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三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4-04 09:00: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院长 梁志涛
  2010年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局之年。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息息相关,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行动方向,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法委的重大部署上来,做到“三坚持"、"三着力”,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和谐司法,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发挥好社会矛盾调节器、减压阀的作用,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和谐司法。要时刻注意把握社会矛盾的根源,分析各类社会矛盾的成因,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高度出发,从矛盾纠纷的关键点入手,高度重视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高度重视每一件涉法涉诉信访的审查和处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案结人和。在刑事审判中,既要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政治安定、社会安稳、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又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预防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在民事审判中,要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劳动报酬以及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保障和服务民生。要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完善调解激励措施,推行全程、全员、全力调解的工作机制,及时把各类纠纷化解在初期。今年民事案件调解率要力争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行政审判中,要继续完善通过行政协调处理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化消极为积极,争取公民对政府行使管理职能的理解和支持,融洽党群关系。在执行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在先,和解在先”,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心平气和地接受和解,申请人尽快实现权益。要切实加强立案信访工作,搞好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开展判前释法、庭审释明、裁判说理、判后答疑活动,确保新审结的案件不出现涉诉上访。要切实发挥派出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对法庭实行机关化管理,确保法庭认真履责、高效服务。要切实改进法庭干警工作作风,落实好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办案、休息日办案等便民利民措施。

  二、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搏,人民法院必须坚持能动司法。要切实改变司法被动型的陈旧观念,着力增强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动性,妥善审理好金融、合同、涉农纠纷以及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各类案件,努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建立院领导与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试行在重点企业建立办案点,发挥司法手段理顺法律关系、综合适用法律责任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创业、投资、发展保驾、助力。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发展举措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管得上用、帮得上忙。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人民法院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庭审功能,教育和引导公民遵守法律,遵守社会管理秩序。积极参与对青少年犯的帮教管理,主动加强与社会矫正机构的衔接配合。分析特殊领域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配合做好重点地区的专项治理,预防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法律宣传、案件回访、司法建议、平安共建等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三、坚持廉洁司法,着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真正凸显司法对社会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廉洁司法。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做理想信念的坚定执行者,做廉洁公正的忠诚实践者,做社会矛盾的倾心化解者。要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全员一次轮训、院领导联系一个企业、每个业务庭开一次示范庭、每名法官写一篇调研文章、每名干警做一件司法为民实事、年底开展一次办案能手、精品案、优秀法律文书学习研讨的“六个一”活动,促进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高。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认真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充分发挥在各庭室选配的兼职廉政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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