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重大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的部署安排,推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稳定市场预期,维护金融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以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典型案例选编工作。
在各地法院严格筛选、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各地人民法庭促推借款合同纠纷特别是涉高息借款、职业借贷等纠纷预防化解的可推广、可复制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党委领导下,立足司法职能作用,探索司法职能与监管职能联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创新审判模式、推动多元解纷、宣传金融风险。
这些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借款合同纠纷领域定分止争,为全国1万多个人民法庭提供学习和借鉴。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各地人民法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研究借鉴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结合辖区实际,立足司法裁判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做深做实定分止争,促推借款合同纠纷实质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为有效推动人民法庭在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审判模式,推动多元解纷,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八)。今日发布第一批。
第八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1)
目 录
【第265号】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金融多元解纷“小切口”,促推县域经济“大发展”
【第266号】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 打造借款合同解纷“闭环链”
【第267号】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法庭:“金解纷枫桥e站”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风险共防共调共治
【第268号】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法庭:立足司法职能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多元化解
【第269号】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卫东法庭:高效推进金融纠纷预防化解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270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新城法庭:做好“三道加法” 深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
【第2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法庭:“法庭+网格”推动农村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
【第272号】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仙女山法庭:三站融合 三级联动 同力奏好借款合同纠纷多元化解“交响乐”
【第273号】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法庭:做优“12331”司法服务 聚力借款纠纷预防化解
第265号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金融多元解纷“小切口”,促推县域经济“大发展”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依法履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从前端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降低金融纠纷成诉率,全面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涉金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格局,以实际行动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多元解纷,搭建联调联治新平台
一是建立“法官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联调机制。推动县司法局、县人行联合建立“金融调解工作室”,共同选训优秀调解员三名,其中吸纳银行退休人员一名作为专职调解员坐班,对辖区内将出现逾期、符合起诉条件、尚未正式起诉的金融纠纷纳入人民调解范围,推动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新模式。一年来,工作室共调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61件,调解成功83件,成功率达到51.6%,司法确认26件,督促履行1354万元。
