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构建和谐贵州
——贵州法院风雨征程60年
2009-10-30 13:58: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蒋炜
今年,新中国建国60周年,一个伟大而极不平凡的一年。60年来,贵州省各级人民法院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走过了不平凡的岁月,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迎来了大跨越发展的崭新历史时期。60年来,贵州法院始终坚定不移地把审判和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和全省不同时期的工作大局之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原则。通过对数百万件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执行,建立起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1950年7月2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民政接管部司法接管组的基础上,贵州省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初期,全省法院在党的领导下,惩治恶霸、镇压反革命,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巩固了新生革命政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为巩固和发展新生人民政权和捍卫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贵州陆续设立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从 1个法院发展到98个法院,确立了全省三级法院的审判格局。干警从建院初期的几十人到现在已发展到 8026人。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人民司法事业只有同党和国家的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有生机,才能更加壮大。60年来,贵州法院的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已经深深地融入到全省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从捍卫新生的人民政权,到推进“生态立省”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贵州各级法院始终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从田间地头办案到深入社区普法宣传,始终保持人民司法的本色;从不放过案件中一个细小的情节到公正高效的办案,始终坚持精益求精的作风;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到自觉抵御形形色色的诱惑,始终恪守司法公正廉洁的防线。60年风雨历程中形成的光荣传统,是贵州法院发展与进步的源泉。
60年来,贵州省各级法院审判机构不断完善,由建国初期的刑事和民事审判,增加到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及执行。审判职能由打击刑事犯罪为主,拓展为打击犯罪、平复矛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推动依法行政并重。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法院先后稳妥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和涉及社会热点的敏感案件及新类型案件,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360多万件,年结案件的数量从1978年的1.7万件猛增到2008年的18.9万件。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审结了陈其富等拐卖41名儿童案、狐启佳等拐卖55名儿童案、刘显银等贩卖海洛因21公斤特大贩卖毒品案;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重从快惩处了贵阳市陈林等组织领导的特大涉黑案、望谟“上院帮”、安顺市西秀区“双堡帮”等一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的涉黑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审理了阎建宏、郭政民、马永兴、向明序、卢万里、刘长贵、乔洪、杨锦福等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判了瓮安“6.28”事件涉及的各类刑事案件。
1979年以来,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1.6万余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55万多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贵州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197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180.4万多件,结案诉讼标的金额595亿多元。在民事审判中注重发挥调解的独特作用,根据不同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最大限度化解纠纷、平复矛盾,调解率逐年上升,仅去年就调解结案4万多件,当事人主动撤诉2.1万多件,一审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56.78%。1988年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各级法院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着力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共审结行政案件3.9万多件。坚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采用信息披露、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自1992年开展执行工作来,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6万多件,执结金额252亿多元。在一代又一代贵州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黔中大地的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局面得到了有力司法保障。
2007年11月20日,贵阳市中级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授牌和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揭牌仪式在美丽的红枫湖畔隆重举行,标志着贵州省成为了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环保审判庭和环保法庭的省份之一,也昭示着贵阳市揭开了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律武器打响了保护青山绿水保卫战,谱写了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环境污染的新篇章。贵州法院以实际行动在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省”中心工作中抹下了浓彩重墨一笔。环保法庭和环保审判庭成立1年多来,已先后身审理了福海生态园案、清镇市环保局原局长滥用职权案等数十件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大大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贵州全省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公正司法保民生”等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省法院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问题,多次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认真落实,积极探索完善惩治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巡视督察、开展“六条禁令”、“五个严禁”大检查等措施,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树立了全省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在黔西县委办公室的案头上堆满了各个单位的问卷调查表,这是该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一次民意调查,问卷的回答者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就在这堆问卷中,有200多份是县法院的,所有的问卷均显示人民群众对全国模范法院??黔西县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其他工作人员及法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在“贵州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贵州的审判水平不能落后”的志气和精神鼓舞下,黔西县法院、汇川区法院、息烽县法院、平坝县法院等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优秀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口碑,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了最好的诠释。2008年3月,由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石阡县法院和县纪委联办的铜仁地区第一个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在石阡县法院正式挂牌,警示教育基地主要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和利用法院审判资源,采取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展览、谈自己受教育的感受的“一听、二看、三谈”的方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基地开馆仅仅一年时间,就接待了来自县内外100多家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20000多人前来参观、接受教育。
