为基础,以落实最高法院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五个严禁”规定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加强正、反面典型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防体系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自查力度,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违法违纪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决不姑息。加强纪检监察一体化建设工作。整合力量,组织调度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联合办案制度。坚持巡查制度,不定期派出司法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促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要强化交流互动,增添管理监督措施,开通违纪违法举报网站,积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裴夏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