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8-25 11:05: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段青菊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的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增进政法机关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效途径。笔者认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机遇,以创先争优为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以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达到业务工作和创优活动两促进,双丰收,切实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要立足审判,强化服务,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上下功夫。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要途径。基层人民法院要突出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等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的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始终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坚持精审判、强执行、促稳定、谋和谐,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变成了法院和全体干警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使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发挥了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二要立足创新,能动司法,在努力化解矛盾,便民利民上下功夫。

  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重大创新。要认真总结并大力发扬坚持能动司法的经验做法,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要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五个更加注重”的战略部署,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完善司法政策,强化司法措施,搞好司法服务。湖滨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便民新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中创先争优。

  一是不断深化“廊坊经验”,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大调解作用,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调解技能培训班,将调解工作贯穿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案结事了”作为办案的惟一标准,把“息诉罢访”作为硬任务,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使便民、利民、为民落到了实处。

  二是把司法管理年活动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加强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绩效考评为载体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绩效考核“三个体系”,推进司法管理创新,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通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培训,观摩开庭、案件讲评和巡回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三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尺度,以创先争优为手段,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既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更是人民法院创先争优活动本质要求。要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以巩固争先创优成果为载体,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反腐倡廉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塑造公正、廉洁、文明的法官队伍,为做好法院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湖滨区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艰苦奋斗求发展、强力争先创一流、公正公信立形象”,并将其上升为“湖滨法院精神”,以此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同时,以加强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在活动中提高政治觉悟,在实践中提升教育效果,强化干警参与、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调动了广大干警严格司法,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的工作积极性。

  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坚持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建立廉政档案、节假日发廉政短信、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作廉政提示桌牌、打造“名言警句长廊”等新颖形式,提醒干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官形象。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新颖的教育形式,收到了非常明显的警示教育效果,筑牢了廉政防线,确保了司法廉洁。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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