二是依托“院村联动便民服务站+农村金融服务点”联治小额农贷。针对连年数量上涨的小额农贷案件,城关法庭在辖区内设立“院村联动便民服务站”15个,农村金融服务点40个,选聘23名“乡村和事佬”和40名农经员为金融调解员,赋予其非诉引导、指导立案等职责,选派2名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助理担任指导员,协助法官加强对金融调解员业务培训和指导。2024年以来共成功调解小额农贷案件57件,立案21件,同比下降36%,效果显著。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实行“调解+赋强公证”新模式。城关法庭将公证调解引入有关解纷平台,在县农商行、河北银行县支行、沧州银行县支行设立公证员调解室,通过公证文书赋予金融纠纷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纷需求。
二、聚焦审判职能,提升专业审理高质效
一是推行金融类案专业化审理。城关法庭成立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审判团队,审理辖区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行金融案件集中专业化审判,同时加强对涉“套路贷”“恶意贷”“高利转贷”案件的审查。截至目前,法庭金融审判团队共审结案件652件,结案率99.78%,服判息诉率达98.55%,共发现“恶意贷”“高额转贷”线索3条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推行要素式审判。推行繁简分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示范审判+表格式文书”模式,简化审判流程,集中时间多案连审,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助推审判工作加速提档。2024年城关法庭金融类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从去年的38.99%提升到67.4%,平均审理期限从55天降到28天。
三是推行以保促调执机制。从立案前到立案中引导当事人办理保全申请,通过冻结债务人账户,促使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债务人与金融机构达成和解,倒逼失联债务人主动“现身”。2024年城关法庭共办理金融案件保全48件,同比增长26%,执行案件同期减少33%,自动履行率达66%。
三、聚焦风险防范,维护金融秩序稳发展
一是加强法庭与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搭建会商平台,通报金融审判工作情况,分析金融案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是关注群众焦点,通过司法建议靶向发力。针对群众反映的金融机构授信不严、恶意催收、贷款利息畸高等问题,城关法庭向辖区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推动金融秩序良性发展。
三是强化正向宣传,提升群众金融法治意识。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金融法律知识宣讲,开展金融案件巡回审判,让群众“零距离”旁听,以身边案例为戒,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2023年以来,城关法庭向金融机构提供订单式普法服务12次,向群众开展送法下乡23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从源头防范金融风险,营造优质法治化金融营商环境。
第266号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
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 打造借款合同解纷“闭环链”
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乌力吉木仁法庭设立于2012年,辖区面积2168平方公里,总人口15400人,审判团队均为女性,被称为“草原上有温度的女子法庭”。近年来,法庭大力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行“专业审+督促执+多元调+源头防”模式,形成借款合同全链条解纷“闭环”,绘就了民族地区乡村和谐“枫”景。法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法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区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称号。
一、强化巡回审判,夯实“专业审”基础实现一站解决
一是培育务实管用解纷机制。创新用好“那顺调解法”这一通辽地区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性理念方法,形成铸牢“一个”公平正义法魂,践行“五项”为民司法承诺,运用“三种”调解模式,促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受理借款合同案件322件,巡回审理173件,其中调撤结案298件,调撤率92.5%,无发改信访案件,服判息诉率100%。
二是落实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深入落实“巡、立、调、审、执”人民法庭一体化巡回办案模式,在辖区内设立10个巡回审判点,年均53.7%的借款合同纠纷在巡回审判点审理,并邀请村委会人员等旁听庭审、参与调解,通过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审判、巡回执行、巡回普法将案件审理、普法宣传、便民利民融为一体,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三是推行繁简分流提升解纷效率。对于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的借款合同案件,向当事人释明,强调“依法适用”,在“简、快、准”的良性轨道上提升解纷效能。2024年以来,小额诉讼适用率25.62%。
二、探索执前路径,开启“督促执”模式巩固末端成果
一是推行“以保促执”。坚持立案前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257份,引导当事人办理保全申请,通过保全手段促进案件实现调解,并为后续可能到来的执行打牢基础、提供保障。
