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法昆仑壁 和风瀚海盈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展华章
2009-09-28 10:43: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雷竣杰 鱼波 何永生 李静
海西古为西羌地,东晋后期、隋和唐时,先后为吐谷浑和吐蕃政权所控制。作为“丝绸之路”辅道,这里曾是中西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世界屋脊和深居内陆盆地的地理环境造就了海西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道教圣地昆仑山、雅丹地貌、千年冰川、西王母瑶池、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唐代吐蕃墓葬群、都兰国际狩猎场等闻名遐迩,引起世人越来越多的关注与向往。在这块充满传奇色彩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法院队伍,她们以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 和“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高原法官精神,为国徽增辉,浓墨重彩书写着无悔人生。
岁月变迁:见证着海西法院发展的足迹
1949年9月5日,伴随着青海解放的隆隆礼炮声,第二年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都兰县人民法院宣告成立。随后改建为海西州蒙古族藏族哈萨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和柴达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随着历史的变迁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变化,如今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德令哈市,全州审判机构改设为中级、基层两级人民法院。法院从隶属同级政府转为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陆续建立起公开审判、陪审、回避、辩护等基本审判程序制度,两级法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都取得了较好发展。
海西州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常年气候干燥,高寒缺氧,多风沙,工作条件极为艰苦。目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由60年代的2人已发展为全州276人,面对苛刻的环境、面对种种困难,一代代法院人如当年的老知青一样,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勇于创新,凭的是一股股苦劲、实劲、干劲,以无私奉献的品质,积极昂扬的精神创下了令人振奋的工作业绩。在过去的五年里,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 “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档案管理优秀集体”以及全国法院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称号。另外,全州两级法院12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省级和州级表彰,获得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40余次(人)。
近年来,面对海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海西中院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在海西州州府所在地德令哈市和各基层建造了集立案、审判、办公为一体7个法院办公大楼,改建2个法院审判综合楼,完成3个审判法庭的改建,新增大小审判法庭18个,最远的法庭在甘肃敦煌市青海石油管理局驻地,为审理好案件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该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得到全面发展,法院的改革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不断加强,物质装备明显改善,机关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有了新的发展。
服务大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海西法院在各项工作,无论是化解矛盾纠纷,还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都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656件,结案24600件。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066件,结案304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3%和9.5%,诉讼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连续第五年实现收结案平衡。
——依法打击犯罪,着力维护全州社会稳定。海西中院牢固树立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认真开展打击涉及金融、财税、猎杀国家一级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深入贯彻党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29件,审结2798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1125 人。在全州两级法院判处的罪犯中,毒品犯罪157人、百万元以上经济犯罪和处以上公务员犯罪13人、打击盗猎犯罪25人;通过以未成年人法庭的方式,全面开展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采取诉前听证、审中教育、判后回访的“三步走”方针,挽救了123名未成年人罪犯。坚持正确适用刑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55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缓刑;对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免予刑事处罚;对64名认罪服法、认真接受改造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共为15名具有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做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商事审判;五年来,共审判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万余件,结案率达99%以上,有效制止了上访和信访114件134人。工作经验在省法院系统交流和推广。海西法院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审慎、稳妥地办理好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特别对保护好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慎重审理涉及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充分行使司法管辖权;积极开展金融债权纠纷的专项审判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州的金融安全;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通过快捷立案、迅速审理、及时执结等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多措并举,加强调解。根据全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他们制作流程示意图,对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判后五个环节的调解进行明确界定,使调解在阳光下进行。实行梯次调解法,即根据案情难易程度,首先由主审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审判长或副庭长与主审法官一同查找症结并一起调解;如仍调解不成,经过庭审后,由庭长主持调解;若是重大疑难案件或会产生信访的案件,主管院长则参与调解。推行准立案制度。