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法院领导干部要当好七个表率
2007-06-13 08:42: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院长 景素珍
构建和谐法院,领导干部是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新的形势下,法院领导干部要完成这一光荣使命,必须着力当好七个表率。
一要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表率。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权力,但权力又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为人民谋利益,又可以为掌权者谋私利。领导干部要为群众做好样子,必须正确对待手中权、慎用手中权,牢记“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始终坚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改变,全心全意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不淡忘,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的作风不丢失,自觉以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当前社会最不和谐的就是少数领导干部的“以权谋私”。所以,只要领导干部们都能按照中央要求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爱戴的领导干部,这个社会就和谐了一大半。
二要在遵守纪律上当表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遵守纪律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的重要体现。越是主要领导,纪律观念应该越强,执行纪律应该更加自觉。作为领导,要把好党的建设方向,保证纪律的严肃性,在执行指示、遵章守纪上一定要听招呼、守规矩。在处理涉及集体利益的问题上,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持横不攀、竖不比,防止集体闯“红灯”。在处理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要严格自重自警,树立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不让做的自觉不做,群众能做领导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作为领导,接受他人直接监督少了,更要注意慎独,把握自己,更要主动接受监督,把自己置于组织的严格管理之中。
三要在团结上当表率。构建和谐社会,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十分重要。应倍加珍惜领导班子的团结,倍加珍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倍加珍惜干部之间的团结。应以团结和谐的心态平等待人、宽以待人、诚信待人;遇事公正无私,识大体顾大局,加强沟通和交流。班子主要成员应履行好搞好班子团结的责任,班子成员多支持,少摩擦,不埋怨,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从而以自身团结增进社会团结,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
班子的团结,要靠“一班人”的共同努力,但作为“班长”,团结的意识强不强,在团结问题上做得好不好,更为重要。讲团结,一个是心胸要宽广,要容得下各种各样的人,容得下各种各样的事,容得下委屈和误解,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另一个是心地要纯洁。就是为人正直,处事公正,表里如一,光明磊落。我们常讲,要让组织放心,让同志放心。放心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心地纯正,这是我们立身做人的根本。再就是要一身正气。就是在待人处事中,不能分亲疏厚薄,不搞庸俗关系,不搞好人主义,特别是遇到难办的事,处理棘手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不怕得罪人。
四要在清正廉洁的表率。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保持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干警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要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院长作为“一班人”的带头人,又是班子的把关人,在廉洁自律上,应当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要经常警示自己,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切实从党性原则上正确行使手中职权,切不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要经常对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检查。在用人上,有没有亲亲疏疏的问题;在经济上有没有贪占的现象;在生活上,有没有搞特殊化的行为;在待遇上,有没有违反规定的地方;在人际交往上,有没有庸俗化的倾向。
五要当公平正义的表率。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价值的最高追求,是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法官要忠于法律,排除私心,依法办案,公正裁判,不为权、钱、色、情所动,坚持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及时立案,正确裁判,罚当其罪,不枉不纵,法析理,判后答疑,既追求程序公正,又追求实体公正,使胜诉方“心悦诚服”,使败诉方“心服口服”。同时,虚心接受人大的直接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政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监督和审判监督,为在全社会现实公平正义和建立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六要做诚信友爱的表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社会。只有人际关系融洽,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构建和谐法院,应着力形成和谐人际关系。为此,同事之间需要做到“三互”。一是互相信任。提倡互相关爱,反对漠不关心;提倡宽宏大度,反对斤斤计较;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提倡诚信待人,反对不守信用,为营造和谐氛围奠定基础。二是互相沟通。法院工作分工细、任务多,同事之间容易“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缺乏沟通了解。因此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有助于疏通思想、化解矛盾。三是互相谅解。同事之间难免出现认识上的差异、利益上的矛盾。这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正确地对待。应教育干警开阔视野、开阔胸怀,能够容人、容事、容纳不同意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
七要做干事创业的表率。干警长期工作在一起,彼此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特别是在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上难免存在矛盾。在和谐法院建设中,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对于每个人的发展进步以及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作领导者要坚持把推动工作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以工作造就人,通过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尽量使每个人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党的干部人事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以业绩评判人,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加大教育和管理的力度,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注重民主平等,保持团结稳定。构建和谐法院,目的是为了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干警各自处于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要求。要把人心凝聚起来,把力量调动起来,离不开民主平等的氛围。这就要求庭室之间、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之间做到讲尊重、讲权益、讲团结。所谓讲尊重,就是无论上下级之间还是同事之间,都要尊重彼此的人格,破除等级观念,反对庸俗作风;所谓讲权益,就是注意维护干警的应有权益,落实他们对法院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在推动工作发展的同时实现干警的利益;所谓讲团结,就是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求同存异,积极化解矛盾,促进机关和谐。