二是实行判后答疑机制。对法庭判决和调解的涉借款纠纷开展判后答疑和调后释明工作,讲明不履行生效义务的后果,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法庭判后答疑和调后释明覆盖率达100%。
三是推行“督促执行”举措。把“督促执行”作为全链条化解借款合同纠纷的“最后闭环”抓紧抓实抓好,建立案件台账,对生效借款合同案件定期提醒义务人主动履行。同时,依当事人申请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2021年以来,成功执前督促履行案件193件,履行标的490.82万元。
三、提升协同合力,打造“多元调”体系助力前端化解
一是促进多元共治联动。落实“代表委员+法院”机制,广泛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化解纠纷,促进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监督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实现依法履职和参与社会治理相融合。2024年以来,代表委员参与化解纠纷7件,化解成功4件。强化“四所一庭”协同联动,不断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共享、矛盾纠纷研判预警、疑难纠纷联动调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多元解纷“破圈”融合。2023年以来,组织参加联席会议16次。借力基层治理网格,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通过“网格+协助送达、协助执行”等模式推动纠纷有效化解。2021年以来,法庭诉讼调解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98件,与各联动部门协作化解277件。
二是做实指导人民调解。编写《矛盾纠纷调解指引》,着力为人民调解员掌握调解原则、实务案例、相关法条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开展调解员集体业务培训4次220余人次,采用专题学习、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调解员的解纷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庭村共建”。与当地嘎查村签订“庭村共建”协议,在机制保障、能力提升、多元解纷、普法宣传等方面强化协作共建,通过“庭村共建”以点带面辐射推动“无讼”嘎查村(社区)建设工作。目前,已创建6个“无讼”嘎查村,努力实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四、聚焦关口前移,健全“源头防”机制赋能基层治理
一是构建“法庭+N”机制。针对借款合同纠纷占比较高实际,主动搭建会商平台,加强与监管部门、辖区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2021年以来,组织座谈会4次,通报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成诉态势,分析存在问题,协商解决对策,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是推行“订单式”普法。通过向企业群众普及民间借贷、金融借款、非法集资犯罪等法律知识,着力强化辖区企业群众防范非法借贷的意识和能力,以普法宣传“小杠杆”撬动金融安全“大治理”。2021年以来,“送法进企业”32次、“送法进村屯”900余次、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27次。
三是强化“可选择”引导。依托辖区党政工作平台和各类宣传媒介,刊载发放调解宣传册、非诉讼纠纷解决倡议书,加大对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宣传指引。在案件受理前充分释明非诉解纷优势特点,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第267号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法庭
“金解纷枫桥e站”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风险共防共调共治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人民法庭所在地海浪镇素有“粮仓”之称,辖区“石板大米”叫响全国,绿色农业活跃。面对近年来涉农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高发,法庭坚持办案和治理并重,聚焦风险防范、多元解纷、执法办案“三环节”,以“金解纷枫桥e站”为纽带,构建“一带三环”工作体系,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助力“涉农资金活水”安全流向田间地头。2024年1至8月,法庭受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27件,同比下降22.1%。
一、聚焦风险防范,联动共防“筑堤坝”
关注借款合同纠纷风险变化,以枫桥e站“穿针引线”,抓前端,治未病。一是数据预警,防风险淤积。宁安市68个基层治理单位入驻“龙法和”平台,运用大数据对金融纠纷穿透式分析,研判倾向性风险,及时预警并指导制定“个性化”解纷方案。2024年初以来向金融监管部门发送预警信息14条。二是e站下沉,防风险外溢。法庭资源下沉到“家门口”,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把枫桥e站设到村、金融机构、农业合作社,提供菜单式服务。2024年初以来推动202起借款合同纠纷尽早尽快就地化解。三是部门联动,防风险变异。党委牵头,常态化开展“四所一庭”、金融监管部门、村委会联席会商,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7条,金融机构采纳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次、制定整改措施6条。打击金融犯罪“零容忍”,向有关机关移送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犯罪线索2条,推动金融市场良性发展。
二、聚焦多元解纷,推动共调“引活水”
