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袍法官”奏响执行工作“和谐曲”
2010-03-18 09:45: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频道 | 作者:宋红卫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采取因案制宜、科学选用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工作,攻克了一件件执行难案,奏响了执行工作“和谐曲”。据统计,睢宁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执行387件,345件以主动履行方式结案,执行标的额达500余万元;参与清理积案20件,100%以和解方式结案,100%顺利执结;在参与陪审的22件执行裁决听证案件中,调解、撤回异议申请13件,裁定驳回7件,异议成立2件。

  为了凸显“无袍法官”在执行工作中的价值,睢宁法院经常邀请来自在当地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发挥其德高望重、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优势,融乡风民俗与案件之中。通过陪审员讲情理,法官讲法理,情理法交融,为执行工作助力。

  执行案件的裁决听证可以说是执行工作的“关口”,睢宁法院创新举措,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安排不同类型的人们陪审员参加。一是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注重选用群众信得过、责任心强的陪审员参加,借以增强与当事人的亲和力,以消除双方逆反心理,便于钝化矛盾,实现调解结案;二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医患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法院较难处理的执行案件,注重选用有专业知识的技术型陪审员参审,以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不足;三是对受到不当干预或相关部门拒绝配合法院的案件,注重选用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陪审员参审,提高抗干预能力。

  同时,该院还主动将执行过程置于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之下,取信于民。在执行过程邀请人民陪审员对执行措施、执行收费、委托拍卖、标的款项管理进行监督,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