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全面发挥司法职能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0-03-27 08:58: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确定的政法工作三项重点之一,实施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措施。人民法院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既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又是社会管理的推动者,必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更新司法理念,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任务实质是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改进社会管理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基本途径是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就为人民法院来讲,首先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既要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又要服务支持有关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其次要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这一基点改进工作,在执法观念、制度措施、评价考核上突出社会矛盾化解这一价值追求,在队伍建设上突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这一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工作。同时,要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正确认识司法权启动的被动性与运行的主动性之间的关系,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以审判工作调节社会关系,规制社会秩序。要把司法权更好地定位到服务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履行司法职责,积极实践社会管理创新。诉讼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审判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
一方面,法院要全面履行职责,担当好社会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又要创新履职方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在刑事审判中,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政策,建立大要案审判常态机制,探索少审和减刑假释工作新路子,以更好缓和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在民商事审判中,要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完善重点案件沟通协调、简易案速裁、困难当事人救助等机制,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在行政审判中,要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民关系和谐;在执行工作中,要抓好解决执行行难长效机制建设,改进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社会诚信;在立案信访和申诉再审等工作中,要重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社会诉求。要通过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等措施,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延伸司法服务,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立足司法职能优势,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创新社会管理,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任务。当前,人民法院要通过审理案件及时发现经济社会领域可能影响发展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新型社会管理秩序的形成。要正确行使司法审查权,及时提供司法咨询与服务,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要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社区矫正等活动,配合做好缓管免、刑释解教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要加强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发展。要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要通过审判,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并为社会管理政策与法律的制定完善提供支持。
----更新司法理念,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任务实质是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改进社会管理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基本途径是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就为人民法院来讲,首先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既要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又要服务支持有关部门创新社会管理;其次要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这一基点改进工作,在执法观念、制度措施、评价考核上突出社会矛盾化解这一价值追求,在队伍建设上突出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这一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开展工作。同时,要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正确认识司法权启动的被动性与运行的主动性之间的关系,发挥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以审判工作调节社会关系,规制社会秩序。要把司法权更好地定位到服务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履行司法职责,积极实践社会管理创新。诉讼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审判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
一方面,法院要全面履行职责,担当好社会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又要创新履职方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在刑事审判中,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政策,建立大要案审判常态机制,探索少审和减刑假释工作新路子,以更好缓和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在民商事审判中,要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完善重点案件沟通协调、简易案速裁、困难当事人救助等机制,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在行政审判中,要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民关系和谐;在执行工作中,要抓好解决执行行难长效机制建设,改进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社会诚信;在立案信访和申诉再审等工作中,要重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社会诉求。要通过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公开、改进审判作风、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等措施,不断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使法院的司法机制、审判方式、办案方法和工作作风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
----延伸司法服务,全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立足司法职能优势,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创新社会管理,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任务。当前,人民法院要通过审理案件及时发现经济社会领域可能影响发展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新型社会管理秩序的形成。要正确行使司法审查权,及时提供司法咨询与服务,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要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社区矫正等活动,配合做好缓管免、刑释解教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要加强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发展。要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要通过审判,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并为社会管理政策与法律的制定完善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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