梳理出用款“失联”、担保“失信”等“六难”问题,引入“金桂兰有温度调解”群众工作法,推动实施“金解纷”分类调解机制,解纠纷于萌芽。一是行业纠纷“金融专家调”。对贷款纠纷,在5个金融机构设“金解纷”工作站,由银行资深专家先调,说金融政策、讲信用评级、解心里疑惑,57起贷款纠纷诉前还款。二是群体纠纷“乡邻管家团调”。对联保“垒大户”等高“燃点”纠纷,用乡情之“柔”化矛盾之“刚”。推动选聘乡村“法律明白人”、老支书(治保、妇联)等64名调解员,组成“金解纷管家团”,主动探“怨结”、结互助、复“信心”,132起借款纠纷和解。三是疑难纠纷“法庭+代表调”。对案情复杂、矛盾激烈案件,用足“群众工作+释法解疑”调解法。聘请全国人大代表等6名有影响力的农业带头人为特邀调解员,协同化解“跨域融资案”。3年来法庭调解纠纷144件。
三、聚焦执法办案,推动共治“强疗效”
开展“纠纷到我为止”办精品案活动,用释法说理讲透裁判理据,实质性化解借款合同纠纷。一是办好案“有我”。组建借款合同审判团队,制定类型化《诉讼指引告知书》《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推广要素式审判、前置化指引、简化式文书,服判息诉率99.14%,平均结案时间由79天缩短至34.46天。二是兑现胜诉权益“由我”。探索法庭执行工作新路,构建“立审执”全链条贯通执行机制,推行“案件一体化”。专设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团队,通过保全促执行等措施,倡导履行调解协议,有89%案件执行立案前履行。“判后+执行”延伸释法,督促修复诚信,执行到位率67.35%。三是类案治理“有我”。对农村不完全产权借款抵押物实现难纠纷多发趋势,坚持“类案首办+示范化解”,选择1件案件到九道梁子村开庭审理,20余起同类纠纷自行化解。建立金桂兰式巡回审理团队,群众信赖金桂兰,解纷有温度。举办“借款‘金’课堂”3期,将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讲给群众听,发放《金融借款典型案例选》80余册,惠及群众1000余人。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理性融资风气形成。辖区4个村创建为“无讼村”。
第268号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法庭
立足审判推动治理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多元化解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位于“东海之滨 文旦之乡”,辖区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充沛,融资需求旺盛,借款合同类型化纠纷高发。港南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治理优势,推动民间借贷、金融纠纷治理,在小案中展现大作为。近年来,法庭借款合同纠纷收案量呈持续下降态势,带动法庭总收案数连续三年下降,降幅达33%,类型化纠纷治理成效显著。
一、重前端,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联动党委政府,推进风险前端防控。健全党委、政府领导的联勤联建机制,将金融、借款纠纷纳入其中,苗头性问题及时“吹哨”,群体性纠纷妥善化解。法庭与村居街道共签协作机制,明确八项工作制度,共建金融和借款类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新单元。二是联合金融机构,促进行业自觉自律。定期走访辖区金融机构,推动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升金融审判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建立信贷中介名单、银行职员违规线索移送机制,近三年共向金融机构发送司法建议8份,规范金融市场,防控行业风险。三是整合各方资源,助推纠纷多元化解。推动“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实质化运转,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行业协会调解成功率达58.5%。协助培育基层调解力量,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能专题培训,组织示范案例庭审观摩,依托共享法庭开展线上线下指导调解50余次,有效提升基层调解专业性。
二、严打击,促进借款诉讼生态持续净化
一是识别有“方”,出台职业放贷规制制度。面对民间借贷职业化、团体化、高利化形势,依托法庭所在基层法院出台的全国首个“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精准识别、有效认定职业放贷行为,发布27期1034人次,并抄送税务等相关部门。二是打击有“力”,遏制职业放贷行为。程序上要求放贷人如实申报、本人出庭,实体上从严审查借款合同要素、执行异议,防止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实现非法利益合法化。经过整治,组织化的外地籍放贷团体实现清零,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法庭借款合同纠纷服判息诉率高达99.13%,无发改瑕疵案件。三是应对有“策”,整治虚假诉讼乱象。精准研判辖区职业放贷异化、虚假诉讼高发等新情况,推出“打虚规职”2.0行动。重点规制职业放贷人通过挂名放贷、债权转让、缓慢复苏“沉睡借条”方式逃避名录制约,严厉打击隐性高利、本息转付他人、仅收现金还款等套路放贷行为。2023年以来,法庭民间借贷案件虚假诉讼查处率达21%,依法形成威慑,使得诚信诉讼深入人心。
三、促治理,实现借款合同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以“疏”促治,探索个债清理,构建诚信社会。贯通立审执破,探索具备个人破产制度要素的个人债务清理机制,甄别可能破产的债务人,移送破产审查。2023年受理18件个人债务清理程序案件。二是以“数”促治,开展数助决策,建设智慧城市。推出司法大数据服务基层治理工程,从借款合同分布、结构、特征多维度分析研判,为19个村社开展纠纷体检共计57次;向重点社区提出治理建议,发布辖区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白皮书,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度、精细化水平。三是以“宣”促治,提升法治素养,建设法治乡村。以“南风”党建品牌为引领,组建南风普法宣讲团,进乡村入社区,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精选普法素材;依托漫画、直播、RAP短视频等,创新普法形式;将借款合同普法视频投放至社区、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延伸普法阵地,力争实现借贷法律知识的普及。