2008年1月中旬,贵州省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雪凝自然灾害。在大灾面前,全省法院反应迅速,全力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涌现了大量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黔南州两级法院投入大量警力与公安机关24小时不间断上街巡逻,仅都匀市法院就出动车辆100余辆次、警力500余人次投入到夜间巡逻中,干警们用警灯照亮了全城,将夜间巡逻车变成应急便民流动服务车,为老百姓提供“全天候”流动服务,确保了当地的社会秩序井然有序。贵阳市中院加强对“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打砸抢烧等破坏电力、电信、电视公用设施、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全力维护省会城市的治安稳定。遵义市、黔南州等中院和小河区、息烽县等法院积极开展兑现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专项执行活动,及时执行到位民工工资347万元并送到260多名农民工手中。在抗灾救灾中,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拼搏精神,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出色的完成各项救灾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60年来,贵州各级法院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思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从诉讼程序上便民,设立立案服务大厅,推出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设置诉讼信箱、夜间法庭、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开展司法为民进万家活动,发放便民司法联系卡等举措,畅通诉讼渠道,便利群众诉讼;坚持以快捷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60年来,贵州法院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时代要求,开拓进取、探索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为目标,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等各项改革。为增加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 实现了办案程序公开、庭审过程公开、执行全程公开和部分裁判文书公开。为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全面实行立案和审判、审判和执行、审判和监督 “三个分立”制度,探索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经过努力,逐步形成了适应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判运行机制和审判队伍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省各级法院的物质装备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强院、科技强警方略,把推行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作为平台,对案件各类信息实行微机管理,基本实现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相关受理、分案、审理和审批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文件和裁判文书通过网上制作、生成和传送,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案多人少所带来的困难。针对贵州山区交通不便,很多当事人地处边远的具体困难,六盘水市中院在辖区内大力推行人民法庭使用电子签章系统,缩短了办案周期,方便了山区群众。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作为化解纠纷和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承担着全省80%以上案件的审理任务,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目前全省88个基层法院中,基本都搬进了新建的审判大楼。各级法院继续加大推进“两庭”建设,仅近两年投入“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就超过亿元。截至2008年底,全省法院共有325个人民法庭列入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已经建成100个,正在建设的100个,还有124个即将开工建设。全省共有87个法院建成局域网并投入使用,二级专网基本连通,三级专网正在加紧建设。
手握朱笔,责任重天。60年来,贵州各级法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要求,致力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为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从建院之初队伍中没有一名大学生,到现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全体干警 55.5 %,干警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单纯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到主动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寓于具体案件中,涌现出了当代法官的楷模蒋庆、扎根大山的好法官周其贵、全国优秀女法官杨琼、党的十七大代表杨霞等一大批优秀法官,他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甚至付出鲜血和生命来捍卫公平与正义。
60年的发展事实证明,全省法官队伍是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完全能担负起人民交给的任务。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同志在对法院工作批示中专门指出:“省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拓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监工作机制改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再接再厉,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更好地为构建‘和谐贵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年2月,石宗源同志在听取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华璞同志对全省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和下步工作思路及打算后,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指出:“法院紧紧围绕全省的大局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省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作出了重要贡献。
风雨征程的60年,是全省人民法院从初创到健全,法官队伍从小到大,审判工作由单一到全面的60年,是一代又一代人民法官努力奋斗、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展现铮铮风骨的60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辛勤奋战在审判一线的全体干警及其家属,离不开为贵州审判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辈们,离不开始终关心、爱护全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他们,见证了贵州法院不平凡地发展历程。
