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指针 推进“五型”法院建设
2010-04-09 08:3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邓国平
  “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新的工作方向。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形势下,人民法院应以“三项重点工作”为导向,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利因素,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深入推进“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和廉洁型”“五型”法院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跨越。

  加大创新力度,紧跟时代步伐。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日益艰巨,人民法院工作压力与日俱增。人民法院要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推进管理创新为前提,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创新强能力、以创新促进步,不断推出新的工作举措,使法院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要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认真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设立“夜间法庭”和“假日法庭”等特色法庭;切实规范立案调解工作,加强立案调解软硬件建设;建立网上立案、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与新期待。

  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制度落实。法院工作的好与坏,管理是关键。人民法院应紧贴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行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工机制,全面推行绩酬挂钩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夯实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庭室工作预安销号通报制度、庭室负责人及承办法官问责制度、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和健全后勤保障制度等规章,并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真正确保干警“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在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效能的同时,确保审判绩效水平的稳步提升,

  建树和谐理念,促进社会稳定。邓小平同志说过:“稳定压倒一切。”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应秉承和谐理念,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工作主线,将和谐思想融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用审判调整利益冲突,用调解构建和谐关系,充分发挥和谐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指导思想,注重民商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执行和解工作,认真总结调解、和解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网络,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发挥调解效应的最大化。

  注重服务品质,满足群众期待。“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在“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指引下,人民法院应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将服务的目光对准民生。要切实推出各项服务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执行工作机制,切实化解信访和执行难题。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开通民意沟通电子信箱,建立基层便民联系点,组织法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以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满意。

  推进廉洁建设,赢得各方信任。实践证明:“法院发展,廉政为先。”人民法院干警应以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围绕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司法作风专项整顿等活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禁令,强化警示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加大走访和明察暗访力度,倾力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干警队伍,用廉洁赢得各方的支持与信任。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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