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稳妥化解行政纠纷促进“官民”和谐
2008-02-04 10:10:32
     中国法院网讯 (李向飞 陈晓红)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协调化解行政纠纷上狠下功夫,2007年,当事人在诉讼目的达到后主动撤诉的案件18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8.06%。特别是拆迁案件,协调撤诉率在80%以上。从而有效化解了行政纷争,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睢宁法院借鉴民事审判中的调解原则和方法,坚持依法自愿原则,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原则下,多做当事人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运用沟通协调方式妥善处理了一批棘手案件,使不少案件通过撤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效果十分明显。该院不断完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程序,实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制度,把听证的过程变成司法审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一方面审查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法的予以支持,不合法的裁定不予执行,维护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今年裁定不予执行案件6件,占审查结案数近10%;另一方面,对听证后认定为合法的行政处罚,当庭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促使其自觉履行,近年来,该院非诉执行案件结案率均为100%,今年当事人自觉履行案件达50%以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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