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创建“法护青韵”环资品牌 全力打造司法保护“金”名片
2025-01-15 17:07: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安兆宝 隋海风
 

  近年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创建“法护青韵”环资品牌,深化包括文物保护案件在内的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以“法徽红”全力打造司法保护“金”名片。

  加强工作联动 构筑协同保护机制

  立足青州市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坚持调研学习破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对接文旅局学习关于文保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接公安局了解关于打击文物犯罪的详细情况,深入博物馆、古建筑群等进行实地考察。

  为有效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难题,青州法院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文旅等部门召开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席会议6次,组织庭审观摩4次,探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难点症结、思路方法。

  该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暨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与检察、公安等五部门共同会签《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发现移送案件信息、畅通协作交流渠道、提升司法保护力度、开展联合保护行动、加强联合普法宣传”五大合作机制,积极构建“执法、司法保护+法律监督+综合治理”全流程保护格局。通过共建协作机制,各部门明确了职责分工,加强了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坚持依法惩治 铸造打击违法利剑

  在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理,组建专门的环资审判团队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全市各镇街的沟通协作。依托弥河人民法庭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站,在花卉产业集中地设立“花卉法庭”,在邵庄镇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及时发现和处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问题,推进站点延伸,关口前移。

  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面打击文物犯罪,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筑牢文物安全底线。青州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文物犯罪的强大合力。自2020年至今,共审理盗掘古墓葬类刑事案件16起,判处罪犯48人,重罪率达46%。

  全面贯彻文保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抓好公益保护,权益兼顾,青州法院着力促进文物保护与公益保护相结合、文物保护和私益保护相协调,推进文物修复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强化法治宣传 助力提升文保意识

  及时更新司法理念,青州法院坚持最严法治观、系统保护、预防优先、绿色发展等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运用禁止令、保护令、修复令等措施,为青州古城景区内的千年古槐发布司法保护令,针对古树名木保护明确提出禁止事项,发出保护工作倡议,共同守护“绿色乡愁”。2024年以来,发出司法建议、保护令4份,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注重工作经验总结和典型案例挖掘,是青州法院强化法治宣传的重要举措。加强典型案例推送,深入挖掘案件的典型意义,以及文物背后的文化价值,积极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典型案例材料,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王某某、杨某某等11人盗掘古墓葬案入选全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为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坚持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有价值”理念,强化日常普法宣传意识,开展联合普法宣传。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联合检察院、公安局、文旅局等部门,开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普法宣传活动6次,采用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凝聚全社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识。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