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新做实能动和谐司法 统筹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2010-05-26 08:4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蔡文龙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实际,宜春中院认真抓好学习、研究、部署和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后,我院先后召开中院党组会、中院机关干警大会、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等,认真学习贯彻各个会议精神,把“三项重点工作”列为全市法院学习内容的重中之重,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并掀起全市法院文化建设月活动,将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巧妙融入到学习型法院建设中,确保学习上有安排、有落实。

  二是明确规定新一年工作主要任务。按照切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明确规定2010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创特色上水平,为推进宜春加速赶超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是确定全市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载体。从实际出发,对全市法院今年重点工作按照项目化、时间表和责任单位进行了分解落实,以过硬的措施确保工作任务执行到位,确定以“五优评比、四大抓手、三项活动”为全市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载体。

  “五优评比”是:在全市法院开展优秀法院、优秀人民法庭、优秀法官、优秀调解(和解、协调)能手和优秀人民陪审员等五项评比;同时,在中院机关开展以“开好一个示范庭、写好一份判决书、组织好一次党建工作、规范好一项制度和举办好一届法官论坛”为内容的“五个一活动”。

  “四大抓手”是:一抓能动司法“四进四助”,即组织全市法院主动进企业助发展、进社区助和谐、进学校助守法、进农村助稳定;二抓创新民商事纠纷化解四新工作机制,即在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创新全程调解及“三调联动”、司法协理员及执行联络员、案件回访、信访积案化解等四大工作机制;三抓立案大厅规范化“四目标”,即加大全市法院立案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等四大目标;四抓“作风转变年”干警“四大作风”的转变,即通过在全市法院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重点解决好干警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组织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项活动”是:在全市法院开展法官论坛、法院文化建设月、商事审判实庭考核等三项司法能力建设活动。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强化司法职能。

  一是创新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修订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下发了《法律文书审签办法》、《民商事审判实庭考评方案》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审委会、合议庭和庭审考评等工作,强化司法管理监督,从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上求质量,要效率。

  二是继续完善刑事量刑规范化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刑事量刑规范化工作,在总结前一阶段刑事量刑规范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司法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严格量刑程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量刑公正,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打造“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民商事及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审判协调、执行和解机制的功能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的功效,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切实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四是强化民意沟通工作。深化案件回访、司法协理员暨执行联络员等工作机制建设,在全市法院对司法协理及执行联络员工作机制和“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司法大众化途径的畅通。

  五是推进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立案信访窗口,抓好硬件建设,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置立案室、信访接待室、调解室,配备诉讼指南手册、电子公示屏幕、电子触摸屏幕、安检设备以及必需的现代化办公设备等,同时抓好软件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相关制度;畅通申诉再审渠道,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复查程序,加强立案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诉权;进一步完善了立审执相互协调工作机制、执行联络工作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等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增强执行工作合力;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排查涉诉信访积案,今年年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已进行了两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共排查出78件案件,并在1月10日至2月10日开展了“为民办实事、和谐迎新春”接访月活动,到目前为止,我院信访工作平稳,未有非正常进京进省的上访事件发生。

  六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工作。继续执行中院院领导联系基层指导制度,完善对基层法院的目标管理和司法绩效考评工作,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工作意见,通过召开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会、组织疑难复杂案件专题研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检查、加强调查研究等方式强化审判业务指导。

  三、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实施能动司法。

  一是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重大产业与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进一步树立能动司法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围绕全力推动宜春中心城区六大产业、全市十大工业园区和各大产业基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出台了《关于全市法院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制度建设等各个层面探索司法能动服务大局的途径,有意识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更加注重立足全局,更加注重融入全局,更加注重服务全局,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强化作为。

  二是畅通“绿色司法通道”。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全市“十大基地”、“六大产业”建设等重大部署,积极出台《关于主动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宜春赶超发展绿色崛起的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畅通“绿色司法通道”的实施意见》等,建立“绿色司法通道”,主动跟进服务,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明确立案、一审、二审职能分工,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进企业助发展、进社区助和谐、进学校助守法、进农村助稳定的“四进四助”活动,走出机关,走向社会,做好对未成年人罪犯、非监刑人员的帮教回访工作,参与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网络虚拟社会等重点部位的综合治理,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日活动等。结合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部署全市法院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涉诉信访、安全稳定和司法保障工作,严格值班及信息报送制度,严禁入沪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世博会安全稳定。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涉诉信访救助、执行救助等制度,现已落实司法救助基金50万元,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信访人、执行申请人、刑事被害人等救急解困。

  一、围绕公正廉洁司法,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合议庭工作制,注重发挥法院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2010年全市法院政治工作意见》、《关于建立“党员合议庭”工作方案》等,把政治建院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能力建设年”、“作风转变年”等活动。出台了2010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把各项活动和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增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干警对“司法的人民性”的认识,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切实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月等活动。印发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机关建设,弘扬主旋律,增强法院凝聚力和活力,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的同时,要求干警每天八小时外自学一小时或工作五天内安排一天自学,举办相关文体活动等,做到有学习安排、内容、记录和考勤考核“四有”,通过营造学习氛围,搭建学习平台,创新学习机制,推动广大干警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真学、真信、真用,把学习当作一种习惯,养成一种风气。认真做好法院干警选训、调训报批工作,先后呈报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7人,参加省高院培训 31人,参加市委党校培训2人。

  四是加强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向王茂华、谭良才同志学习活动的工作方案》等,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向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火海救人英雄王茂华、谭良才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和向玉树灾区捐款活动,努力营造宣传、学习、争当英模和献爱心的良好氛围,仅中院机关干警就向火海救人英雄王茂华、谭良才捐款11960元,向玉树灾区捐款12790元。及时表彰先进,对全市两级法院5个集体和19名个人记三等功。同时,利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素材,在全市法院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五是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依法公开司法活动各个环节的内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网站、开设院长信箱、设立法院开放日、逐步推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扩大司法透明度。

  六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结合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及新一轮选聘工作,强化人民陪审和监督,今年4月份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袁州、宜丰、靖安、高安、上高等基层法院专门开展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研,拟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七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部署了2010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相关工作,制定了2010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书,印发了《2010年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及实施方案》,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的学习,继续做好落实“五个严禁”相关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兼职监督员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

  八是加强中院机关中层干部竞岗轮岗工作。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经笔试、民主测评、考察、党组研究,中院机关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4名正职和3名副职人选得到确定。同时,对8名中层正职和5名中层副职进行轮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坚定不移地切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宜春加速赶超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我市法院工作任务目标,切实抓好领导责任落实,在全市法院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逐一督察、考评、考核,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亮点工作及时推广,对发现组织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佳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部门负责人向中院党组作出检查。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审判工作密切关系的理解。继续结合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能力建设年”、“作风转变年”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学习型法院机关建设,大兴学习之风,与时俱进抓好广大干警对三项重点工作内容、要求的学习,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紧密联系实际,继续将三项重点工作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统筹推进。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遵循司法工作规律,找准结合点,创新工作机制,在能动司法、和谐司法、规范司法上做新做实,统筹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在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中整体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创特色上水平。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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