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瓶冰凉的绿茶
2010-09-15 15:4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 | 作者:李冰
  参加工作20年来,经我的手审理和执结了近千起案件。看到一起起困扰当事人心头的案件在我手中冰消雪融,案结事了,当事人向我真诚的道谢时,我的心中都有一股说不出的甜蜜感。每当此时,我都会想起那起普通的民事案件,想起当事人递到我手中那三瓶冰凉的绿茶。

  像所有执行案件一样,我所承办的这起经济纠纷案是再也平常不过。案件中的申请人梁彦平家住新密市岳村镇,是一名小煤炭个体户。她与家住杞县的石某原是生意上的伙伴,业务交往时间也不短。2005年,石某在一次从梁彦平处购买煤炭后,就一直拖着货款不给。梁彦平在多次讨要无果后,于万般无奈之下将石某起诉到杞县法院,要求判令石某偿还自己欠款。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石某偿还原告梁彦平货款3929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作为承办法官的我多次找石某要求其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每次找他,石某都千方百计进行躲避,就是不愿意还款。按照程序,法院对其依法拘留、罚款,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后,分数次为梁彦平执行到欠款25000元。此后,作为被执行人的石某家中再无任何能力可供执行。 面对困境,石某也举家外出,悄悄的前往南方打工。我经过多次查询,再也找不到石某现在住处的任何消息,案件顿时陷入困境之中。

  此时的申请人梁彦平家中又突发变故,其爱人身患重病,长期住院治疗,家中一贫如洗。在债权时时得不到维护的情况下,梁彦平及家人四处进行信访,请求解决其困难。针对执行困境,我多次将案件情况向院领导及上级法院进行汇报,最终决定以司法救助方式帮助当事人度过难关。在救助款项到位后,我考虑到申请人梁彦平家住外地,爱人又是一个重病患者,往来杞县不太方便,农村正值三夏抢收季节。综合各方因素,我决定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亲自驱车将执行款送到当事人家中,以司法关怀为当事人送去一片眷眷真情。

  6月21日上午,天气炎热。我带着书记员冒着酷暑,奔波300公里前往新密市岳村镇芦河村。因为没有去过新密市,路途不熟悉,我们边走边问,一路向芦河村摸去。下午两点时刻,我们在整整六个小时的奔波中,终于来到了岳村镇,顾不上吃饭,我急忙与当事人梁彦平联系。她让我们在岳村镇大转盘附近联系,于是我和书记员将车停在路边,静静的等着当事人的到来。约半个小时后,梁彦平满脸大汗的跑了过来,怀中紧紧抱着几瓶绿茶。见到我们后,她十分激动,一个劲的非要请我们吃饭。并将绿茶递到我们手中,非要我们解解渴。对此,我们予以婉言谢绝。站在国道附近的公交站牌前,我和梁彦平履行了案件交接手续。当梁彦平拿到最后一笔款项后,在笔录纸上按上红红的指印时,她顿时哭了。口中哽咽地说:“杜局长,为了俺的事您是操碎了心,这么大热的天又专门跑这么远的路给俺送来救命钱。门没有踩,水没有喝,饭没有吃,俺一家人真的过意不去。”我们再三谢绝当事人吃饭的邀请后,迎着炎热踏上回归的路程。

  此后,每次在我们将一起执行案件执结后,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起特殊的执行案件,想起那几瓶冰凉的绿茶。因为他就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法官无私的爱,对我们真诚的信任。

作者单位: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