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法院创新涉少案件审判机制
2009-12-25 09:14: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郭庆祥 陈灿飞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坚持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积极探索“建立接触点、发现闪光点、寻找感化点、激发共鸣点、确定帮教点”的庭审教育方式,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少年审判、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少年维权的立体化、全方位的社会控制体系。
推行“全面维权”工作机制。该院少审法官从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等所有立审执环节贯彻维权理念,落实维权措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对符合缓刑、免刑条件的尽量适用缓刑、免刑,给被告人改过自新机会。
完善少年案件陪审制度。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的教师、干部或离退休人员中选任或特聘那些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热心教育事业的人担任陪审员工作,以弥补专业法官在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专业学科方面的不足,从而为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三位一体” 预防新机制。该院少年庭拓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形成了“庭前宣传、庭上教育、庭后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机制。并采取上法制教育课、参观法制展览、旁听典型案例庭审、发放法律图书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有针对性的讲授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延伸审判服务职能。该院以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加强与团委、妇联、中小学校、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的回访、考察、帮教工作,尽量为他们解决谋生出路,尽可能地减少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推行“全面维权”工作机制。该院少审法官从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等所有立审执环节贯彻维权理念,落实维权措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对符合缓刑、免刑条件的尽量适用缓刑、免刑,给被告人改过自新机会。
完善少年案件陪审制度。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的教师、干部或离退休人员中选任或特聘那些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热心教育事业的人担任陪审员工作,以弥补专业法官在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专业学科方面的不足,从而为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构建“三位一体” 预防新机制。该院少年庭拓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形成了“庭前宣传、庭上教育、庭后预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机制。并采取上法制教育课、参观法制展览、旁听典型案例庭审、发放法律图书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有针对性的讲授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延伸审判服务职能。该院以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加强与团委、妇联、中小学校、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对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的回访、考察、帮教工作,尽量为他们解决谋生出路,尽可能地减少未成年人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