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 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2009-05-20 13:59: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丁国兴
  人民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的最大政绩。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走出一条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路子。

           加强服务 完善司法为民措施

  铜鼓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需求,推行人性化服务,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接受诉状、审批立案、核算诉讼费用、编号登记到办理手续、预交诉讼费用实行零距离的“一条龙”服务,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当事人来立案,都会收到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以便更好地行使诉权。在立案大厅设置休息椅、饮水机、纸笔等,为当事人提供方便。

  法官办案要尽可能的方便当事人,就要多到当事人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官司,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措施,真正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性化关怀。

           抓实工作 不断提升法院公信力

  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深切要求和不懈期盼,铜鼓法院从改革创新、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入手,着力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继续将打击重点放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在审判中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审理民商事案件把调解放在首位。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建立“全程、全员、全民”大调解格局,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快速有效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铜鼓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且100%当庭付清;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81%;行政案件协调率为75%;执行和解率为82%。

  “执行难”一直成为影响法院公信力的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之一。铜鼓法院采取调整执行力量、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公开曝光、限制出境、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刑事责任等方式,执结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还经常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建立了完善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威慑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目前,铜鼓法院的积案已经全部执结完毕,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真诚耐心地接待来访当事人,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坚决保护,对不合理诉求及时疏导,致力于形成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大信访格局,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回音。坚持“话让说完,事要解决,人要回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来信来访制度、信访管理制度、上访老户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负责制度、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制度和信访件呈报、摘要、批办制度等,构建畅通快捷、运转有序的信访网络机制,大力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度。

           强化制度 提升司法为民的质效

  针对个别干警办案方法简单、办案机械的情况,铜鼓法院提出制度建设的核心目标,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为民的质效。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强调以制度规范行为。

  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促进办案效率、质量的提高。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重点对举证、质证、认证、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文书说理进行监督管理。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并改判的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继续深入推行《岗位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实施层级管理体系的目标考核,设立了廉政监察员,面向社会聘请了司法监督员,纪检组还加大了对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明察暗访力度。

  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机关效能,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今后,铜鼓法院将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监督,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铜鼓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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