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的行动实践科学发展观
2009-09-01 08:3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洛阳市?e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院长 何金太
胡锦涛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法官队伍科学发展,主要体现在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提升法院社会形象,进而体现出强有力的司法效能和司法权威,使人民群众亲近法院,信赖法院。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院党组立足少数民族城区实际,以科学的态度学习科学发展观,用创新的行动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司法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新崛起:内练了素质、外树了形象、强化了责任、树立了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一、科学管理,内练素质,在提高司法水平上创新。
法院要科学发展,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为民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做好法院工作,关键要有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法官队伍。
首先,法官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人民法院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党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此,我院在思想政治上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总的指导思想,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先导,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法院队伍的科学发展,在提升法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以素质促进审判工作,进而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在司法为民中,始终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工作,不管何时何地何事,都应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恪尽为民之责、多谋为民之策,善办为民之事。保持党的先进性,体现司法为民之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为人民群众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其次,法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古人云“百行以德为首”,法官作为社会群体的精英,在职业道德上更应严守清白,精神上更应追求高尚,行为上更应磊落坦荡;要勤勉敬业,在履行审判职责和其他司法行政职责时,忠于法律和公正的信念,热爱并尊重法官职业,要有一种不干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责任感。我院长期以来,以不断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先导,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为切入点,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队伍、严管理、精审判、重服务,服务大局保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坚持科学管理,确立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外部监管公开化、案件审判流程化、教育培训系统化、人才管理科学化”工作新思路,并围绕思路抓审判,围绕思路强队伍,围绕思路谋发展,力争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第一”。适时推出了一项旨在推进审判人员全面发展的“素质工程”:开展“法官庭审观摩”、“书记员速记竞赛”和争创“文明庭室、文明法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组织全体干警到革命教育基地、先进法院学习,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增强优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利用业余时间,举办书法、摄影、心得体会等多项展览,净化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文化品位和职业道德修养。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净化了心灵,陶冶了情操,增强了团结协作的凝聚力。实践证明,团结出干劲、出成绩、出人才。一个集体没有团结协作精神是不行的,一个人的成长,没有亲和的人际氛围是很难进步的。教育干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刻牢记“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要讲组织纪律,要甘于奉献,淡泊名利。
其三,法官要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审判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性的工作,司法的过程是一个综合运用哲学、社会学、法学等各门知识的过程,具备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方能胜任法官职业。故法院干警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务必精通政策、法律知识,精研法理,熟悉司法工作所必需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要不断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在文字表达能力方面,不管是上情下达,还是下情上传,都离不开基本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庭审记录、文书制作、文件起草等工作,对驾驭文字的要求甚高,我们应当不断提高文字水平。在调查研究能力方面,吸收理论营养,奠定做好调研工作的知识基础,提高调研工作质量。要注重调研的广泛性,既要了解全局,又要剖析典型;既要深入基层,又要高瞻远瞩,能听得进各种不同意见,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在组织协调能力方面,法院工作面广、量大,应对各种矛盾时倘若不注意语言、办案技巧和工作方法,就会显得异常被动。这就需要法院干警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把握好工作中的主次、轻重、急缓,方法要得当。在开拓创新能力方面,当前人民法院面临诸多新情况、新矛盾,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把创新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开拓创新,就要锐意改革,敢闯敢试,就应在改革中迎难而上,坚忍不拔。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不动摇,大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在司法创新中使审判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和发挥。
