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努力实现法院新发展
2010-03-19 08:28: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德祺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新的一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院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精心谋划,能动推进,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法院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效率与公正的要求,更加注重审判、执行、调解工作,提高审判质量,破解执行难题,完善调解机制,深入推进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大局意识,在服务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以及全县工作大局的结合点,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大局来谋划部署;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项任务,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职能,依法妥善处理好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合同、涉农、涉外等案件,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的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做到既依法办案,又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案结事了的处理办法。

  (二)突出审判重点,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上下功夫。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刑事审判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民事审判中,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妥善审理好涉企业改制、企业债务纠纷等案件,促进企业发展;行政审判中,通过依法审理执行好各类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执行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继续完善推进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同时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建立起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制度。

  (三)增强为民意识,在提供更好司法服务上下功夫。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抓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提高。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切实加快办案进度;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便民立案制度,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强化首访接待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加强案件审执中的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息访和疏导工作。

  (四)强化案结事了,在调解优先提高调解率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将调解贯穿于整个诉讼环节中,坚持立案调解和审判调解相结合,庭前调解和庭后调解相结合,庭中调解和庭下调解相结合,继续推行“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严格受理、调查、调解、制作文书、协议执行等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采取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观摩案件庭审、参加业务讲座和典型案例评析等多种培训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作用,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加强与镇、街道、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帮助法官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焦点,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形成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良性互动格局。

  二、强化审判责任意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以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机制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将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一)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官廉政勤政、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办案投诉和调研成果等指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上诉率、调解撤诉率、发回改判率、再审率和投诉率等指标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激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强化执行工作考评,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执行考评中的比重,使考核指标全面反映执行工作水平。

  (二)完善审判监督机制。继续抓好审判流程管理,通过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督促、警告案件承办人员加快审理进度;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性、可比性和针对性,突出抓好评优和评劣工作,将质量评查工作的注意力集中于评劣上,注意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实质性问题,做到一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终有考评。认真开展“精品案件”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三)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机制。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并通过发布新闻、设立开放日、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逐步增加陪审员数量,保障陪审员参审权利,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司法公正。

  三、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坚持从严治院,坚持一岗双责,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法官的廉政意识和职业素养。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始终坚持不懈地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育内容上,组织法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价值观。在教育方法上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先进典型相结合。坚持周一下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与干警业务学习相结合,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邀请专家来院授课,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等,提高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与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相结合,创造健康的文化环境。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公正廉洁执法这一关键,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在全院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用违纪违法案例和先进典型教育干警。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着力构筑起“五个主体”惩治和预防腐败监督机制。以立案庭为主体,建立起以案件流程管理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监察室为主体,建立以查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司法技术科为主体,建立以评估、拍卖公开为中心的监督机制;以政工科为主体,建立以岗位目标考核为中心的监督机制。

  (三)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法官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五个严禁”,扎实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重点解决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组织纪律作风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这一活动,力求达到作风严谨、讲话亲和、司法公正、效率提高、办案廉洁的目标。同时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聘用司法监督员等方式,加强机关作风监督,着力解决干警工作效率不高、纪律松散、敬业精神不强,着装不规范等问题,促进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司法公信和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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