第269号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卫东法庭
高效推进金融纠纷预防化解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卫东法庭(南昌市第一金融法庭)作为全省首家金融案件集中管辖法庭,其受理的金融案件占全市金融案件的65%左右。卫东法庭着力“抓前端、治未病”,多点发力深化金融纠纷前端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23年,卫东法庭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13854件,较2022年下降22.07%。2024年1月至7月,共受理6993件,同比下降21.36%,实现审判质效提升和诉讼案件下降的“增减并进”。
一、法银联动、前端防控,力促增量遏制
抓住金融机构“牛鼻子”,持续依法深化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协调,凝聚“法银联动”合力。一是深挖问题根源。通过走访调研,了解金融机构内部考核和催收机制,以及纠纷存量、增量情况。2023年以来,共计走访调研金融机构50余次,召开联席会议8次,开展专题座谈12次,通过多种形式了解案件高发的原因。二是精准对症“开方”。对金融机构决策、管理、运营、合同文本、证据规范等方面,依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依规助力金融机构内部调解人员培训。三是压实自我责任。针对信用卡等无抵押案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精神,对发卡时全面评估、商业银行在起诉前需经过自我催收程序等方面发出司法建议,压实机构自行清收责任,从源头减少纠纷。
二、全程调解、优质服务,优化组合效能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做实指导调解工作,打造矛盾纠纷化解闭环。一是借助社会调解力量。依托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平台和调解组织,形成提前介入、即时指导、调确衔接的调解程序。推动召开律师座谈会、人民调解座谈会,促进社会调解力量和司法调解相融合,丰富调解的形式。2023年以来,法院外调解力量共计调解案件700余件。二是强化法院调解效果。聘请9名具有丰富金融案件审判经验的退休法官作为调解员,探索对有抵押财产的案件和愿意分期付款案件的调解前置。2023年以来,聘请的调解员共调解案件2200余件。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法官在开庭前、庭审后再次组织调解。三是优化多元调解渠道。针对金融案件当事人遍及全国各地的情况,充分运用道律云在线网络调解平台、微信视频、“诉事速办”电话等方式,扩展“远程调解”渠道。对工作日不便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利用“周六法庭”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进行线下调解。2023年至今,线上调解和周六调解共844件。
三、精准分流、重点突出,确保提质增效
以案件审理促动隐性纠纷化解,以示范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对金融案件的审理采取“门诊式”速裁、“专家式”会诊相结合。一是简案快审提速度。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纳入“快审快办”范围,加快审理节奏,带动金融案件办理时间不到25天,相关做法被江西新闻联播报道。二是繁案精审作示范。对P2P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纠纷等金融案件,认真梳理法律关系,找准利率保护上限,妥善认定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等,通过生效裁判示范,引导其他类案寻找合理途径化解,使得潜在案件未进入法院诉讼。三是巡回审判促治理。在金融机构所在地进行专项巡回审判25场,并在巡回审判时发放金融审判报告、典型案例、宣传册等材料,统一裁判尺度,降低过高预期,通过审理一案、带动一片、治理一方。金融案件上诉率保持在2%以下。判决后,通过执前和解、督促履行等方式,减少金融案件申请执行,促进金融纠纷一次性解决,使得案件比从劣于合理区间提升到1:1.46。
第270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新城法庭
做好“三道加法” 深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是全国制造业强区,连续十二年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之首。新城人民法庭坐落于佛山先进制造业金融集聚区,区内共有3000余家重点企业和近百家金融机构,金融借贷活动活跃。近年来,新城人民法庭负责集中管辖顺德全区金融案件,通过深化金融纠纷综合治理举措,做好“司法+金融”协同、“流程+机制”优化、“专业+技术”保障的“三道加法”,以高质量司法赋能高质量金融和新质生产力发展。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新城法庭协同化解金融纠纷48440件,标的额110余亿元,其中法庭办理金融案件20696件,诉讼案件在2023年同比下降26.8%的基础上,2024年上半年同比再下降32.3%,治理效能持续凸显。顺德金融司法协同治理改革被列入广东省委改革办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并被广东省高院在全省推广,改革举措获新华网、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一、协同“司法+金融”力量,打造多元解纷“主阵地”。