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沧桑巨变60年 司法为民谱新篇
2009-10-12 14:45: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灵法宣
- 1988年灵宝法院的办公楼
- 1992年建成的灵宝法院审判庭
- 灵宝法院新审判大楼
灵宝,古有“夸父手杖化桃林”的美丽传说,史有“老子著经函谷关”的经典记载,今有“苹果之乡”、“黄金之城”的美誉盛名。灵宝市人民法院传承了这些历史文化的精髓,在这块富有传奇色彩的土地上开拓进取。该院近年来各项工作一直走在三门峡市法院系统前列:每年审理的案件最多、民意测评满意率最高;最先实现信息办公化,最先建起互联网站,成为峡市法院“科技强院”的引领者;2007年7月,该院勇开先河,在辖区广泛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全面部署“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灵宝市人民法院倍感鼓舞,迅速以“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的强大载体,将活动推向纵深,在美丽的金城大地谱写了一曲曲和谐动听的司法为民新乐章。
60年励精图治:见证法制发展的足迹
1949年10月,灵宝、阌乡两县人民政府各建立了司法科。1951年7月,两县司法科均撤销,各自成立人民法院。1954年6月,阌乡县并入灵宝县,阌乡县法院也随之并入灵宝县人民法院。1958年,公、检、法三机关合并为灵宝县政法公安部。1959年撤销政法公安部,恢复灵宝县人民法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法院机构瘫痪,1968年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再度恢复灵宝县人民法院。1978年12月,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人民法院经过拨乱反正,重新整顿,调整了队伍,健全了机构,陆续建立起公开审判、陪审、回避、辩护等基本审判程序制度,法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近年来,灵宝法院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在灵宝新城之北,弘农涧水之滨,建起了新的审判办公大楼,并配备电子屏障、律师通道、当事人休息室、证人室、调解室等设施,为审理案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08年开始,新任院长贾九翔带领干警克服重重困难,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五个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办公设施、物质装备明显改善,机关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法院的改革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不断加强。目前,灵宝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30人,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01名,是三门峡地区最大的基层法院,每年审结案件5000余起,为构建和谐灵宝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60年不懈探索: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
灵宝市人民法院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院上下大力弘扬“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灵宝法院精神,全面落实“政治坚定,精神振奋,司法为民,团结奋进,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灵宝法院工作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丰富司法为民内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公正司法,文明办案,法院工作在和谐建设中全面创新。灵宝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灵宝和谐稳定,服务金城经济发展。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和谐稳定;民商审判坚持调解为主,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注重刚柔并举,维护司法权威;涉诉信访实施标本兼治,力争停访息诉。近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25000余件,为金城灵宝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司法为民,化解纠纷,便民工程在开拓创新中全面开展。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灵宝法院开展了“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系统工程,广大法官走出审判庭,服务到基层,送法进企业,开庭在乡村。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在企业、乡村等各个社会领域已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120多个,集中开展法律咨询180余次,举行民调培训班27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90余次,在田间地头、农家门前、村部社区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20件。“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深入开展,方便了群众诉讼,宣传了党的政策,普及了法律知识,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大量琐碎繁杂的案件消化在立案之前,化解了群众纠纷,减轻了法院压力,实现了互惠双赢,被新华社、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多家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宣传推广。
60年励精图治:见证法制发展的足迹
1949年10月,灵宝、阌乡两县人民政府各建立了司法科。1951年7月,两县司法科均撤销,各自成立人民法院。1954年6月,阌乡县并入灵宝县,阌乡县法院也随之并入灵宝县人民法院。1958年,公、检、法三机关合并为灵宝县政法公安部。1959年撤销政法公安部,恢复灵宝县人民法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法院机构瘫痪,1968年实行军事管制。1973年再度恢复灵宝县人民法院。1978年12月,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人民法院经过拨乱反正,重新整顿,调整了队伍,健全了机构,陆续建立起公开审判、陪审、回避、辩护等基本审判程序制度,法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近年来,灵宝法院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在灵宝新城之北,弘农涧水之滨,建起了新的审判办公大楼,并配备电子屏障、律师通道、当事人休息室、证人室、调解室等设施,为审理案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008年开始,新任院长贾九翔带领干警克服重重困难,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五个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办公设施、物质装备明显改善,机关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发展,法院的改革稳步推进,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不断加强。目前,灵宝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30人,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01名,是三门峡地区最大的基层法院,每年审结案件5000余起,为构建和谐灵宝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60年不懈探索: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
灵宝市人民法院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院上下大力弘扬“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灵宝法院精神,全面落实“政治坚定,精神振奋,司法为民,团结奋进,纪律严明,廉洁自律”的灵宝法院工作要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丰富司法为民内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公正司法,文明办案,法院工作在和谐建设中全面创新。灵宝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灵宝和谐稳定,服务金城经济发展。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维护和谐稳定;民商审判坚持调解为主,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注重刚柔并举,维护司法权威;涉诉信访实施标本兼治,力争停访息诉。近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25000余件,为金城灵宝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司法为民,化解纠纷,便民工程在开拓创新中全面开展。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灵宝法院开展了“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系统工程,广大法官走出审判庭,服务到基层,送法进企业,开庭在乡村。截至目前,该院已在在企业、乡村等各个社会领域已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120多个,集中开展法律咨询180余次,举行民调培训班27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90余次,在田间地头、农家门前、村部社区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20件。“法官下基层、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深入开展,方便了群众诉讼,宣传了党的政策,普及了法律知识,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大量琐碎繁杂的案件消化在立案之前,化解了群众纠纷,减轻了法院压力,实现了互惠双赢,被新华社、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多家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宣传推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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