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登记后,暂缓立案,由法院引导当事人到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这既解决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不畅的问题,又整合了调解资源,让当事人感到立案不难。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家庭离婚纠纷上诉案件,海西中院法官们,首先进行深入了解,在清楚了解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的基础上,根据案情大多采取由民调组织处理效果更佳。在进行“准立案”登记的同时,建议双方到其所在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立案后经民调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整合力量,拓宽调解领域。海西各基层院坚持调解主体多元原则,注意整合全院力量,将调解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立案庭坚持“调解前移”,对起诉时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庭法官进行调解,以减轻审判部门的工作压力;民商事审判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实行“优先调解”制度,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访目标,做好调解工作;行政审判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起来,做好案外协调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法官调解积极性。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办好案、快办案已成为全院法官的共识。对调解先进庭、调解能手给予重奖,对调解任务不达标的庭室给予经济处罚。通过奖罚并举,在全州两级法院营造出“人人重调解,全员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海西法院通过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召开司法监督员、执法联络员会议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和各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认真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了审判制度改革,加大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缩短办案审限,提高案件效率。在严格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办案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办案方法,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慎重采取每一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杜绝因执法方式、方法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增强执行效力,维护裁判公信;法官用真诚、用感天动地的激情,捍卫着法律的威严;用不屈不挠的精神,维护着民众的合法权益。迎难而上抓执行、讲究执行艺术,是海西法院力克"执行难"的一把金钥匙。五年来,全州共受理执行案件4000 件,执结案件标的金额达5.347亿元。
从本世纪初,随着柴达木地区经济的速猛发展,法院的执行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案件不仅成倍地增长,而且执行难度与日俱增。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党组一班人并非一筹莫展,而是力争在人力、物力、财力等三方面高度倾斜。 由于海西地区人员流动性大,暂住人口多,被执行人常常居无定所,执行工作“点多、面广、线长”,除工作日昼夜忙碌之外,双休日、节假日也要搞突击执行。上班找法人,下班找个人,马不停蹄抓执行。干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干警们几乎每天都在加班,可见其辛苦程度。“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是执行法官开拓进取,奋发图强的宣言。他们就凭着这样一股执著的劲儿和向上的奉献精神,谁也不叫一声苦喊一声累。
讲究执行艺术,是海西法院力克“执行难”的一把金钥匙。强调执行工作要因时、因地、因人灵活执行,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不死、冻结不僵、划拨不乱”。海西法院执行对确有困难不能立即履行,以及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职工正常生活的可分期履行;对立即执行或一次执行将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暂缓执行或分期履行,即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的合法经营活动。为了减少积案,该院将案件划分为查证和执行两个阶段。经查证,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进入执行程序;能够和解的,依法办理和解;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要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的情况,并发放债权凭证,大大减少了案件的积压。
素质建设:始终摆在重要位置
海西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
——狠抓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法官司法理念不端正、裁判不公等问题,认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针对法官的各项业务,通过集中培训、院校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培训法官400人(次),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大赛和评选工作能手活动,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也明显上升。
——狠抓内部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从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与环节入手,制定完善了《审判长管理监督办法》、《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和组织竞买的规定》等100余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推行绩效考评制度,对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行综合考评和排名,排在后两名的单位和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连续两年考评位居末位、经考察确有问题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调整,从而极大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五年来,海西两级法院年均结案率达98%以上。
——狠抓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法官廉政档案,组织编发《五个严禁》、《警戒线》、《警示录》等警示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法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每年向干警家属发出廉政建设公开信,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逐一查证,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队伍的好与坏关键在于否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 毋容置疑,有一个团结、奋进、求实、廉洁的领导班子,也就会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人民满意的好的法院队伍。现任院长许永达就是一个率先垂范、雷厉风行、勇于创新的好“班长”。主要体现在:一是统一了思想,又落实了行动。二是围绕中心,又突出特色,特别是能够联系法院自身的特色,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突出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三是抓好班子,又带好队伍,法院队伍形象在全州是很好的,这很大程度在于法院领导班子能身先士卒,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四是推动了工作,又建立完善了制度,实现以制管人。从而使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作风不散,带出了一支职业道德水平高的法官队伍。正是有这样严格的管理和强有力的法官队伍,海西人民法院诸项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
