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法院特色 践行科学发展
2009-04-21 08:48: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院长 邬前跃
科学发展观是在深刻总结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吸取世界上其他国家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根本指导方针,也是各级各部门长期面临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头人,我认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提是结合法院实际,突出法院特色;关键是学以致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应切实把握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区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提出了建设“工业涪陵”、“港城涪陵”、“安商涪陵”、“宜居涪陵”、“人文涪陵”的发展战略,明确了以三大工业园区、十大专项工作、五大民生工程、百项重点工程为载体的“3151”工作任务,并把“项目攻坚年”确定为2009年全区的工作主题。这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全区的工作大局。而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则是我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衡量法院工作“靠不靠得住”的重大政治问题,应当成为全院上下的共识和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的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首要的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做到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发展,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其次,要把服务发展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服务发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体现在法院的具体工作当中,落实到每一个干警的具体行动当中。要把审判执行每一件案件,改革管理的每一个措施,队伍建设的每一项要求,都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考量,从有利于发展来把握,坚决防止因就案办案、裁判不当、作风不正、工作不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社会不满,甚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发生。其三,要突出重点,找准法院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就法院而言,服务发展不是去招商引资,而是要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当前,金融危机是制约发展的重大因数。法院要切实加强借款等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优先保护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债权,加大力度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决维护信贷秩序,努力化解金融风险。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法院要妥善办理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开发商和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着力提高破产案件审结率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回率,协助政府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稳定工作,促进我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侵权等涉农案件,着力保护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认识重点企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高度重视,妥善办理,助推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对“项目攻坚年”中的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拆迁案件要切实加强教育促迁工作和强制执行力度,为区委区政府“项目攻坚年”一系列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切实保障民生,落实和体现好司法为民,做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关系到人民群众“信不信得过”的重大问题。第一,在观念和作风上亲民。要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强化公仆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做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坚决反对冷、横、生、硬等衙门作风和司法特权思想。第二,在实体上护民。千百年来,包公、海瑞等“青天”的故事在民间代代相传,莫不是人们期盼司法公正的愿望使然。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和追求目标,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不满意的主要评价标准,司法不公则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现象。当前,极少数差错案和司法不公现象仍未完全杜绝,这些案件对法官、法院来说只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的比例,但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辈子就遭遇一件官司,因此一件裁判不公的案件就代表百分之百。人民法院要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做到办案程序合法、裁判结果正当,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差错案件的发生。并且,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决不能空调白判。第三,在程序上便民。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贴心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参与诉讼。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对法院裁判心悦诚服。要针对法庭设置相对集中、偏远乡镇群众诉讼不便等我区实际,积极落实设立巡回审判站、诉讼联络点、发放便民联系卡等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要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执行救助力度,努力实现“应救尽救”,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改革的成果。
三、把统筹兼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
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法院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运用好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突出,强调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公正与效率同是人民法院追求的价值目标。保证办案质量,坚守司法公正是第一位的,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是第二位的,必须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追求司法公正是目的,提高司法效率是手段。没有公正,效率就失去了意义,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没有效率,公正也就不复存在。二是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类型纠纷不断增多,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和法官都是严峻挑战。法院裁判,既要符合法律的精神,又要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同,才能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要摒弃单纯办案、孤立办案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充分考虑和兼顾法律规定和现实社会的差异性特别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的实际情况,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对涉及企业改革、职工下岗、劳动争议、群体上访等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向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多向专家征询意见,多倾听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在具体处理中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冷处理和热处理、依法办案和教育协调等结合起来,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判决和调解都是人民法院法定的结案方式,在社会进入矛盾纠纷多发期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强调多调少判,加大调解力度,增加调解结案的数量,也要避免不切实际、久调不决的倾向。对不适宜进行调解、通过努力不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裁判,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要拓宽调解的适用范围,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都要引入调解、和解机制,并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有效对接,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大力引导和促进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第四,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监督的目标和效果是一致的。监督就是制约,监督就是支持和鞭策。要切实建立健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把科学管理作为法院“突破、领先、创一”的坚实支撑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院既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念,又正视与主城法院的历史差距,立足院情,提出了“突破、领先、创一”发展目标,并把2009年定位为“争创一流突破年”,着力在10大方面45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在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更加有效地保障全区科学发展,通过2-3年的持续努力,最终实现跨入全市一流基层法院行列的目标。这一目标紧扣了发展第一要务,又体现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科学发展思路。要加快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措施是坚实支撑。一要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三大流程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和协作配合,以程序规范和程序公正促审判执行公正高效。二要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建立以结案率、调撤率和重审改判率等核心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质量考评体系,推动审判质量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加重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在检查、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等日常管理方面的责任,做到审核与指导、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实行案件质量全评查,强化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评查的补正功能和讲评的示范效应,促进办案质量全面提高。三要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和个人绩效考核。把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合理分解到部门和个人,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全院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对管理松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贻误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和责任追究,保证法院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四要强化队伍管理。以强力贯彻“四个一律”、“五个严禁”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在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保持警钟长鸣的同时,强化查处工作,坚持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尽力实现违法违纪零目标,坚决实行违法违纪零容忍,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要大力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审判业务标兵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整体司法水平和法院形象。五是强化后勤保障。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实现庭审微机速录,稳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数字化法庭建设进程,建立网上立案、网络调解、视频调解功能,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办公和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扎实开展,我们的认识将更加深入,精神将更加振奋,措施将更加科学,工作将更有成效,必将为保障全区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突出的贡献。