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改革正确政治方向,在顺德区委领导支持下,顺德区法院牵头成立全省首家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专门解纷平台。中心由新城法庭负责运作管理,区检察院、区银行同业商会等17家单位选派团队入驻,共建综合治理工作站19个,提供金融犯罪线索移送、调解、仲裁、公证等“一站式”“点单式”服务。专职调解队伍。市银行业协会等选派20名专职调解员,按照“1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调解员”的模式组建调解+速裁团队9个,法官跟踪指导调解。专项配套措施。主动与银行业协会对接,指导相关主体提前约定送达地址,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合作,积极开展失联修复,打通金融纠纷找人难的堵点。加大对涉民生借贷案件的调解力度,依法鼓励双方通过结清逾期、贷款展期、债权转让等方式达成调解。2024年以来,通过和解、仲裁、公证方式化解4134件纠纷。
二、推动“流程+机制”优化,畅通类案处理“快车道”。
加强金融司法流程衔接和机制创新,力促程序便捷又高效。用足集约办案模式。做到全区金融案件和解、立案、保全、审判、执行一门式办理,彻底解决以往多部门办理的不便。根据金融借款案件特点,实行要素式审判,金融借款纠纷平均审理用时25天,仅为其他民事案件的1/3;服判息诉率98.4%。用活民事非讼程序。制定实施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支付令督促程序操作指引,引导金融机构在债权范围明确的情况下申请直接处置担保财产或者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成本低且一审终审,共适用以上两类程序办理案件237件,审理周期仅为一般程序的1/4,年均快速实现债权约3000万元。用好执行前置程序。创新“筛选前置+评估前置+督促前置”银行抵押房产评估处置模式,严格把控各处置环节时间节点,目前已处理240件案,核价用时下降50%,该做法被广东省高院推广。对债务人已因其他债务涉诉不能执行等情形出具“预查废证明”,引导金融机构简化不良金融资产核销程序,目前已出具核销预查证明134份。
三、强化“专业+技术”保障,织密金融安全“防护网”。
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构建以信息技术摸排风险、以调查研究分析风险、以法治手段化解风险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信息化支撑。开发运用“金凤凰”智慧金融审执一体化平台,平台对接金融监管、金融犯罪打击等部门,共享大数据信息,针对涉高息借款、职业背债人等问题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为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支持。该平台获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突出精准化调研。针对金融纠纷高发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就贷前抵押物尽职调查、信贷主体面签身份审查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形成金融风险识别、处置、整改和防范闭环。联同金融监管机构签订工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联防化解机制,确保司法与监管同向发力。突出法治化引领。定期召开银行业协会座谈会,依托支部共建、同堂培训、刊物编印、案例发布等阵地,公开金融司法政策、观点和事例,发挥金融审判规范引领作用,将治理触角延伸至行业最前端。
第2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法庭
“法庭+网格”推动农村民间借贷纠纷预防化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依托贵港市“红格善治工程”,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网格为抓手,构建起“法庭+网格”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缘、地缘、亲缘”优势,让辖区大量民间借贷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2023年以来,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89件,结案率95.29%,调撤率达41.51%,所结案件无一信访。
一、融入“网格”,织密前端预防“一张网”
向前延伸司法服务,凝聚网格合力加强民间借贷纠纷的排查化解,推动做实民间借贷纠纷前端预防。一是找准“切入点”,在进“网”中深耕无讼文化。锚定“无讼村屯”建设目标,在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网格设立法官工作站,就地指导网格预防化解纠纷。江口镇百益屯法官工作站指导当地将理性借贷、诚实守信等理念融入村规民约,设立村民议事说事调事室,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久久为功厚植无讼土壤。2023年以来该屯民间借贷纠纷无一成讼。二是拉紧“联动线”,在联“网”中强化纠纷预警。落实“两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列席辖区乡镇党政人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深度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2023年以来向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发送《民间借贷案件专项分析报告》4次。组建网格政务微信工作群,形成“法庭干警+政法委员+网格员”常态化联系机制,实时掌握网格矛盾纠纷动态。三是扩大“覆盖面”,在铺“网”中做深普法宣传。选取涉高息贷款、套取金融机构转贷等典型案例编辑成册,与借条模版一并放置在网格中。目前已发布4期,惠及群众4000余人次。开展“订单式”普法,2023年以来进网格开展民间借贷专项普法12次,发放宣传材料8700余份。
二、依托“网格”,拧成多元解纷“一股绳”