回眸往事,心潮澎湃;展望未来,壮志雄心。面对今天和未来,她们仍然用“柴达木精神”拨动着“聚宝盆”血脉的音律,以无私奉献的品质,激昂向上的精神,在高原盆地、瀚海戈壁,草原田野创下了令人感动、使人振奋和可歌可泣的工作业绩,走出了一条令党委放心、人大满意、群众称颂的艰辛之路。向前的路很艰巨,但她们仍然一如既往地去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岁月变迁:见证着海西法院发展的足迹
1949年9月5日,伴随着青海解放的隆隆礼炮声,第二年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都兰县人民法院宣告成立。随后改建为海西州蒙古族藏族哈萨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和柴达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随着历史的变迁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变化,如今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点设在德令哈市,全州审判机构改设为中级、基层两级人民法院。法院从隶属同级政府转为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陆续建立起公开审判、陪审、回避、辩护等基本审判程序制度,两级法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都取得了较好发展。
海西州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常年气候干燥,高寒缺氧,多风沙,工作条件极为艰苦。目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编人员由60年代的2人已发展为全州276人,面对苛刻的环境、面对种种困难,一代代法院人如当年的老知青一样,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勇于创新,凭的是一股股苦劲、实劲、干劲,以无私奉献的品质,积极昂扬的精神创下了令人振奋的工作业绩。在过去的五年里,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 “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档案管理优秀集体”以及全国法院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称号。另外,全州两级法院12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省级和州级表彰,获得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40余次(人)。
近年来,面对海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海西中院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在海西州州府所在地德令哈市和各基层建造了集立案、审判、办公为一体7个法院办公大楼,改建2个法院审判综合楼,完成3个审判法庭的改建,新增大小审判法庭18个,最远的法庭在甘肃敦煌市青海石油管理局驻地,为审理好案件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该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得到全面发展,法院的改革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不断加强,物质装备明显改善,机关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有了新的发展。
服务大局: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海西法院在各项工作,无论是化解矛盾纠纷,还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都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656件,结案24600件。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066件,结案304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3%和9.5%,诉讼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连续第五年实现收结案平衡。
——依法打击犯罪,着力维护全州社会稳定。海西中院牢固树立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作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认真开展打击涉及金融、财税、猎杀国家一级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等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深入贯彻党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829件,审结2798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1125 人。在全州两级法院判处的罪犯中,毒品犯罪157人、百万元以上经济犯罪和处以上公务员犯罪13人、打击盗猎犯罪25人;通过以未成年人法庭的方式,全面开展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采取诉前听证、审中教育、判后回访的“三步走”方针,挽救了123名未成年人罪犯。坚持正确适用刑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对55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缓刑;对4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免予刑事处罚;对64名认罪服法、认真接受改造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共为15名具有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做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商事审判;五年来,共审判民事、行政诉讼案件1万余件,结案率达99%以上,有效制止了上访和信访114件134人。工作经验在省法院系统交流和推广。海西法院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审慎、稳妥地办理好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特别对保护好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慎重审理涉及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充分行使司法管辖权;积极开展金融债权纠纷的专项审判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州的金融安全;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通过快捷立案、迅速审理、及时执结等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多措并举,加强调解。根据全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他们制作流程示意图,对诉前、庭前、庭中、庭后、判后五个环节的调解进行明确界定,使调解在阳光下进行。实行梯次调解法,即根据案情难易程度,首先由主审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审判长或副庭长与主审法官一同查找症结并一起调解;如仍调解不成,经过庭审后,由庭长主持调解;若是重大疑难案件或会产生信访的案件,主管院长则参与调解。推行准立案制度。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登记后,暂缓立案,由法院引导当事人到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这既解决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不畅的问题,又整合了调解资源,让当事人感到立案不难。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家庭离婚纠纷上诉案件,海西中院法官们,首先进行深入了解,在清楚了解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的基础上,根据案情大多采取由民调组织处理效果更佳。