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应当做到四个坚持
2010-04-03 09:00: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大新
  去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既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准确把握,也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战略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以更加务实的举措保障经济社会赶超发展

  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必须坚持能动司法,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以服从服务大局为主线,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立足审判实践,扎实服务好第一要务,履行好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区域性治安犯罪,坚决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办好刑事大案要案,增强群众安全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认真审理各类权属纠纷,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因林权、城市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工作职能,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保障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作为,对抚州两级法院而言,就是要围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市委关于全面参与海西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服务措施,增强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审理好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深化经济改革、推动出口增长等方面的案件,突出审理好各类金融纠纷、股权纠纷、涉农纠纷、外贸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方面的案件,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好更多的司法服务;认真审理好涉及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好涉闽台、涉外、涉港澳案件,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环境改善。

  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突出强化能动司法。坚持能动司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是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必然选择。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建设,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主动参与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和社会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建设,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突出打击重点,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加强少年审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回访、帮扶工作,支持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黄、毒、赌、骗”等各种犯罪活动,净化虚拟社会环境。不断拓展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渠道,采取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形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健全预警机制,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反映在司法领域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预料在先、应对在前,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影响面广的敏感案件及连锁性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加强政策考量,平衡各方利益,灵活采取司法措施,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突出转变办案模式。审判工作的本质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广大法官要着力深化这一认识,牢固树立调解是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审判的观念,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要把化解矛盾的着力点放在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采取开展调解工作竞赛活动等方法,推动广大干警比调解观念、比调解艺术、比调解效果、比调解效率,表彰奖励调解能手,扎实推进“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深入贯彻,认真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要求,真正把调解作为解决诉讼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首要选择,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工作,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司法协理工作机制建设,努力探索司法大众化的新途径,促进“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有关部门大力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办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大合力。

  二、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改善民生,以更加优质的服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司法人民性,重在实践、贵在落实。要切实把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在司法便民的措施中,落实在司法爱民的言行中,展示在司法利民的实效中,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注重弘扬亲民作风,倾力打造司法为民窗口。按照“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美化窗口环境。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实践人民法院人民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置立案室、信访接待室、调解室,配备诉讼指南手册、电子公示屏幕、电子触摸屏幕、安检设备以及必需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强化窗口制度。制定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相关配套制度,不断规范完善立案信访服务工作。优化窗口形象。从事立案信访工作的同志要贴近群众、心系群众,端正接待民众的态度;要加强学习、增强能力,提高办理民事的效率;要体察民情、问计于民,增强排解民忧的本领,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

  注重关注弱势群体,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着眼于方便群众依法维权、及时化解矛盾,逐步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推行节假日法庭、圩日法庭等做法,减轻当事人诉累。在依法适用诉讼费缓、减、免交政策的同时,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筹集、用好用活各种救助基金,规范救助程序,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信访人、执行申请人、刑事被害人等救急解困。严格执行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的规定,力争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打造成司法为民的重要平台。

  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认真破解信访、执行难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力争在两年内把信访积案基本消化解决。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强化领导,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落实依法纠错原则,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落实信访案件终结规定,确保完成任务。要巩固和发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从提高审判质量、强化执行管理、完善联动机制入手,进一步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形象,以更加科学的机制确保司法公开公正高效

  要以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为重点,严密司法程序,规范司法环节,明确司法准则,使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民主。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司法公信力。一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狠抓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逐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加大新闻发布力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二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保障参审权利,加强管理和培训,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三要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和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机制。倡导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基层群众意见;注意收集网民意见,认真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网上涉法舆情收集、研判,建立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掌握话语权。

  切实加强司法审判管理。管理出质量、出效益、出成绩、出人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考评:一是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二是加强调解工作考评。将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三是加强执行工作考评。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执行考评中的权重,使考核指标全面反映执行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考评。科学设定考评指标,重点评价审判执行工作效果,促进工作整体发展。为了确保各项考评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动态分析和月度、季度评查工作,建立健全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强化院长、庭长的管理职责,明确基层法院审监庭负责案件质量监督与管理的职能;狠抓管理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案、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

  努力创建司法工作品牌。要进一步树立司法品牌意识。充分认识司法品牌对引领法院工作发展的战略性意义,以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司法公正、高效、廉洁为目标,大力教育和培养干警的品牌意识,注重搭建工作技能竞赛、工作经验交流平台,推动司法品牌创建。要进一步把握司法品牌定位。时刻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创造,使司法品牌创建工作始终融入大局,贴近群众,与时俱进。当前,要突出服务大局特色,做精服务国企改革、全面参与海西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特色审判品牌;突出司法为民要求,做优巡回审判、立案信访窗口等司法服务品牌;突出破解司法难题,做强“三调”联动机制、“清积建制”等机制创新品牌;突出提升队伍形象,做大“三级联创”、“文明单位”、调研、宣传、信息等先进典型品牌。要进一步发挥司法品牌的效用。创建司法品牌的目的,就是要在干警中树立追求卓越的理念,培养精益求精的态度,保持昂扬向上的锐气,把我们工作做得更加扎实。要把创建品牌的过程,作为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转变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的过程;要注重品牌推广、运用,扩大品牌效应,全面推进工作,提升司法形象,增强司法公信力。

  四、坚持从严治院,着力强本固基,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推进全市法院队伍建设

  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站在新起点、着眼新发展,进一步增强抓好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以加强队伍建设作保证。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法院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规范学习管理,积极推进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把最艰巨的任务、最难处理的问题交给党员干警去完成。推进党建“三级联创”,开展党员示范岗、示范庭活动,弘扬先进典型和机关正气。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端正学风、担当领学之责;同时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鼓励干警加强学习,增长才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总结推广审判执行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使法官水平有提高、经验更丰富。强化司法培训工作,分批次重点对基层法院庭长进行集中轮训,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制定培训规划,抓好基层干警的培训、轮训工作,着力提高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更好地适应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需要。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逐步拓展远程提讯和其他技术应用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效率;落实诉讼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查询、网络预约立案等各项便民服务举措,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宣传陈燕萍同志活动、“作风转变年”活动,不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真正使广大法官成为人民群众信服的“平民法官”。努力实现三个改进:一是改进思想作风。大力培养法官的为民意识,教育法官虚心向群众学习,注重向实践学习,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二是改进审判作风。使法官做到执法规范、程序合法、言行文明、举止端庄,树立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的形象。三是改进组织纪律作风。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通过“作风转变年”等一系列活动,实现作风严谨、讲话亲和、司法公正、办案廉洁的目标。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法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带头守好廉洁关,同时坚持从严治院,坚持一岗双责,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廉政建设。不断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司法廉洁教育常态机制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行司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制度,认真开展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努力实现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直接、实时监督。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方针,努力开创法院基层建设新局面。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工作意见,指导审判执行工作明确方向、把握原则、抓住重点,推进宏观指导。以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为开端,进一步细化司法标准,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召开审判业务片会等多种方式,落实分类指导。加强二审案件审判工作,强化业务指导。与此同时,加强与党委、人大请示汇报、与政府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沟通,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强化基层工作保障,为推动“人才强院”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裴夏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