二、公正司法,外树形象,在增强司法公信力上创新。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形成的整体印象和评价。人民法院形象及其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来源于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活动。司法具有了高度的公信力,公众会习惯于寻求公力救济,执行不再是难事,法院的裁判得到普遍的认可,公平正义得到保障。因此,我院把树形象、树新风作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中心,常抓不懈,司法为民在“真”字上下工夫,“实”字上做文章。
首先,制定长效机制规范化管理。一是针对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党风廉政五项汇报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等,强化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提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二是针对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了审判工作制度、案件流程管理的补充规定、法律文书签发制度、案件评查制度等,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签发,有效地加强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三是针对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了车辆、财务、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考勤制度、档案、文印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使法院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其次,运行“六项机制”司法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审判工作的标准。在司法为民中,我院切实做到领导班子真重视、为民采取真措施、落实真责任、审判取得真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满意。尤其在涉诉信访方面,抓好“六项机制”:一是形成首问接访的预控机制。当事人或来访群众首先问到的工作人员即是首问接访人,对提出的问题能解答的,应热情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引领来访者到相关的庭室。二是形成依法析理的教育机制。院长及党组成员亲自带头接访、息访。只要是来信访的群众,不论问题大小,问题复杂简单,不推不拖,热情接待,耐心听诉,感情投入,说理释疑,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引导信访人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使来院信访人切实感到,理有处讲,苦有处诉,难有人帮,带着疑问来,明明白白走。三是形成外靠内联的协调机制。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积极与上级法院、区信访部门联系,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力量,实现对重点涉诉信访人员的全天候动态监控,杜绝信访稳控死角。四是形成全员参与的联动机制。各部门加强勾通、联系,每周对法院各类涉法信访案件、涉案事件和基本信访工作形势及其动态,以及涉诉工作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和不足,处理信访个案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向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做到信访工作口径一致,弱化上访人上访心里。五是形成公平公正的救济机制。积极与区委政府协调,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司法救济基金,给予特定当事人一定的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让群众得到法律的保护,缓解其面临的危机,消除其精神的创伤,体现和谐社会环境下的司法人文关怀。六是形成制度约束的惩戒机制。制定《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处理办法》,强化了对内部干警违法违纪引起信访事件发生监督;规定了对上访人无理上访、缠访的惩戒。
第三,开展“三项活动”强化服务。一是认真实践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树立在审判工作中“司法是核心、为民是目的”的观念,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农村、案发地开庭审理,到有老、弱、病、残案件的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把审判工作向社区延伸,使社区群众从身边事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方便群众诉讼。便利当事人诉讼,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构筑铁案工程,深入开展党员法官办精品案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的先锋意识带动全体法官的高度责任意识,进而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能动性。要求法官在审理和执行中做到无涉法上访事件,无群众不满意投诉,无违法违纪行为,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无涉法上访事件发生。
三、和谐审判,强化责任,在提高司法质量上创新。
法院的严肃执法、公正裁判最终是通过法官的严格执法和公正裁判来体现的,裁判质量的好坏,法官责任重于“泰山”。因此,我院党组为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从基础抓起,在创新管理制度的同时,在全体法官中建立一套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一,强化责任。首先,制定《目标绩效双百分考核奖惩办法》,对照上级法院、区委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和司法政务等四个方面,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副院长与中层干部之间、中层与干警之间,层层签订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三级制约责任制;其次,建立干警《文明行为廉政档案》,一人一档,一事一卡,使干警每一个言行都记录在卷,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做到文明司法、文明服务;其三,开展精品案件的评选,从卷宗质量、实体裁判、办案程序、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方面制定统一标准,重点从典型性和指导意义上对案件进行评判,将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确定为精品案件。其四,开展重点案件的集中评查,重点从发回改判、再审改判、矛盾激化和重复上访等类型案件中,结合主审法官责任大小以及给法院整体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评选出非精品案件和劣品案件,以专柜的形式与精品案件一并展出,供法官观摩和借鉴,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通报,以此警示和激励法官,强化精品意识。其五,案件达到“两高两低”,提高案件结案率,提高案件调解率,降低发还改判率、降低涉法涉诉信访率。真正形成有案必理、有审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的工作新局面。
