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向纵深开展
2010-03-30 16:17: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杜广伟
  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法委提出了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三项重点政法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是审视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人民法院是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主力军,要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我们只有在法院工作中创造性地贯彻落实,才能在发挥审判职能中不辱使命。

  三项重点工作,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工作,如何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围绕三项重点,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是法院当前面临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人民法院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要努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妥善化解风险;进一步解决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一、坚持能动司法,深入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注重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着眼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预先防范,及时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化解风险;着眼于及时解决纠纷,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二是注重落实维护稳定硬任务。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打黑除恶力度;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注重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既要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做好案外疏导工作,努力促进干群和谐。四是注重化解信访案件。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做到“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责任,落实依法纠错原则,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落实信访案件终结规定,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重视源头预防,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产生。五是注重加强执行工作。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加快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从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入手,建立各个环节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执行快速反应、委托评估拍卖审计监督等制度,完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综合治理执行难。六是注重贯彻调解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工作,做到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完善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齐心协力保平安。七是注重发挥基层前沿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始发状态,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二、积极完善机制,努力倡导司法创新。

  人民法院肩负着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调处纠纷、宣传法律等职责,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如何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个环节来开展调解工作,如何通过审判来促进人民内部和谐团结,如何通过法院工作来修复社会矛盾,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拿出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来。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与二十一世纪初相比较发生了较大变化,与计划经济时代更是有着天壤之别。一些过去没有的矛盾,现在冒了出来;一些过去有效的管理手段,现在很难奏效了;一些过去可以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现在显得有些失灵了。也就是说,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老办法失灵了,一些老制度滞后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固步自封,就会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一筹莫展。一是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指定管辖审判庭和少年审判庭建设,做好少年司法工作。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加强监外执行工作,主动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审判、执行中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减少违法犯罪。三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网上诈骗、网上盗窃、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空间。

  创新是各项事业永葆青春的保证,也是人民法院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一大法宝。因此,凡是宪法、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做法,只要有助于三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我们都要在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地尝试,大胆地闯。唯有如此,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中,我们才能披荆斩棘,争取更大的作为和成绩。

  三、构建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廉政建设。

  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各地法院都曾做出过很多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但是,廉政制度还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必要。要推行阳光司法,比如,在增大法院工作公开度方面,如何开展典型案件网上直播工作,如何开展裁判文书向公众开放,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我们是审时度势,拓展思路,以更加广阔的胸怀去接纳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用阳光司法来防腐拒变,确保廉洁公正。

  一是提高审判效率。强化立案、审判和执行各环节之间的配合,缩短办案周期。推行繁简分流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优势,实现收结案基本平衡的良性循环。 二是确保审判质量。认真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促使刑事裁量规范有序。通过强化审判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 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审委会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指导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不但要注重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更要注重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落实司法公开。通过公开确保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切实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要继续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四是深化审判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努力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法院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特别重视通过改革保障公正裁判,要特别重视通过改革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要特别重视通过改革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廉政建设。充分运用正反典型,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将监督延伸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严厉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不断提升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裴夏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