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院快审快执拖欠工程款案
2004-02-20 16:30:36
中国法院网讯 (崔昊)
近年来,湖南省湘潭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较为突出。湘潭中院加大了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力度,做到快审快结,保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去年共审理、执结此类案件27件,标的830万元。
湘潭中院积极慎重处理容易激化矛盾的“两个拖欠”案件,制定相应措施,并做到优先立案、尽快执行。在立、审、执各个环节,依法实行缓收、减收、免收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共减缓收此类案件诉讼费50多万元。
湘潭福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一案,涉及民工工资760万元,民工300多人,而被执行人仅有一栋在建的福海大厦,中院虽多次采取灵活变通的执行措施,均未奏效。去年,中院通过做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以1160万元将大厦拍卖,并依法对应发给民工的440万元工资予以优先发放。
湘潭市建二公司申请执行市信泰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案,标的60万元,绝大多数是欠的民工工资。2004年1月4日,中院主要负责人专门督办此案执行。目前已给付申请执行人30万元。
在湖南省宁乡县机械施工公司诉中港第四航务工程局拖欠工程款案中,施工公司40名农民工苦求打工钱无着,于2004年1月13日至14日堵塞潭邵高速公路湘乡收费站,致该入口处瘫痪。中院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先予执行建设方50万元工程款,1月17日、18日全部发放给农民工,让其回家欢度春节。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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