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被冒领 15职工状告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02-03 14:12:01
中国法院网讯 (徐惟甲 席淑燕 苏骅) 近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协调解决了15件历经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因单位工作人员冒领职工住房公积金引起的群体性行政赔偿纠纷案,20多万元赔偿金在春节前已全部兑现,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都予以了肯定,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碧云等15人是合浦县烟草专卖局职工,通过单位向合浦县住房资金管理所(该所后由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管)交纳住房公积金。2004年6月7日,合浦县烟草专卖局原综合办公室主任甘维中利用职务之便,自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等材料,向合浦县住房资金管理所冒领了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甘维中因此被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刑罚和判处追缴贪污的款项归还被害单位。此后,部分职工曾以合浦县烟草专卖局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以讼争的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后,15名职工才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的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给甘维中的行为违法,判决由该中心赔偿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利息。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服一审判决,向北海中院提起上诉。
北海中院针对本案是因多个行为主体的混合过错导致职工公积金被冒领;各行为主体应如何承担责任,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不能及时得到保护,将会引发后续连环诉讼,产生不稳定因素等特点,决定通过协调方式处理当事人纠纷,建议各方当事人着眼共同利益,避免讼累和负面影响,就责任承担问题坦诚协商,争取案结事了。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除耐心细心地做协调工作外,并依法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明确指出,发放涉案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程序违法,合浦县烟草专卖局对单位公章管理不善,被其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章来从事犯罪活动,对涉案住房公积金的损失存在过错。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表达了如果合浦县烟草专卖局能参加本案诉讼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其愿意接受一审行政判决并撤回上诉的意愿。合浦县烟草专卖局则表示鉴于二审法院释明其有过错,为避免诉讼迟延和诉讼成本增加,其愿意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本案诉讼,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三方当事人达成了由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合浦县烟草专卖局按7:3的比例赔偿职工公积金的调解协议。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撤回了对15件行政案件的上诉。
陈碧云等15人是合浦县烟草专卖局职工,通过单位向合浦县住房资金管理所(该所后由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管)交纳住房公积金。2004年6月7日,合浦县烟草专卖局原综合办公室主任甘维中利用职务之便,自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等材料,向合浦县住房资金管理所冒领了涉案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甘维中因此被法院以犯贪污罪判处刑罚和判处追缴贪污的款项归还被害单位。此后,部分职工曾以合浦县烟草专卖局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以讼争的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后,15名职工才向一审法院提起本案的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给甘维中的行为违法,判决由该中心赔偿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利息。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服一审判决,向北海中院提起上诉。
北海中院针对本案是因多个行为主体的混合过错导致职工公积金被冒领;各行为主体应如何承担责任,目前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不能及时得到保护,将会引发后续连环诉讼,产生不稳定因素等特点,决定通过协调方式处理当事人纠纷,建议各方当事人着眼共同利益,避免讼累和负面影响,就责任承担问题坦诚协商,争取案结事了。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除耐心细心地做协调工作外,并依法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明确指出,发放涉案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程序违法,合浦县烟草专卖局对单位公章管理不善,被其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公章来从事犯罪活动,对涉案住房公积金的损失存在过错。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表达了如果合浦县烟草专卖局能参加本案诉讼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其愿意接受一审行政判决并撤回上诉的意愿。合浦县烟草专卖局则表示鉴于二审法院释明其有过错,为避免诉讼迟延和诉讼成本增加,其愿意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本案诉讼,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三方当事人达成了由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合浦县烟草专卖局按7:3的比例赔偿职工公积金的调解协议。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撤回了对15件行政案件的上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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