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2010-04-08 08:30: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文华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系统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水平,促进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化解社会矛盾,就是要着重解决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人民法院的工作而言,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调处各种纠纷,发挥人民法院社会矛盾调节器、减压阀作用,能动地履行司法职能,定纷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要“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注重审判、执行、调解工作,提高审判质量,破解执行难题,完善调解机制,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一要抓根本,通过依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严厉打击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严重的多发性犯罪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生与社会和谐问题的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着力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二要抓预防,通过建立社会矛盾评估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对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各类案件采取措施,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复杂疑难问题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减少社会矛盾。三要抓清积,进一步解决涉诉信访和执行难问题。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成果,强化执行管理,完善执行监督,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四要抓机制,深入推进诉讼调解。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等工作,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二、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社会规范有序、安定和谐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其重要主体是对法院工作职能认识的一次深化。要求法院不仅要履行解决纠纷职能,而且要调控社会秩序、实施权力制约、规制社会政策,努力探索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科学运行的机制,全面凸显审判工作的延伸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最重要的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抓手,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司法功能,在社会管理创新建设中发挥人民法院的积极作用。一要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对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每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做出明确、严密和细致的规定,加强审限跟踪管理,及时催办、督办案件,积极采取速裁程序、巡回审判、调解、和解等方式,有效缩短案件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二要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审判工作机制。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使已有的规程、机制、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在制度、机制的实施运行中不断进行总结、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三要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和社会治安管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公开审判、法制宣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严格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也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人民法院的长期发展、生死存亡。这就要求人民法院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体系,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坚守廉洁公正司法底线,不断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狠抓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是人民法院面临的最紧迫工作任务。”因此,人民法院要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在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条件下实现对人、对案的有效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一要加强作风建设,着力体现审判工作的人民性。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健全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要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鼓励全体干警通过在职学习、岗位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确保政治上的廉洁性,做到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四要推行阳光司法,完善内外部监督。利用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执行信息,增加办案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监督促公正,保证审判权力得到依法公正行使。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长期、持续地狠抓下去。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坚持以社会矛盾化解为基础,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根本,扎扎实实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必将能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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