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自2009年进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历任张君墓人民法庭书记员、审判监督庭书记员、坝头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 2017年3月26日晚,张本巍一如往常地在家加班整理材料至深夜。次日清晨,因过度劳累,昏迷不醒,家人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急救车,送入兰考县人民医院,后因病情严重,没能挽留住这名年轻法官的生命。
    • 李志强,李志强同志生于1960年9月20日,河南西平县人。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志强同志生前系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2017年3月3日,李志强同志在走访困难群众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李志强同志去世后,湖北省武汉市委政法委作出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李志强同志学习的决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
    • 王俊汉,男,生前系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大河坎法庭副庭长。领导和同事认可他,是他的执着认真,工作起来不要命的拼命三郎形象;他办过的案子的当事人认可他,是他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遇事不怕麻烦,待人温和热忱的好法官;代理案子的律师认可他,是他的法平如水、公正无私,是他高尚正直的品德。一位采访对象的话特别恰当地概括了众多的人们对王俊汉的评价:“他做的这些工作看似很平常,很平凡,但就是这些多少年日积月累始终如一的坚持成就了他的伟大。”
    • 2017年1月18日晚,高彦春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楼感到身体不适,在送往医院途中不幸去世,后检查后死因是心肌梗塞造成心脏骤停,享年45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公死亡。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公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