第二,和谐审判。构建平安、文明、和谐社会,要求法院以服务大局为前提,司法要公正,审判要和谐。为此,我院在审判中结合本区少数民族区情特点,科学管理,科学发展,树立大调解格局,调解在“三字”上做文章、在“六真”中下功夫,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首先做好“三字”文章:一是注重一个“快”字,立案的当天就要把案件转到承办人的手中,承办法官第二天就要发出调解通知,并把调解一直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明确规定民事案件力争在两个月内结案。二是注重一个“情”字,在调解中注意观察当事人的每个细节,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要象朋友一样,让他们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来,在倾听当事人诉说中,使他们对法官产生信任感,并乐于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三是注重一个“协”字,根据案情与当事人的家人、朋友等联系协调,在调查了解中发动当事人的家人、朋友做双方工作,聚集多方力量进行调解,更有利于削除矛盾,化解纠纷。其次坚持“六真”调解:一是真重视,院长、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实行全员调解,形成了以业务庭为主力军、全院上下积极参与、联动的良好的大调解态势。二是真投入,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案件调解贯穿于立案、开庭、判前、判后和执行中。三是真感情,对待当事人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心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四是真措施,明确规定党组成员最低年结案10起、不在业务庭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除完成好本职工作外,每人年最低结案15起,做到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身上有责任。五是真效果,真正使案件达到案结事了实际效果,服判息诉的法律效果,无涉法涉诉信访发生的社会效果。六是真满意,通过案件的调解让人民群众真满意,达到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
四、解放思想,争先创优,在提升法院形象上创新。
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是审判工作长足发展的催化剂,是提升法院形象的直接体现。为此,我院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解放司法思想,树新风、建绩效,实现新跨越、新崛起。
首先,开展“十杰法官”、“文明庭室”评选,通过庭室推荐、干警民主测评、征求当事人意见等程序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发掘好人好事,树立身边的典型,宣传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面镜子,在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抓典型”,激发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热情。
其次,通过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正气之歌”电教片,使全院干警对照先进的典型,学习典型先进人物,学习她们爱岗敬业的进取精神,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服务大局。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慎权、戒贪、律已、修德”,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争先创优。
其三,建立了历年来获得的各项荣誉的荣誉室,以无声的精神动力来树立起法官职业的自豪感,使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崇高信念,构筑道德防线,塑造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职业形象。
我院通过长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为先导,以科学的态度学习科学发展观,用创新的行动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提高了队伍爱心、公心和责任心;提升了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效能、司法权威。现在进入法院,许多当事人、律师,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科学创新为法院带来了新成效、新气象。进入法院: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茶水暖心,一个答复满意,一声祝福相送。法院人亲切了、话温暖了、案审结快了。形成了你追我赶干工作的良好氛围。上半年我院被评为洛阳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五一劳动奖状”,成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荣获这两项殊荣的政法单位。
一、科学管理,内练素质,在提高司法水平上创新。
法院要科学发展,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为民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做好法院工作,关键要有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治的法官队伍。
首先,法官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人民法院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党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此,我院在思想政治上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总的指导思想,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先导,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法院队伍的科学发展,在提升法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以素质促进审判工作,进而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在司法为民中,始终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工作,不管何时何地何事,都应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恪尽为民之责、多谋为民之策,善办为民之事。保持党的先进性,体现司法为民之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为人民群众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其次,法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古人云“百行以德为首”,法官作为社会群体的精英,在职业道德上更应严守清白,精神上更应追求高尚,行为上更应磊落坦荡;要勤勉敬业,在履行审判职责和其他司法行政职责时,忠于法律和公正的信念,热爱并尊重法官职业,要有一种不干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责任感。我院长期以来,以不断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先导,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为切入点,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队伍、严管理、精审判、重服务,服务大局保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坚持科学管理,确立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外部监管公开化、案件审判流程化、教育培训系统化、人才管理科学化”工作新思路,并围绕思路抓审判,围绕思路强队伍,围绕思路谋发展,力争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第一”。适时推出了一项旨在推进审判人员全面发展的“素质工程”:开展“法官庭审观摩”、“书记员速记竞赛”和争创“文明庭室、文明法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组织全体干警到革命教育基地、先进法院学习,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增强优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利用业余时间,举办书法、摄影、心得体会等多项展览,净化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文化品位和职业道德修养。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净化了心灵,陶冶了情操,增强了团结协作的凝聚力。实践证明,团结出干劲、出成绩、出人才。一个集体没有团结协作精神是不行的,一个人的成长,没有亲和的人际氛围是很难进步的。教育干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刻牢记“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要讲组织纪律,要甘于奉献,淡泊名利。