一、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区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提出了建设“工业涪陵”、“港城涪陵”、“安商涪陵”、“宜居涪陵”、“人文涪陵”的发展战略,明确了以三大工业园区、十大专项工作、五大民生工程、百项重点工程为载体的“3151”工作任务,并把“项目攻坚年”确定为2009年全区的工作主题。这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全区的工作大局。而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则是我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也是衡量法院工作“靠不靠得住”的重大政治问题,应当成为全院上下的共识和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的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首要的任务是教育和引导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的重大部署上来,切实做到紧紧围绕大局,服从服务发展,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其次,要把服务发展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服务发展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体现在法院的具体工作当中,落实到每一个干警的具体行动当中。要把审判执行每一件案件,改革管理的每一个措施,队伍建设的每一项要求,都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考量,从有利于发展来把握,坚决防止因就案办案、裁判不当、作风不正、工作不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社会不满,甚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发生。其三,要突出重点,找准法院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就法院而言,服务发展不是去招商引资,而是要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当前,金融危机是制约发展的重大因数。法院要切实加强借款等金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优先保护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债权,加大力度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坚决维护信贷秩序,努力化解金融风险。房地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法院要妥善办理建筑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等房地产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开发商和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程,着力提高破产案件审结率和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追回率,协助政府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稳定工作,促进我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侵权等涉农案件,着力保护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认识重点企业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高度重视,妥善办理,助推重点企业发展壮大。对“项目攻坚年”中的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拆迁案件要切实加强教育促迁工作和强制执行力度,为区委区政府“项目攻坚年”一系列重大决策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法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切实保障民生,落实和体现好司法为民,做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关系到人民群众“信不信得过”的重大问题。第一,在观念和作风上亲民。要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强化公仆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做想,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坚决反对冷、横、生、硬等衙门作风和司法特权思想。第二,在实体上护民。千百年来,包公、海瑞等“青天”的故事在民间代代相传,莫不是人们期盼司法公正的愿望使然。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和追求目标,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不满意的主要评价标准,司法不公则是人们最不能容忍的现象。当前,极少数差错案和司法不公现象仍未完全杜绝,这些案件对法官、法院来说只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的比例,但对当事人来说,也许一辈子就遭遇一件官司,因此一件裁判不公的案件就代表百分之百。人民法院要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做到办案程序合法、裁判结果正当,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差错案件的发生。并且,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决不能空调白判。第三,在程序上便民。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贴心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用最短时间、最低成本、最好方式参与诉讼。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工作,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对法院裁判心悦诚服。要针对法庭设置相对集中、偏远乡镇群众诉讼不便等我区实际,积极落实设立巡回审判站、诉讼联络点、发放便民联系卡等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要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执行救助力度,努力实现“应救尽救”,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改革的成果。
三、把统筹兼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
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法院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运用好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影响法院工作发展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特别突出,强调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公正与效率同是人民法院追求的价值目标。保证办案质量,坚守司法公正是第一位的,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是第二位的,必须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追求司法公正是目的,提高司法效率是手段。没有公正,效率就失去了意义,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没有效率,公正也就不复存在。二是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类型纠纷不断增多,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法院和法官都是严峻挑战。法院裁判,既要符合法律的精神,又要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社会的认同,才能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要摒弃单纯办案、孤立办案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充分考虑和兼顾法律规定和现实社会的差异性特别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的实际情况,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对涉及企业改革、职工下岗、劳动争议、群体上访等社会关注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和新型案件,要多向区委、区人大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多向专家征询意见,多倾听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在具体处理中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冷处理和热处理、依法办案和教育协调等结合起来,提高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办案的认同感,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判决和调解都是人民法院法定的结案方式,在社会进入矛盾纠纷多发期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强调多调少判,加大调解力度,增加调解结案的数量,也要避免不切实际、久调不决的倾向。对不适宜进行调解、通过努力不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应当及时作出裁判,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要拓宽调解的适用范围,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都要引入调解、和解机制,并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有效对接,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大力引导和促进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第四,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监督的目标和效果是一致的。监督就是制约,监督就是支持和鞭策。要切实建立健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把科学管理作为法院“突破、领先、创一”的坚实支撑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院既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念,又正视与主城法院的历史差距,立足院情,提出了“突破、领先、创一”发展目标,并把2009年定位为“争创一流突破年”,着力在10大方面45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在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更加有效地保障全区科学发展,通过2-3年的持续努力,最终实现跨入全市一流基层法院行列的目标。这一目标紧扣了发展第一要务,又体现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科学发展思路。要加快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措施是坚实支撑。一要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三大流程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和协作配合,以程序规范和程序公正促审判执行公正高效。二要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建立以结案率、调撤率和重审改判率等核心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质量考评体系,推动审判质量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加重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在检查、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等日常管理方面的责任,做到审核与指导、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实行案件质量全评查,强化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充分发挥评查的补正功能和讲评的示范效应,促进办案质量全面提高。三要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和个人绩效考核。把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合理分解到部门和个人,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全院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对管理松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贻误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和责任追究,保证法院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四要强化队伍管理。以强力贯彻“四个一律”、“五个严禁”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在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保持警钟长鸣的同时,强化查处工作,坚持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围绕责任抓处理,尽力实现违法违纪零目标,坚决实行违法违纪零容忍,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要大力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审判业务标兵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整体司法水平和法院形象。五是强化后勤保障。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实现庭审微机速录,稳步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数字化法庭建设进程,建立网上立案、网络调解、视频调解功能,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办公和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扎实开展,我们的认识将更加深入,精神将更加振奋,措施将更加科学,工作将更有成效,必将为保障全区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突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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