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着力打造“五型法院”
2010-05-05 14:35: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邱世平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承前启后的新坐标,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行动方向。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和谐型、廉洁型”的“五型法院”,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扣大局工作和群众需求,打造“服务型”法院
始终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把法院工作融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做深做细做实司法为民工作,努力在诉讼理念上为民,诉讼程序上便民,诉讼结果上护民,在实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上下功夫。一是从全县工作大局的角度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正确把握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个国家战略性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务求使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更适时、更适度、更有力、更有效,确保县委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立案大厅设施,丰富功能,努力打造立案信访温馨窗口,积极探索创建诉讼引导、法律解答、立案调解、立案审查、司法救助等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为民之窗、司法文明之窗、司法和谐之窗、司法公信之窗”。三是大力弘扬“马锡五”精神,法官唱响“宁可法官多跑一里路,不让群众多花一元钱”的口号,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实行预约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及困难群体的“三养案件”、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人员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用。对一些因损害赔偿引起的纠纷和辖区企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五是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执法监督员“四位一体”调解网络作用,建立“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巡回法庭进乡村,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法院社会共调解”为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
二、积极探索法院管理新举措,打造“创新型”法院
抓住法院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环节,拓展思路,积极应对,从严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改革和创新创优法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充分考虑人民群众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和形势发展需要,以规范法院管理为重点,逐步推进诉讼制度、司法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二是积极开展“三抓创建”活动(法院工作抓特色、各部门工作抓特点、干警工作抓特长),激发出干警的工作热情,努力在创新队伍管理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从大局发展的“热点”中确定法院工作的重点,从大局发展的“难点”中寻找法院工作的突破点,从大局发展的“增长点”中寻找法院工作的创新点,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三是积极谋划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的科学发展,搭建法院与民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倡导民众积极参与司法,实现司法大众化,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三、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打造“学习型”法院
在学习型法院建设中,一是科学定位,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方向正确。在价值取向上,以实现法院科学发展与个体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学习内容上,突出思想政治与司法能力两个重点;在学习方式上,坚持“要我学”与“我要学”相结合。二是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与机制,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顺利推进。 要坚持思想先行,更新学习理念。坚持学习与工作同部署、同规划,把学习纳入决策视野。完善目标激励机制,发挥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法官的示范效应,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公开、竞争、平等、择优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用人氛围。加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学习经费和设施的投入力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三是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与手段,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要建立开放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法院自身和社会的培训资源,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把研讨、 交流、 对话作为学习的重要形式,营造互动与共享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发挥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
四、深入领会以人为本的精神,打造“和谐型”法院
一是坚持率先垂范抓班子,党组一班人唱响“向我看齐”,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团结一致,从思想上加强沟通和交流,从工作上、待遇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警,积极营造风正、气顺、心齐的工作氛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协作、和睦相处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人文关怀抓队伍,坚持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为干警创造一个舒心干事的工作环境,以此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激发起他们的工作热情,使整个队伍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团结进取,以主人翁和责任感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重视,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观念,不断提高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四是着力培养以和蔼为上、以和睦为荣、以和顺为贵的和谐文化。五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检验自己的工作,真心实意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打造“廉洁型”法院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要求每位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加强自身免疫力,筑牢思想防线。一是继续深入探索“四不为”反腐倡廉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一手抓正面引路,一手抓反面警示,一手抓个案查处,一手抓制度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要求法官常修廉洁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确保守住廉洁底线,努力实现“三个不出、四个提高”的目标,即班子中不出违法违纪事件,队伍中不出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出影响恶劣的事件;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三是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抓住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瞄准司法审判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及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苗头的查处力度,不护短、不遮丑,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法院整体形象。
一、紧扣大局工作和群众需求,打造“服务型”法院
始终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把法院工作融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做深做细做实司法为民工作,努力在诉讼理念上为民,诉讼程序上便民,诉讼结果上护民,在实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上下功夫。一是从全县工作大局的角度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正确把握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个国家战略性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务求使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更适时、更适度、更有力、更有效,确保县委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立案大厅设施,丰富功能,努力打造立案信访温馨窗口,积极探索创建诉讼引导、法律解答、立案调解、立案审查、司法救助等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为民之窗、司法文明之窗、司法和谐之窗、司法公信之窗”。三是大力弘扬“马锡五”精神,法官唱响“宁可法官多跑一里路,不让群众多花一元钱”的口号,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实行预约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四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涉及困难群体的“三养案件”、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人员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用。对一些因损害赔偿引起的纠纷和辖区企业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五是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执法监督员“四位一体”调解网络作用,建立“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巡回法庭进乡村,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法院社会共调解”为内容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
二、积极探索法院管理新举措,打造“创新型”法院
抓住法院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环节,拓展思路,积极应对,从严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改革和创新创优法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充分考虑人民群众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和形势发展需要,以规范法院管理为重点,逐步推进诉讼制度、司法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二是积极开展“三抓创建”活动(法院工作抓特色、各部门工作抓特点、干警工作抓特长),激发出干警的工作热情,努力在创新队伍管理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从大局发展的“热点”中确定法院工作的重点,从大局发展的“难点”中寻找法院工作的突破点,从大局发展的“增长点”中寻找法院工作的创新点,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三是积极谋划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的科学发展,搭建法院与民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倡导民众积极参与司法,实现司法大众化,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三、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打造“学习型”法院
在学习型法院建设中,一是科学定位,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方向正确。在价值取向上,以实现法院科学发展与个体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学习内容上,突出思想政治与司法能力两个重点;在学习方式上,坚持“要我学”与“我要学”相结合。二是建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与机制,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顺利推进。 要坚持思想先行,更新学习理念。坚持学习与工作同部署、同规划,把学习纳入决策视野。完善目标激励机制,发挥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法官的示范效应,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公开、竞争、平等、择优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用人氛围。加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学习经费和设施的投入力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三是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与手段,确保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实效。要建立开放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利用法院自身和社会的培训资源,积极拓展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把研讨、 交流、 对话作为学习的重要形式,营造互动与共享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发挥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
四、深入领会以人为本的精神,打造“和谐型”法院
一是坚持率先垂范抓班子,党组一班人唱响“向我看齐”,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团结一致,从思想上加强沟通和交流,从工作上、待遇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警,积极营造风正、气顺、心齐的工作氛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协作、和睦相处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人文关怀抓队伍,坚持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为干警创造一个舒心干事的工作环境,以此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激发起他们的工作热情,使整个队伍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团结进取,以主人翁和责任感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重视,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观念,不断提高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四是着力培养以和蔼为上、以和睦为荣、以和顺为贵的和谐文化。五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检验自己的工作,真心实意地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打造“廉洁型”法院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要求每位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加强自身免疫力,筑牢思想防线。一是继续深入探索“四不为”反腐倡廉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一手抓正面引路,一手抓反面警示,一手抓个案查处,一手抓制度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要求法官常修廉洁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确保守住廉洁底线,努力实现“三个不出、四个提高”的目标,即班子中不出违法违纪事件,队伍中不出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审判执行工作中不出影响恶劣的事件;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三是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抓住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瞄准司法审判权力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及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同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苗头的查处力度,不护短、不遮丑,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法院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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