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字”经巧解执行难瓶颈
——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创建“先进法院”纪实
2011-03-14 09:59: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薛昌生
  阳春三月,微微煦暖,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频频传来喜报:广西区“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桂林市“全市法院2010年度执行工作绩效考评二等奖”、 桂林市“全市法院2010年度绩效考评一等奖”……

  2010年荔浦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91年,旧存48件,结案539件,结案率100%,全部是在执行期限内结案。其中全部执结179件、裁定终结34件、和解并履行完毕226件,实际执结率75.14%、执结标的到位率86.6%、执行和解率42%。

  在案件多、执行难、人手少的大背景下,荔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0年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过程中把破解执行难作为保障民生的崇高使命,积极探索标本兼治解决执行难的途径和方法,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被评为广西区“二零一零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桂林市“全市法院二零一零年度执行工作绩效考评二等奖”。执行工作成绩斐然,成果丰硕,在于荔浦县人民法院善于运用五个“字”经巧解执行难瓶颈。

        “全”字经 :建立健全各项执行制度

  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清理积案活动工作小组。荔浦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林耀平任组长、本院院长张德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熊建南为副组长、其他部委办局等17人组成的清理积案活动工作小组。

  联合成立“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社会各界配合、人民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格局,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荔浦县政法委员会决定成立荔浦县“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领导小组。

  建立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荔浦县委政法委、县纪律、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研究拟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大痛心入骨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形成执行合力;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荔浦县人民法院自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全面部署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涉执行信访案件、清理委托执行积案三项活动工作,建立清理执行积案台帐,明确负责领导和办结期限,责任落实到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处理消化此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完成攻坚任务。

  建立健全“五定一包”责任制。一定主办人。由法院执行局在依法穷尽“四查”或“二查”措施后,清理出有关积压执行案件,经有关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将积案分配给相关主办人。二定督办领导。主管执行工作的法院领导和执行局长亲自挂帅,督办相关执行积案的办案进程。三定执行措施。执行积案主办法官要深入研究每一个积案,制订出科学的、可行的执行措施。在执行局长的领导下,各个主办人定期召开清理执行积案经验交流,汇报上阶段清理工作情况,交流执行清理经验,研究布置下一阶段清理工作。四定执行结案期限。每一件执行积压案件必须在规定的结案期限内清理完毕,不能留有死角。五定目标责任。每一个主办人都要签订清理执行积案目标责任奖,每一个主办人必须明确自身的目标责任。一包案到领导和个人。法院每个领导和执行局有关干警务必明确自己的任务,并且一包到底,实行清理执行积案责任包干责任制。

     “效”字经:多管齐下,联动威慑,加大执行力度

  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确保执行工作的效率。

  抽调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年轻干警,成立执行快速反应小组,由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领导、指挥执行快速反应小组的总体工作和部署;由执行局局长、法警大队副队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小组装备的保管保养及训练等日常工作,与多部门协调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构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推行村级执行信息联动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

  推行村级执行信息联动机制,将全县500余名村干部列为法院执行信息员,建立整套台账和联系方式,开展专门培训,为我院执行工作提供执行信息。该机制充分运用村干部居住在基层,生活在当事人中间,人缘广、地形熟、信息灵的优势,依靠他们向执行人员提供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线索等信息,协调帮助解决法院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极大的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成功防范和化解了多次执行冲突和矛盾。

  建立救助工作机制,巩固执行工作的效率。

  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生活困难的,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帮扶或司法救助,化解因无法执行而上访、缠访的老难题,确保地方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新”字经:积极探索,不懈创新

  创新社会化解方式,实现执行效果的最大化。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文明执行、和谐执行。荔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社会化解方式,加大执行和解力度。通过作好申请执行人思想等方面工作,让申请人适当让步,并调动被执行人的所有力量,动员其亲朋好友,让被执行人采取借、贷、劳务偿债或资产抵偿等方式,主动履行部分义务,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坚持会战执行,吹响集结号。在清理积案期间,我院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统筹安排,坚持“标的抓大案,件数抓基层”的做法,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坚持会战式执行,联合执行,重点突破,集中力量执行大案、要案、难案,打开执行缺口,各个击破,整体推进,激活了执行整盘大棋。

  创新执行分权配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全面破解“执行难”顽疾,荔浦县人民法院以分权制衡为核心,科学配置执行权力。将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启动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分别确定不同部门组织行使,分权制衡。执行启动权由立案庭负责、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由执行局负责、执行监督权由审监庭负责。同时分设执行机构,细化执行权力,打破执行人员“包案到底”。

  创新执行财产查询方式,主动出击,锁定执行目标。在执行过程中,不能干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化被动为主动,重拳出击,主动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存款、车辆、股权以及股票等有价证券,及时进行查封。为案件的执结创造了有利条件。

  创新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荔浦县人民法院为了改变过去落后的登记方法,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成立了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投入大量资金,更换执行局老旧的电脑设置,达到人手一台电脑,并对全局干警进行了专门培训。目前,荔浦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已达到“一案一录的标准”,大大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查询速度。

    “廉”字经: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开展执行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转变执行作风,加强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执行纪律,促进作风纪律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规范执行行为,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司法廉洁,化解廉政风险,提高广大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宣”字经: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法院形象

  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加强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将执行工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反映法院在创新工作机制、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新举措,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0年,荔浦县人民法院共撰写文章600余篇,其中435篇被市级以上网络、报刊媒体采用,42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二零一零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考评三等奖”。

  在荔浦县院党组和上级法院的领导下,通过全院干警们的共同努力,荔浦县人民法院善于运用五个“字”经巧解执行难瓶颈,巩固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全面提高了执行工作水平,实现了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有助于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后荔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活动精神,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长期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行人民法院务必尽到责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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