其三,法官要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审判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性的工作,司法的过程是一个综合运用哲学、社会学、法学等各门知识的过程,具备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方能胜任法官职业。故法院干警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务必精通政策、法律知识,精研法理,熟悉司法工作所必需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要不断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在文字表达能力方面,不管是上情下达,还是下情上传,都离不开基本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庭审记录、文书制作、文件起草等工作,对驾驭文字的要求甚高,我们应当不断提高文字水平。在调查研究能力方面,吸收理论营养,奠定做好调研工作的知识基础,提高调研工作质量。要注重调研的广泛性,既要了解全局,又要剖析典型;既要深入基层,又要高瞻远瞩,能听得进各种不同意见,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在组织协调能力方面,法院工作面广、量大,应对各种矛盾时倘若不注意语言、办案技巧和工作方法,就会显得异常被动。这就需要法院干警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把握好工作中的主次、轻重、急缓,方法要得当。在开拓创新能力方面,当前人民法院面临诸多新情况、新矛盾,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把创新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开拓创新,就要锐意改革,敢闯敢试,就应在改革中迎难而上,坚忍不拔。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不动摇,大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在司法创新中使审判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和发挥。
二、公正司法,外树形象,在增强司法公信力上创新。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形成的整体印象和评价。人民法院形象及其生效裁判的公信力来源于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活动。司法具有了高度的公信力,公众会习惯于寻求公力救济,执行不再是难事,法院的裁判得到普遍的认可,公平正义得到保障。因此,我院把树形象、树新风作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中心,常抓不懈,司法为民在“真”字上下工夫,“实”字上做文章。
首先,制定长效机制规范化管理。一是针对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了学习培训计划、党风廉政五项汇报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等,强化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提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二是针对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了审判工作制度、案件流程管理的补充规定、法律文书签发制度、案件评查制度等,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签发,有效地加强了对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三是针对司法政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和完善了车辆、财务、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考勤制度、档案、文印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使法院各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其次,运行“六项机制”司法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审判工作的标准。在司法为民中,我院切实做到领导班子真重视、为民采取真措施、落实真责任、审判取得真效果、让人民群众真满意。尤其在涉诉信访方面,抓好“六项机制”:一是形成首问接访的预控机制。当事人或来访群众首先问到的工作人员即是首问接访人,对提出的问题能解答的,应热情解答;不能解答的,应引领来访者到相关的庭室。二是形成依法析理的教育机制。院长及党组成员亲自带头接访、息访。只要是来信访的群众,不论问题大小,问题复杂简单,不推不拖,热情接待,耐心听诉,感情投入,说理释疑,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引导信访人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使来院信访人切实感到,理有处讲,苦有处诉,难有人帮,带着疑问来,明明白白走。三是形成外靠内联的协调机制。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积极与上级法院、区信访部门联系,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力量,实现对重点涉诉信访人员的全天候动态监控,杜绝信访稳控死角。四是形成全员参与的联动机制。各部门加强勾通、联系,每周对法院各类涉法信访案件、涉案事件和基本信访工作形势及其动态,以及涉诉工作中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和不足,处理信访个案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定期向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做到信访工作口径一致,弱化上访人上访心里。五是形成公平公正的救济机制。积极与区委政府协调,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司法救济基金,给予特定当事人一定的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让群众得到法律的保护,缓解其面临的危机,消除其精神的创伤,体现和谐社会环境下的司法人文关怀。六是形成制度约束的惩戒机制。制定《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处理办法》,强化了对内部干警违法违纪引起信访事件发生监督;规定了对上访人无理上访、缠访的惩戒。
第三,开展“三项活动”强化服务。一是认真实践司法为民宗旨,深入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树立在审判工作中“司法是核心、为民是目的”的观念,选择典型案件,到社区、农村、案发地开庭审理,到有老、弱、病、残案件的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把审判工作向社区延伸,使社区群众从身边事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方便群众诉讼。便利当事人诉讼,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构筑铁案工程,深入开展党员法官办精品案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的先锋意识带动全体法官的高度责任意识,进而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能动性。要求法官在审理和执行中做到无涉法上访事件,无群众不满意投诉,无违法违纪行为,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无涉法上访事件发生。
