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载体 体现法院特色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推动人民法院发展
2009-04-21 13:46: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芈振环
  当前,我们蚌埠市迈入了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崭新阶段,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要应对严峻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全市法院只有不断解放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办案质量;不断破除影响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才能更好地服务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蚌埠中院密切联系市情,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线,确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审判公开和绩效考评”四项重点,大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建立机制、取得实效下功夫,创新实践载体,体现法院特色,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为蚌埠市“科学发展上水平、奋力崛起促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全力服务大局,努力审理好涉及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首先要努力做到高效、公正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当前,全市法院的中心工作,就是要找准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蚌埠中院制定了在审判工作中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应对金融危机的两个指导意见,对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市法院要牢牢把握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投资工程经济纠纷案件以及投资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国家拉动内需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妥善审理涉及困难企业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因经济形势变化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追索债权的诉讼,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依法保障企业稳定发展。正确处理因市场波动引发的合同纠纷,依法合理确定违约责任,均衡各方利益,尽可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流动资金的需要。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对资金短缺但仍然能够正常经营、具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要尽量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允许企业继续使用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审慎把握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标准,加强公司解散诉讼的调解工作,鼓励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生存。对企业主非法撤资逃薪的案件,要加大诉讼保全工作力度,迅速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有效控制企业财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实现。妥善处理因房地产市场波动而引发的各类纠纷,加强对房屋买卖案件及按揭贷款、工程款纠纷、劳务费追索等衍生案件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全市法院要在司法工作中坚持以当事人为本,要带着深厚感情对待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诚倾听当事人呼声,尊重当事人主体地位,从当事人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需要入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要全面建成功能齐备、运转高效的诉讼服务中心,合理配置资源,实行立案、信访、咨询、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切实建立惠及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便捷服务制度,使案件当事人和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除开庭以外的所有事务都能够一次性得到解决。目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已全部启动,今年6月底前将全部建成开展工作。实行网上立案、休息日立案、预约立案等措施,畅通立案渠道,降低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要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在诉前、诉中告知当事人可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整合司法资源,在取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和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的情况下,适时以调解书形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提供和谐、多样化的渠道。建立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纠纷速裁机制,大幅缩短办案期限,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中院还将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要重点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社会保险、医疗纠纷等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建立“三农”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力争快立、快审、快执。要落实中央政法委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清理解决一批涉及民生与稳定的未结执行案件,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大对涉及经济增长、保障民生及维护稳定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威慑和行政限制措施,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执结,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司法公开,努力扩大审判业务的公开范围

  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开庭信息全部实现网上公告。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审判。为人民群众参加旁听提供便利,今后当事人以外的人民群众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旁听中院各类案件的公开审判。通过网站加大公开裁判文书力度,做到依法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便捷地查阅裁判信息、掌握裁判结果、了解裁判理由,让审判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对有影响、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焦点案件通过网络进行直播,公开庭审过程,让审判更加公开、更加贴近群众,扩大审判效果。3月26日,市中院已经公开直播了一起毒品案件的庭审过程,今后将继续推行。加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点和村级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点的多种形式的司法服务网络,与时俱进地发扬和丰富“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司法传统,推行市中院、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三级巡回审判工作,大力提高巡回审判的比重、效果和水平。中院还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布全市法院工作新举措和大要案审理情况,使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动态,理解、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

  四、继续抓好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落实,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

  为推动审判质量效率的全面提高,蚌埠中院在安徽省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从审判公正、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细化量化任务指标和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审判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向全市法院通报各庭、各人结案数,有效治理了“拖案”问题,提高了审判工作效能。省高院即将对全省法院开展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涉诉信访四项考核,考核的指标全、标准高、要求严,中院下一步要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完善和落实上下功夫,牢牢抓住绩效考评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促进作用,努力提高全市法院工作效能,努力提高全市法院制度执行力。要在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基础上,建立覆盖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个人业绩档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标准,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注重实绩、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良好政治生态。对在全省法院和全市机关绩效考核方面出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层层追究责任,直接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审判公开和绩效考评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也是当前全市法院的工作重点。全市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实践载体,体现法院特色,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切实转变审判作风,不断努力扎实工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为蚌埠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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