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万拍得宝马 牌照系伪造被扣缴
买主起诉拍卖公司要求退还车款
2005-08-25 09:40:39
中国法院网讯 (陶苏英 张?) 张某某在拍卖会上竞拍得一辆宝马轿车,孰料此车的号牌竟是伪造的,后该车被公交管理部门收缴。张某某为讨损失,将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张某某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3月,原告在被告举行的第10期拍卖会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购得墨绿色740L宝马轿车一台,成交价格为36万元人民币。半年后,原告将该宝马车送到修理厂保养维修,被修理厂老板非法抵债给别人,原告随后报案。 当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后,于2004年2月将宝马车退还给原告。2005年,原告接到公安局通知,原告竞拍所得的宝马轿车是伪造号牌车辆,车牌号另有其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该宝马车由公交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
原告认为,依据《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负有向竞买人说明拍卖物瑕疵的告知义务。原告在参加拍卖时,对拍卖物宝马车存在伪造号牌这一严重瑕疵的情况并不知情,而被告未履行其法定告知义务,造成原告竞买到伪造号牌车辆,不仅严重影响原告对拍卖物的正常使用,而且构成违法行为。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车款36万元人民币。
原告就上述请求向法院提供了身份证原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当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所出具的证明、机动车登记系统详细信息等证据材料,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原告张某某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3月,原告在被告举行的第10期拍卖会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购得墨绿色740L宝马轿车一台,成交价格为36万元人民币。半年后,原告将该宝马车送到修理厂保养维修,被修理厂老板非法抵债给别人,原告随后报案。 当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后,于2004年2月将宝马车退还给原告。2005年,原告接到公安局通知,原告竞拍所得的宝马轿车是伪造号牌车辆,车牌号另有其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该宝马车由公交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
原告认为,依据《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负有向竞买人说明拍卖物瑕疵的告知义务。原告在参加拍卖时,对拍卖物宝马车存在伪造号牌这一严重瑕疵的情况并不知情,而被告未履行其法定告知义务,造成原告竞买到伪造号牌车辆,不仅严重影响原告对拍卖物的正常使用,而且构成违法行为。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车款36万元人民币。
原告就上述请求向法院提供了身份证原件、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当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所出具的证明、机动车登记系统详细信息等证据材料,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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