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消费者成为福袋盲盒的“冤大头”
2025-02-09 10:26: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江德斌
 

刘庆芳 作

  不少福袋盲盒确实为消费者带来了超值惊喜,但也存在一些商家将制作、出售福袋盲盒作为清库存,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的手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近年来,福袋盲盒逐渐流行,春节期间更是进入了销售旺季。福袋盲盒的魅力在于其所售商品的不确定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并不知道里面具体包含哪些商品,因神秘感激发了好奇心,进而在商家“超值”“低于成本”等宣传语的诱惑下,产生了“赌一把”的消费冲动。不可否认,不少福袋盲盒确实为消费者带来了超值惊喜,但也存在一些商家将制作、售卖福袋盲盒作为清库存,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的手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当下市场中,各类商品升级换代速度快,其价值也随之波动,有些商品一旦过时便几乎毫无价值。事实上,滞销品和残次品的价值本就非常低,但通过包装成福袋盲盒,商家可以将其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而达到清理库存、回笼资金的目的。

  由于这些商品在品质、款式或功能等方面存在缺陷,难以正常销售,许多商家会在包装上标注“福袋盲盒售出非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等字样,以此规避售后服务责任。这样一来,消费者一旦买到这些滞销品或残次品,便成了“冤大头”,即便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也无法退换,最终只能闲置或丢弃。

  据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关于福袋盲盒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商品与宣传不符”“质量问题”“退换货难”等问题最为突出,导致消费者无法进行有效的维权。商家故意设置的“霸王条款”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自身的信誉和形象。针对此类乱象,市场监管部门应予以重视,尽快发布细则,明确福袋盲盒的商品质量标准、退换货规则等,对于违规商家,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另一方面,诚信经营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商家不能把福袋盲盒当成“清货利器”,应善用这种新颖的营销模式,如实宣传并确保福袋盲盒内商品的质量和价值处于合理区间,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通过设置分级福袋盲盒,让消费者根据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同时,建立合理的退换货机制,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让福袋盲盒真正能够带给消费者惊喜。

  面对五花八门的福袋盲盒,消费者也要保持冷静,不要冲动消费、盲目购买。购买前应了解福袋盲盒内商品的大致范围和价值。购买后要保留好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进行维权。此外,对于商家设置的“不退不换”等条款,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并在购买前与商家明确沟通退换货政策,必要时积极维权,坚决不做“冤大头”。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