在进行“准立案”登记的同时,建议双方到其所在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立案后经民调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整合力量,拓宽调解领域。海西各基层院坚持调解主体多元原则,注意整合全院力量,将调解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立案庭坚持“调解前移”,对起诉时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由立案庭法官进行调解,以减轻审判部门的工作压力;民商事审判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实行“优先调解”制度,围绕惩罚犯罪、合理维权、息诉息访目标,做好调解工作;行政审判将依法判决与协调和解有机结合起来,做好案外协调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法官调解积极性。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办好案、快办案已成为全院法官的共识。对调解先进庭、调解能手给予重奖,对调解任务不达标的庭室给予经济处罚。通过奖罚并举,在全州两级法院营造出“人人重调解,全员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海西法院通过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召开司法监督员、执法联络员会议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和各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认真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了审判制度改革,加大裁判文书的说理性,缩短办案审限,提高案件效率。在严格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办案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办案方法,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慎重采取每一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杜绝因执法方式、方法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增强执行效力,维护裁判公信;法官用真诚、用感天动地的激情,捍卫着法律的威严;用不屈不挠的精神,维护着民众的合法权益。迎难而上抓执行、讲究执行艺术,是海西法院力克"执行难"的一把金钥匙。五年来,全州共受理执行案件4000 件,执结案件标的金额达5.347亿元。
从本世纪初,随着柴达木地区经济的速猛发展,法院的执行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案件不仅成倍地增长,而且执行难度与日俱增。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党组一班人并非一筹莫展,而是力争在人力、物力、财力等三方面高度倾斜。 由于海西地区人员流动性大,暂住人口多,被执行人常常居无定所,执行工作“点多、面广、线长”,除工作日昼夜忙碌之外,双休日、节假日也要搞突击执行。上班找法人,下班找个人,马不停蹄抓执行。干警经常超负荷工作,干警们几乎每天都在加班,可见其辛苦程度。“苦不苦,想想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是执行法官开拓进取,奋发图强的宣言。他们就凭着这样一股执著的劲儿和向上的奉献精神,谁也不叫一声苦喊一声累。
讲究执行艺术,是海西法院力克“执行难”的一把金钥匙。强调执行工作要因时、因地、因人灵活执行,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不死、冻结不僵、划拨不乱”。海西法院执行对确有困难不能立即履行,以及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职工正常生活的可分期履行;对立即执行或一次执行将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暂缓执行或分期履行,即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执行的合法经营活动。为了减少积案,该院将案件划分为查证和执行两个阶段。经查证,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进入执行程序;能够和解的,依法办理和解;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要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的情况,并发放债权凭证,大大减少了案件的积压。
素质建设:始终摆在重要位置
海西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
——狠抓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法官司法理念不端正、裁判不公等问题,认真开展思想作风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针对法官的各项业务,通过集中培训、院校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培训法官400人(次),大力开展业务技能大赛和评选工作能手活动,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也明显上升。
——狠抓内部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从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与环节入手,制定完善了《审判长管理监督办法》、《关于委托评估、拍卖和组织竞买的规定》等100余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推行绩效考评制度,对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行综合考评和排名,排在后两名的单位和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连续两年考评位居末位、经考察确有问题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调整,从而极大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五年来,海西两级法院年均结案率达98%以上。
——狠抓廉政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法官廉政档案,组织编发《五个严禁》、《警戒线》、《警示录》等警示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法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每年向干警家属发出廉政建设公开信,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逐一查证,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队伍的好与坏关键在于否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 毋容置疑,有一个团结、奋进、求实、廉洁的领导班子,也就会有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人民满意的好的法院队伍。现任院长许永达就是一个率先垂范、雷厉风行、勇于创新的好“班长”。主要体现在:一是统一了思想,又落实了行动。二是围绕中心,又突出特色,特别是能够联系法院自身的特色,结合法院的工作实际,突出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三是抓好班子,又带好队伍,法院队伍形象在全州是很好的,这很大程度在于法院领导班子能身先士卒,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四是推动了工作,又建立完善了制度,实现以制管人。从而使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作风不散,带出了一支职业道德水平高的法官队伍。正是有这样严格的管理和强有力的法官队伍,海西人民法院诸项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
回眸往事,心潮澎湃;展望未来,壮志雄心。面对今天和未来,她们仍然用“柴达木精神”拨动着“聚宝盆”血脉的音律,以无私奉献的品质,激昂向上的精神,在高原盆地、瀚海戈壁,草原田野创下了令人感动、使人振奋和可歌可泣的工作业绩,走出了一条令党委放心、人大满意、群众称颂的艰辛之路。向前的路很艰巨,但她们仍然一如既往地去兑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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