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心调解一小时 当事人当场兑款
2010-08-12 15:4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崇左频道 | 作者:何建丽 黄华军
8月9日,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覃黄卫当庭支付原告黄竟棉货款3350元。
原告黄竟棉在位于崇左市沿山路经营一间酒类批发零售部,被告覃黄卫在新华路经营一家美食城。2009年3月26日,被告覃黄卫向原告黄竟棉赊购青岛啤酒50件,价值3350元。一年多来,原告多次追款未果,遂于2010年8月6日起诉到江州区法院。考虑到原、被告曾有多年生意往来的基础,又有继续合作的愿望,立案法官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一番法理及诚信经营重要性探讨后,被告当庭支付货款3350元给原告。原、被告同时感谢立案法官:原告感谢法官为其追回已拖欠一年多的货款,被告感谢法官为其上了一堂生动的守法、诚信经营法制课。
原告黄竟棉在位于崇左市沿山路经营一间酒类批发零售部,被告覃黄卫在新华路经营一家美食城。2009年3月26日,被告覃黄卫向原告黄竟棉赊购青岛啤酒50件,价值3350元。一年多来,原告多次追款未果,遂于2010年8月6日起诉到江州区法院。考虑到原、被告曾有多年生意往来的基础,又有继续合作的愿望,立案法官及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一番法理及诚信经营重要性探讨后,被告当庭支付货款3350元给原告。原、被告同时感谢立案法官:原告感谢法官为其追回已拖欠一年多的货款,被告感谢法官为其上了一堂生动的守法、诚信经营法制课。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