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认识指导实践 推进法院科学发展
2009-04-23 15:38: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静荣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必须站在法院工作全局的高度,积极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一方面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一方面致力于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这首先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提高认识,以指导实践。具体的,就是要强化六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紧紧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维护稳定、追求和谐作为第一要务。二是为民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三是统筹意识。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努力破解司法难题,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次要矛盾”,促进整体工作提升。四是管理意识。对审判工作的管理不一味追求外在的数字表象和排名,重视对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的分析把握,积极探索既有利于提高结案率、执结率,又有利于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机制和措施。五是公信意识。倡导“崇法、厚德、克己、礼民”的法院精神,引导法官以诚心、恒心、耐心,公正做好审判工作,让胜诉者赢的清清白白,败诉者输的心服口服。六是廉洁意识。教育法官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司法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分忧、为民造福的,是用于秉公司法、主持公道的,必须充分认识工作无“小事”,作风无“小节”。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终要看贯彻落实的成效。成效如何必须靠实践来检验。法院应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要求,贯彻落实以上六种意识,通过工作实践,检验学习成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服务发展,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实际,组织落实好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应对措施;通过论坛研讨等形式,探寻法院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为法院解决诉讼纷争、服务经济发展开辟新途径。开展诸如“法官进企业”等活动,通过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引导企业正确运用法律维权解困。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利用司法应对机制,争取最佳审理效果。

  二、维护稳定,做好平安、法治共建。增强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以法官走访为主要形式,深入基层群众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法律问题咨询,教育引导居民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联系工作实际,在深入了解社区状况的基础上,指导平安、法治共建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三、为民司法,加强案件巡回审理。根据情况适当扩大巡回审理范围,对在辖区有重大影响或有典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或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难于到庭参加诉讼,以及一些社会热点案件,由法官走出法庭,到当事人所在地和纠纷发生地解决纠纷,就地开庭,争取在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支持帮助下平息纷争,化解矛盾,提高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度。

  四、统筹兼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统筹意识”为指导,抓好诉讼环节案结事了工作,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和帮助,统筹各职能单位,发挥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执行联动、协助执行网络、执行救助、执行保障等工作机制作用,穷尽执行手段,强化执行效果,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统筹处理新收案件的执行与清理积案工作关系,下大力气执结一批“骨头案”,逐步减少执行案件积压。

  五、更新理念,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加强案件动态监控,实行审限预警,在审判管理过程控制中,逐渐培养良好的审判作风和工作习惯,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审判流程监管,加强督查通报。从提升审判庭长和审判人员“执行力”入手,层层落实职责,细化工作责任,严格追究审判责任。

  六、立足公信,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良机抓好组织落实,引导干警积极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同时,注重活学活用,自觉使本职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制度引导,强化法官的群众工作、平息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等能力及其他必要法律技能;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从细节着手,自我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司法行为规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制度约束和纪律规范。四是加强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主动发现和处理隐蔽问题,及时狠抓整改;发挥内外监督职能,强化廉政建设的自律和他律机制。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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