当前,在省委的领导下,全省3790多万人民正在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贵州法院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投身于建设“和谐贵州”、“生态文明省”的宏伟事业中,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面对自身建设的新任务,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贵州省法院队伍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为加快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贡献,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1950年7月2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民政接管部司法接管组的基础上,贵州省人民法院正式成立,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初期,全省法院在党的领导下,惩治恶霸、镇压反革命,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巩固了新生革命政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为巩固和发展新生人民政权和捍卫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贵州陆续设立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从 1个法院发展到98个法院,确立了全省三级法院的审判格局。干警从建院初期的几十人到现在已发展到 8026人。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人民司法事业只有同党和国家的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有生机,才能更加壮大。60年来,贵州法院的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已经深深地融入到全省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从捍卫新生的人民政权,到推进“生态立省”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贵州各级法院始终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从田间地头办案到深入社区普法宣传,始终保持人民司法的本色;从不放过案件中一个细小的情节到公正高效的办案,始终坚持精益求精的作风;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到自觉抵御形形色色的诱惑,始终恪守司法公正廉洁的防线。60年风雨历程中形成的光荣传统,是贵州法院发展与进步的源泉。
60年来,贵州省各级法院审判机构不断完善,由建国初期的刑事和民事审判,增加到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及执行。审判职能由打击刑事犯罪为主,拓展为打击犯罪、平复矛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推动依法行政并重。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法院先后稳妥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和涉及社会热点的敏感案件及新类型案件,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360多万件,年结案件的数量从1978年的1.7万件猛增到2008年的18.9万件。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审结了陈其富等拐卖41名儿童案、狐启佳等拐卖55名儿童案、刘显银等贩卖海洛因21公斤特大贩卖毒品案;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重从快惩处了贵阳市陈林等组织领导的特大涉黑案、望谟“上院帮”、安顺市西秀区“双堡帮”等一批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的涉黑犯罪分子;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依法审理了阎建宏、郭政民、马永兴、向明序、卢万里、刘长贵、乔洪、杨锦福等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判了瓮安“6.28”事件涉及的各类刑事案件。
1979年以来,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1.6万余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55万多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贵州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1979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一审案件180.4万多件,结案诉讼标的金额595亿多元。在民事审判中注重发挥调解的独特作用,根据不同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最大限度化解纠纷、平复矛盾,调解率逐年上升,仅去年就调解结案4万多件,当事人主动撤诉2.1万多件,一审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56.78%。1988年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各级法院坚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着力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促进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共审结行政案件3.9万多件。坚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采用信息披露、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力度,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自1992年开展执行工作来,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6万多件,执结金额252亿多元。在一代又一代贵州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黔中大地的社会治安环境得到了有力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局面得到了有力司法保障。
2007年11月20日,贵阳市中级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授牌和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揭牌仪式在美丽的红枫湖畔隆重举行,标志着贵州省成为了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环保审判庭和环保法庭的省份之一,也昭示着贵阳市揭开了高举法治旗帜,运用法律武器打响了保护青山绿水保卫战,谱写了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环境污染的新篇章。贵州法院以实际行动在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省”中心工作中抹下了浓彩重墨一笔。环保法庭和环保审判庭成立1年多来,已先后身审理了福海生态园案、清镇市环保局原局长滥用职权案等数十件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大大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贵州全省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公正司法保民生”等学习教育活动,促使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坚定了政治方向。省法院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问题,多次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认真落实,积极探索完善惩治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巡视督察、开展“六条禁令”、“五个严禁”大检查等措施,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树立了全省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在黔西县委办公室的案头上堆满了各个单位的问卷调查表,这是该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一次民意调查,问卷的回答者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就在这堆问卷中,有200多份是县法院的,所有的问卷均显示人民群众对全国模范法院??黔西县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其他工作人员及法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在“贵州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贵州的审判水平不能落后”的志气和精神鼓舞下,黔西县法院、汇川区法院、息烽县法院、平坝县法院等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优秀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口碑,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了最好的诠释。2008年3月,由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石阡县法院和县纪委联办的铜仁地区第一个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在石阡县法院正式挂牌,警示教育基地主要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和利用法院审判资源,采取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展览、谈自己受教育的感受的“一听、二看、三谈”的方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基地开馆仅仅一年时间,就接待了来自县内外100多家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20000多人前来参观、接受教育。