一要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表率。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权力,但权力又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为人民谋利益,又可以为掌权者谋私利。领导干部要为群众做好样子,必须正确对待手中权、慎用手中权,牢记“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始终坚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改变,全心全意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不淡忘,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的作风不丢失,自觉以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当前社会最不和谐的就是少数领导干部的“以权谋私”。所以,只要领导干部们都能按照中央要求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爱戴的领导干部,这个社会就和谐了一大半。
二要在遵守纪律上当表率。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遵守纪律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的重要体现。越是主要领导,纪律观念应该越强,执行纪律应该更加自觉。作为领导,要把好党的建设方向,保证纪律的严肃性,在执行指示、遵章守纪上一定要听招呼、守规矩。在处理涉及集体利益的问题上,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坚持横不攀、竖不比,防止集体闯“红灯”。在处理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要严格自重自警,树立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不让做的自觉不做,群众能做领导不能做的坚决不做。作为领导,接受他人直接监督少了,更要注意慎独,把握自己,更要主动接受监督,把自己置于组织的严格管理之中。
三要在团结上当表率。构建和谐社会,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十分重要。应倍加珍惜领导班子的团结,倍加珍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倍加珍惜干部之间的团结。应以团结和谐的心态平等待人、宽以待人、诚信待人;遇事公正无私,识大体顾大局,加强沟通和交流。班子主要成员应履行好搞好班子团结的责任,班子成员多支持,少摩擦,不埋怨,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从而以自身团结增进社会团结,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
班子的团结,要靠“一班人”的共同努力,但作为“班长”,团结的意识强不强,在团结问题上做得好不好,更为重要。讲团结,一个是心胸要宽广,要容得下各种各样的人,容得下各种各样的事,容得下委屈和误解,正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另一个是心地要纯洁。就是为人正直,处事公正,表里如一,光明磊落。我们常讲,要让组织放心,让同志放心。放心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心地纯正,这是我们立身做人的根本。再就是要一身正气。就是在待人处事中,不能分亲疏厚薄,不搞庸俗关系,不搞好人主义,特别是遇到难办的事,处理棘手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不怕得罪人。
四要在清正廉洁的表率。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保持清正廉洁,是人民群众对干警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要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院长作为“一班人”的带头人,又是班子的把关人,在廉洁自律上,应当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要经常警示自己,把权力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切实从党性原则上正确行使手中职权,切不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要经常对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检查。在用人上,有没有亲亲疏疏的问题;在经济上有没有贪占的现象;在生活上,有没有搞特殊化的行为;在待遇上,有没有违反规定的地方;在人际交往上,有没有庸俗化的倾向。
五要当公平正义的表率。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价值的最高追求,是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是法官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法官要忠于法律,排除私心,依法办案,公正裁判,不为权、钱、色、情所动,坚持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及时立案,正确裁判,罚当其罪,不枉不纵,法析理,判后答疑,既追求程序公正,又追求实体公正,使胜诉方“心悦诚服”,使败诉方“心服口服”。同时,虚心接受人大的直接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政治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监督和审判监督,为在全社会现实公平正义和建立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六要做诚信友爱的表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社会。只有人际关系融洽,才能实现社会和谐。构建和谐法院,应着力形成和谐人际关系。为此,同事之间需要做到“三互”。一是互相信任。提倡互相关爱,反对漠不关心;提倡宽宏大度,反对斤斤计较;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提倡诚信待人,反对不守信用,为营造和谐氛围奠定基础。二是互相沟通。法院工作分工细、任务多,同事之间容易“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缺乏沟通了解。因此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有助于疏通思想、化解矛盾。三是互相谅解。同事之间难免出现认识上的差异、利益上的矛盾。这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正确地对待。应教育干警开阔视野、开阔胸怀,能够容人、容事、容纳不同意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
七要做干事创业的表率。干警长期工作在一起,彼此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特别是在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上难免存在矛盾。在和谐法院建设中,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对于每个人的发展进步以及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作领导者要坚持把推动工作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结合起来,以工作造就人,通过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尽量使每个人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党的干部人事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以业绩评判人,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加大教育和管理的力度,引导机关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注重民主平等,保持团结稳定。构建和谐法院,目的是为了凝聚人心、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干警各自处于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要求。要把人心凝聚起来,把力量调动起来,离不开民主平等的氛围。这就要求庭室之间、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之间做到讲尊重、讲权益、讲团结。所谓讲尊重,就是无论上下级之间还是同事之间,都要尊重彼此的人格,破除等级观念,反对庸俗作风;所谓讲权益,就是注意维护干警的应有权益,落实他们对法院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在推动工作发展的同时实现干警的利益;所谓讲团结,就是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求同存异,积极化解矛盾,促进机关和谐。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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