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高考后开庭 房县法院从宽挽救失足生
2008-06-11 15:34:49
     中国法院网讯 (何为)  “感谢法官叔叔给我改过自新、重塑人生的机会,我一定珍惜……”6月10日,参加完高考的17岁少年张某从湖北房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满脸歉悔地说。

  此前,就读于房县某中学的高三学生张某因参与一起故意伤害案被立案侦查,因考虑张某系在校学生,办案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该案移送法院审理时,引起了高度重视。经走访调查,法官们了解到张某父母长年忙于生计,对孩子缺乏管教,但张某在学校学习成绩较好,有考入大学的希望。

  “若是简单的一判了之,孩子的前途就毁了……”法官们反复讨论案情后认为,张某系未成年人,辩别是非能力不强,一时受人邀约参与打架,但其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情节显著轻微,且案发后悔罪、赔偿表现好,并已取得受害方谅解。本案案发后,张某直接面临高考,为不影响其参加高考,合议庭决定,对张某不采取强制措施,让其顺利参加考试。并在对其送达起诉书时,告知其待高考结束后开庭审理此案,以减轻其思想压力,同时,责令其家长对其加强监管及教育。

  6月10日,高考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房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对张某从宽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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