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鹏飞,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尹鹏飞同志和同事因公外出执行,从昆明返回开远途中,感到胸部反复疼痛,突发疾病,达到开远市人民医院后,由家属接往开远市人民医院治疗,于当日23时5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亡
    • 林朝晖,男,汉族,农工党员,1965年1月出生,1985年12月进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张家渡人民法庭副庭长、经济庭副庭长、审监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副院长。2013年12月起担任农工党临海市委会副主委,2014年5月任农工党台州市委会委员,政协临海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2017年8月10日,不幸因公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终年52岁。2018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林朝晖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 王珏,女,中共党员,1973年11月出生,1995年3月江苏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到原县级泰州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管办主任助理。2007年7月作为基层优秀法官选调至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党支部副书记、院工会妇委会主任等。因工作业绩突出,她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荣获泰州市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5月29日下午14时许,王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4岁。2017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王珏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 刘爽,女,汉族,1964年6月生,中共党员,生前任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在20余年的基层法官生涯中,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室负责人,员额法官。办案数量一直位居全院前列,承办案件无一引发信访。多年来因工作业绩突出,刘爽同志曾连续多年获得市、区院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及办案标兵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病逝后,长春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向刘爽同志学习活动,长春市南关区委追授刘爽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人民法院报》《新文化报》《长春日报》等媒体刊登了刘爽同志先进事迹。2017年8月,吉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授予刘爽同志2017年第二季“吉林好人标兵”荣誉称号,9月在吉林电视台“吉林好人发布厅”发布,社会反响强烈,10月16日,吉林高院2017年第31次党组会通过为刘爽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2017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刘爽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2017年4月29日上午,刘爽同志为了赶写几起节后上班要开庭案件的判决,她加班阅卷写判决,突然晕倒昏迷,入院诊断为脑出血。5月4日20时43分,刘爽法官的骤然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