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执行路
2010-09-08 10:29: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 | 作者:李冰
  从事执行工作8年来,经我的手执结了上百起案件。每次看到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的心情都是无比的愉悦。在所有的执行案件中,那次奔波万里的新疆之行让我终生难忘。18天的艰辛努力,让一起陷入困境的案件顺利执结。

  1999年4月,家住河南省杞县城郊乡的刘琦因做生意经济困难,向柿园乡葛海借钱18800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及利息。到期后,葛海向刘琦讨要借款,但是刘琦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葛海将刘琦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案件生效后,葛海于2002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当时的承办法官多次到被告刘琦家中进行查找,但是刘琦为躲避债务已经带着老婆孩子远走他乡,询问不到下落。因为其家中无任何财产可共执行,加上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一度搁浅。

  2008年,根据院内安排,我接手了这起执行案件。看着当事人葛海一次次奔波在法院,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每个人都不容易,更何况是自己的血汗钱哪!我仔细翻阅了全部卷宗材料,理清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决定另辟蹊径,从另外一个角度打开案件的突破口。

  根据对刘琦家人的调查,得知其可能在新疆包地。于是我就来到县劳动局,查询全县劳务输出人员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一个一个的核对,终于在往新疆喀什包地的人员中发现了刘琦的名字。那一刻,我欣喜若狂,赶紧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因为跨省异地执行需要省高院执行局批准,我及时逐级向市中院和省高院进行汇报。12月18日,在拿到省高院执行局的同意异地执行的公函后,我和同事老陈于次日就踏上了前往新疆的火车。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去过新疆,更不知道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会是什么样子。

  火车不知疲倦的奔波着,出了陕西、甘肃之后,就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时间已经临近深冬,天气异常寒冷,呆在火车内,看着狂风在戈壁滩上奔走,卷起阵阵黄沙,给人一种无比萧条的感觉。

  经过30多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在吐鲁番下了火车。下火车的那一刻,我脑海中怎么也找不到迷人的吐鲁番,带给我的只有寒冷。之后,我们又换乘开往南疆喀什麦盖提县的火车。在漫长的10多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火车终点站。顾不上休息,我和老陈经过询问,得知要到被执行人刘琦所在的45团4连还有4个多小时的汽车。于是我们马不停蹄的买来车票,前往4连连部。下了汽车,我们的新疆之行终于到了终点站,此时已经华灯初上,万家灯火。这时我和老陈根本无暇顾及当地风情,草草找了一家小旅馆,吃点饭就蒙头大睡。

  次日早晨,我们早早起床,随意吃了一点东西,就前往当地博塔依拉克人民法庭,寻求当地法官的配合。在法庭,我们见到了杨献忠法官。杨法官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积极领着我们前往4连连部,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在连部干部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在下午1时左右见到了被执行人。看着风尘仆仆的我们,刘琦当时就愣了。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躲在数千公里外的南疆,老家法院的法官还会找到自己。

  而后,我们将其刘琦带到法庭,做他的思想工作。在督促其还款时,刘琦一脸的苦恼,说自己虽然承包了百十亩土地,但是没有挣到钱,没有能力偿还。为此我和老陈苦口婆心的劝导,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事情不了结,你心里就永远不会踏实。在我们耐心劝说下,刘琦的思想有了松动。他主动将家中的两头毛驴以低价折抵给了附近村民,还四处筹借,凑成4000块钱交给我们。同时希望我们给申请人做工作,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所剩款项于三个月内还完(事实证明,后来当事人还是按照约定将款全部偿还)。等一切办完后,时间已经到了晚上。悬了几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晚饭时我和老陈特意整了一瓶“二锅头”,犒劳一下自己。

  就在我们回到乌鲁木齐时,由于水土不服,我和老陈相继病倒,发起高烧。老陈一连输液4天,由于我年轻,输了两天。至今我还清晰记得,元旦那天,家家都在欢度节日,而我和老陈却在风雪中的边城治病。雪纷纷扬扬,在朔风中狂舞着。我躺在病床上,呆呆的凝视着窗外的白雪,心儿早已飞回到了千里之外的家。想家人,想孩子。

  病愈后,惦记着手头的案件,我和老陈无暇浏览当地的风景,就再次踏上回家之路。因为,家中的亲人在惦记着自己,手头的案件在等着自己,一个个当事人那满怀期待的目光在注视着自己。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