三、和谐审判,强化责任,在提高司法质量上创新。
法院的严肃执法、公正裁判最终是通过法官的严格执法和公正裁判来体现的,裁判质量的好坏,法官责任重于“泰山”。因此,我院党组为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从基础抓起,在创新管理制度的同时,在全体法官中建立一套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一,强化责任。首先,制定《目标绩效双百分考核奖惩办法》,对照上级法院、区委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从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和司法政务等四个方面,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院长与班子成员之间、副院长与中层干部之间、中层与干警之间,层层签订绩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三级制约责任制;其次,建立干警《文明行为廉政档案》,一人一档,一事一卡,使干警每一个言行都记录在卷,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做到文明司法、文明服务;其三,开展精品案件的评选,从卷宗质量、实体裁判、办案程序、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方面制定统一标准,重点从典型性和指导意义上对案件进行评判,将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确定为精品案件。其四,开展重点案件的集中评查,重点从发回改判、再审改判、矛盾激化和重复上访等类型案件中,结合主审法官责任大小以及给法院整体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评选出非精品案件和劣品案件,以专柜的形式与精品案件一并展出,供法官观摩和借鉴,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集中通报,以此警示和激励法官,强化精品意识。其五,案件达到“两高两低”,提高案件结案率,提高案件调解率,降低发还改判率、降低涉法涉诉信访率。真正形成有案必理、有审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的工作新局面。
第二,和谐审判。构建平安、文明、和谐社会,要求法院以服务大局为前提,司法要公正,审判要和谐。为此,我院在审判中结合本区少数民族区情特点,科学管理,科学发展,树立大调解格局,调解在“三字”上做文章、在“六真”中下功夫,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首先做好“三字”文章:一是注重一个“快”字,立案的当天就要把案件转到承办人的手中,承办法官第二天就要发出调解通知,并把调解一直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明确规定民事案件力争在两个月内结案。二是注重一个“情”字,在调解中注意观察当事人的每个细节,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要象朋友一样,让他们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来,在倾听当事人诉说中,使他们对法官产生信任感,并乐于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三是注重一个“协”字,根据案情与当事人的家人、朋友等联系协调,在调查了解中发动当事人的家人、朋友做双方工作,聚集多方力量进行调解,更有利于削除矛盾,化解纠纷。其次坚持“六真”调解:一是真重视,院长、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实行全员调解,形成了以业务庭为主力军、全院上下积极参与、联动的良好的大调解态势。二是真投入,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案件调解贯穿于立案、开庭、判前、判后和执行中。三是真感情,对待当事人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心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四是真措施,明确规定党组成员最低年结案10起、不在业务庭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除完成好本职工作外,每人年最低结案15起,做到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身上有责任。五是真效果,真正使案件达到案结事了实际效果,服判息诉的法律效果,无涉法涉诉信访发生的社会效果。六是真满意,通过案件的调解让人民群众真满意,达到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
四、解放思想,争先创优,在提升法院形象上创新。
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是审判工作长足发展的催化剂,是提升法院形象的直接体现。为此,我院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解放司法思想,树新风、建绩效,实现新跨越、新崛起。
首先,开展“十杰法官”、“文明庭室”评选,通过庭室推荐、干警民主测评、征求当事人意见等程序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发掘好人好事,树立身边的典型,宣传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典型就是一面镜子,在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抓典型”,激发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热情。
其次,通过听取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正气之歌”电教片,使全院干警对照先进的典型,学习典型先进人物,学习她们爱岗敬业的进取精神,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服务大局。使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慎权、戒贪、律已、修德”,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争先创优。
其三,建立了历年来获得的各项荣誉的荣誉室,以无声的精神动力来树立起法官职业的自豪感,使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崇高信念,构筑道德防线,塑造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职业形象。
我院通过长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为先导,以科学的态度学习科学发展观,用创新的行动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提高了队伍爱心、公心和责任心;提升了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效能、司法权威。现在进入法院,许多当事人、律师,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科学创新为法院带来了新成效、新气象。进入法院: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茶水暖心,一个答复满意,一声祝福相送。法院人亲切了、话温暖了、案审结快了。形成了你追我赶干工作的良好氛围。上半年我院被评为洛阳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五一劳动奖状”,成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荣获这两项殊荣的政法单位。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