2008年1月中旬,贵州省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雪凝自然灾害。在大灾面前,全省法院反应迅速,全力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涌现了大量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黔南州两级法院投入大量警力与公安机关24小时不间断上街巡逻,仅都匀市法院就出动车辆100余辆次、警力500余人次投入到夜间巡逻中,干警们用警灯照亮了全城,将夜间巡逻车变成应急便民流动服务车,为老百姓提供“全天候”流动服务,确保了当地的社会秩序井然有序。贵阳市中院加强对“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打砸抢烧等破坏电力、电信、电视公用设施、哄抬物价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全力维护省会城市的治安稳定。遵义市、黔南州等中院和小河区、息烽县等法院积极开展兑现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的专项执行活动,及时执行到位民工工资347万元并送到260多名农民工手中。在抗灾救灾中,全省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拼搏精神,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出色的完成各项救灾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60年来,贵州各级法院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思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从诉讼程序上便民,设立立案服务大厅,推出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设置诉讼信箱、夜间法庭、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开展司法为民进万家活动,发放便民司法联系卡等举措,畅通诉讼渠道,便利群众诉讼;坚持以快捷的审判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60年来,贵州法院紧跟时代步伐,适应时代要求,开拓进取、探索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为目标,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司法工作机制等各项改革。为增加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 实现了办案程序公开、庭审过程公开、执行全程公开和部分裁判文书公开。为加强内部监督与制约,全面实行立案和审判、审判和执行、审判和监督 “三个分立”制度,探索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两权分离行使,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经过努力,逐步形成了适应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审判运行机制和审判队伍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省各级法院的物质装备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六盘水市中级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强院、科技强警方略,把推行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作为平台,对案件各类信息实行微机管理,基本实现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相关受理、分案、审理和审批等程序均在网上完成,文件和裁判文书通过网上制作、生成和传送,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案多人少所带来的困难。针对贵州山区交通不便,很多当事人地处边远的具体困难,六盘水市中院在辖区内大力推行人民法庭使用电子签章系统,缩短了办案周期,方便了山区群众。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作为化解纠纷和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承担着全省80%以上案件的审理任务,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目前全省88个基层法院中,基本都搬进了新建的审判大楼。各级法院继续加大推进“两庭”建设,仅近两年投入“两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就超过亿元。截至2008年底,全省法院共有325个人民法庭列入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已经建成100个,正在建设的100个,还有124个即将开工建设。全省共有87个法院建成局域网并投入使用,二级专网基本连通,三级专网正在加紧建设。
手握朱笔,责任重天。60年来,贵州各级法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要求,致力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为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从建院之初队伍中没有一名大学生,到现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到全体干警 55.5 %,干警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单纯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到主动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寓于具体案件中,涌现出了当代法官的楷模蒋庆、扎根大山的好法官周其贵、全国优秀女法官杨琼、党的十七大代表杨霞等一大批优秀法官,他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甚至付出鲜血和生命来捍卫公平与正义。
60年的发展事实证明,全省法官队伍是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完全能担负起人民交给的任务。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同志在对法院工作批示中专门指出:“省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拓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审监工作机制改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再接再厉,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更好地为构建‘和谐贵州’、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年2月,石宗源同志在听取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华璞同志对全省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和下步工作思路及打算后,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指出:“法院紧紧围绕全省的大局开展工作,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贵州省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跨越,作出了重要贡献。
风雨征程的60年,是全省人民法院从初创到健全,法官队伍从小到大,审判工作由单一到全面的60年,是一代又一代人民法官努力奋斗、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展现铮铮风骨的60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辛勤奋战在审判一线的全体干警及其家属,离不开为贵州审判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辈们,离不开始终关心、爱护全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他们,见证了贵州法院不平凡地发展历程。
当前,在省委的领导下,全省3790多万人民正在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贵州法院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作风,投身于建设“和谐贵州”、“生态文明省”的宏伟事业中,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面对自身建设的新任务,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贵州省法院队伍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为加快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贡献,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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