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抓手 着力推进法院三项重点工作
2010-05-12 15:3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玲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行动方向。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只有选好抓手,才能着力推进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抓办案,确保职能作用发挥。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要途径。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要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二、抓能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地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强化措施、改进作风,使各项工作始终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要结合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年活动的要求,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各项清理信访积案目标的完成。要全面推行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使民事、行政案件的巡回审判率达到30%以上。继续完善社会法庭工作,建立“交通行业社会法庭”, 提高诉前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深化和推进“大调解”工作,要把“三调联动”工作的加强与完善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依托社会法庭,坚持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三调联动”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
三、抓学习,加快司法理念更新。
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全院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要高度重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善于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平台,以开展“读好书、办好案、做优秀法官”活动为载体,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要拓展学习范围,要邀请相关领导、教授来院讲课,不仅学习法律方面知识更要学习美学、心理学、养生、保健、音乐等方面知识。要开展向干警赠书活动,同时每天早上抽出30分钟时间播放专家讲座光盘。要开展唱革命歌曲、法官誓词宣誓活动,每月要举行一次升国旗活动,以此陶冶干警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抓党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要努力抓好四点,即抓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党建,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抓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抓监督,确保工作健康开展。要认真做好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要抓好院党总支和支部的改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严格、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抓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
要结合省委政法委开展的执法巡视工作,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在继续坚持主管领导提醒谈话的同时,推行党组集体诫免谈话制度。要针对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件,召开一个主题讨论会,讨论如何做人、做官、干事。同时重新聘请廉政监督员,不断完善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要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及省高院的“十条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法院队伍。
六、抓管理,积极推动管理创新。
要以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为契机,出台完善有关制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倡导协调主义、和谐主义的审判模式,改造部分审判法庭,对相关案件推行圆桌审判,减少社会对抗。要定期召开院务管理和调解经验座谈会,提高院务管理和调解工作的水平。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扩大会,扩大到中层,业务部门要挑几个进行发言,谈谈如何发挥表率作用。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析会,每季度评查办要通报评查情况,监察室要通报违法违纪情况。会上要找相关审判人员发言。要找正反两个方面的案件当事人谈诉讼体会,找法官谈办案的感想。要建议政法委召开轻微刑事伤害案件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在源头上消化处理这些案件。要严格落实违犯考勤经济处罚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奖勤罚懒。要继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加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要继续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每个业务庭不少于2件。要结合“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完善回访制度,形成三种回访形式,即电话回访、会见接待预约访和下访走访。电话访随机进行,主管院长抽访率要达到50%以上;会见接待预约访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随时进行;下访走访每季度进行一次。通过回访形成院领导电话回访和接待来访经常化、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走访制度化。对回访中反映违法违纪的由院长批转纪检部门查处。对反映案件审理和执行问题的,由主管院长限时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对案情复杂的,由院审委会集体研究办理。对反映不属实的做好判法析理和说服教育工作。继续拓宽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要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主管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的科技含量。
一、抓办案,确保职能作用发挥。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要途径。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要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等各个环节,拓展调解领域,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二、抓能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地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强化措施、改进作风,使各项工作始终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要结合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年活动的要求,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确保各项清理信访积案目标的完成。要全面推行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使民事、行政案件的巡回审判率达到30%以上。继续完善社会法庭工作,建立“交通行业社会法庭”, 提高诉前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深化和推进“大调解”工作,要把“三调联动”工作的加强与完善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依托社会法庭,坚持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三调联动”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
三、抓学习,加快司法理念更新。
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全院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要高度重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善于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平台,以开展“读好书、办好案、做优秀法官”活动为载体,周五下午的集中学习要拓展学习范围,要邀请相关领导、教授来院讲课,不仅学习法律方面知识更要学习美学、心理学、养生、保健、音乐等方面知识。要开展向干警赠书活动,同时每天早上抽出30分钟时间播放专家讲座光盘。要开展唱革命歌曲、法官誓词宣誓活动,每月要举行一次升国旗活动,以此陶冶干警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抓党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要努力抓好四点,即抓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党建,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抓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抓监督,确保工作健康开展。要认真做好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要抓好院党总支和支部的改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为严格、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抓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
要结合省委政法委开展的执法巡视工作,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在继续坚持主管领导提醒谈话的同时,推行党组集体诫免谈话制度。要针对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件,召开一个主题讨论会,讨论如何做人、做官、干事。同时重新聘请廉政监督员,不断完善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要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及省高院的“十条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进一步纯洁法院队伍。
六、抓管理,积极推动管理创新。
要以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为契机,出台完善有关制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倡导协调主义、和谐主义的审判模式,改造部分审判法庭,对相关案件推行圆桌审判,减少社会对抗。要定期召开院务管理和调解经验座谈会,提高院务管理和调解工作的水平。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扩大会,扩大到中层,业务部门要挑几个进行发言,谈谈如何发挥表率作用。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析会,每季度评查办要通报评查情况,监察室要通报违法违纪情况。会上要找相关审判人员发言。要找正反两个方面的案件当事人谈诉讼体会,找法官谈办案的感想。要建议政法委召开轻微刑事伤害案件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在源头上消化处理这些案件。要严格落实违犯考勤经济处罚和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奖勤罚懒。要继续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加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要继续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每个业务庭不少于2件。要结合“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完善回访制度,形成三种回访形式,即电话回访、会见接待预约访和下访走访。电话访随机进行,主管院长抽访率要达到50%以上;会见接待预约访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随时进行;下访走访每季度进行一次。通过回访形成院领导电话回访和接待来访经常化、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走访制度化。对回访中反映违法违纪的由院长批转纪检部门查处。对反映案件审理和执行问题的,由主管院长限时一个月内处理完毕。对案情复杂的,由院审委会集体研究办理。对反映不属实的做好判法析理和说服教育工作。继续拓宽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要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主管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的科技含量。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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