聘请善于沟通、了解民情的网格员担任法庭特邀调解员和当地司法联络员,充分发挥网格员扎根一线、“人地两熟”的优势,推动做实民间借贷纠纷联动调解。一是凝聚综合治理“向心力”。每月召开一次“法庭+综治中心+网格员”工作座谈会,相互通报民间借贷纠纷动态信息及诉调对接情况,共同研判纠纷隐患,凝聚纠纷化解合力。2023年以来,共召开座谈会17次,研处民间借贷纠纷53起。二是提升入网进格“牵引力”。对于金额较小、案情相对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由法官通过网格政务微信工作群线上指导网格员及时开展线上调解;对于金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容易成讼的纠纷,指派法庭干警联合网格员进入网格实地调解。2023年以来,运用“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平台成功调解民间借贷纠纷57起,当事人即时履行18起、分期偿付39起。三是增强解纷调处“续航力”。积极履行法庭指导调解职能,以民间借贷纠纷等农村常见纠纷为重点内容,选派干警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网格举办网格员专题培训班,邀请网格员前来法庭旁听庭审、参与调解,提升网格员纠纷调处能力。2023年以来累计举办7次专题班,邀请旁听庭审18次,培训网格员250余人次。
三、深挖“网格”,下好提质增效“一盘棋”
挖掘网格潜力,解决农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面临的送达难、被告到庭率低、执行难等痛点堵点问题,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做实民间借贷纠纷实质化解。一是精准送达提时效。通过网格员快速获取案件当事人的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线索,实现高效精准点对点送达。2023年以来,通过网格员获取当事人有效送达线索320余次,成功送达法律文书210余份。二是巡回审判促成效。对被告缺席审理且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挥“巡回审判+”的外溢效应,通知网格员督促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并由网格员组织群众观摩庭审,查清个案事实的同时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格”的良好效果。2023年以来,共开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巡回审判11次。三是服务执行出实效。联合乡镇党委政府探索建立“法庭+网格”联合执行工作机制,引导网格员成为查人找物、现场执行、见证执行、促进执行和解的重要助手。2024年5月试点以来,网格员共参与执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起,执行到位金额9万余元。
第272号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仙女山法庭
三站融合 三级联动
同力奏好借款合同纠纷多元化解“交响乐”
仙女山地处武隆区的经济发展核心区,金融司法需求旺盛。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仙女山法庭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要求,聚焦农村金融高品质司法服务需求,紧盯借款合同纠纷前、中、后三端,打造集“调解指导、纠纷疏导、普法倡导”功能一体的“三站融合”式法庭,构建区委、街镇、网格“三级联动”机制,一体高效推进借款合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年来,借款合同纠纷收案数同比下降26.8%。法庭先后获得示范民生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19项荣誉。
一、前端织密三级过滤网,推动做细“调解指导站”
强化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做优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网格摸排,搭建三级解纷过滤网。一是互动网格摸排。与银行、村社等建立联系网络,成功对接90个网格,运用“网格摸排、社区反馈、党委研判、部门实施”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年均摸排化解借款合同纠纷80余件。二是推动行业调解。会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出台《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推动组建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压紧银行自主催收责任,实行“委派案件+派员参与+案例指导”模式,金融调解组织从“被动接”向“主动解”转变。三是指导人民调解。当好“培训师”,面对面开展借款合同纠纷专题培训,运用分组讨论、模拟调解形式活学活用换位思考法、情感触动法等调解方法,实打实提升调解能力;选好“咨询师”,选派优秀法官提供点对点法律咨询、案例指引等专业调解指导;配好“实务导师”,要求法庭优秀调解员、优秀法官每年列席纠纷现场旁听调解,手把手及时纠偏。
二、中端立足司法裁判职能,推动做优“纠纷疏导站”
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调解大格局,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推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一是“一体化”解纷。推动构建纠纷处置体系,由区委政法委对诉前委派案件指派,实行“373”工作时限,对愿意调解的案件,3日内统一收案分配,街镇平安办统筹下的网格和“一庭两所”运用“快速联调解纷机制”7日内处置完毕,无法化解的3日内交还委派部门。二是“一站式”诉讼。强化诉调对接、非讼与审执快速衔接机制,对调解不能且事实无争议的,及时发放支付令,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借款合同纠纷简案实行快审快结快执,用好以保促调、要素式判决和督促回访等措施,建立派驻执行机制,探索建设“调立审保执”一体化法庭,提供高效便民司法服务。三是“一揽子”配套。通过司法建议、类案专题分析、法庭季刊等措施开展金融借款指导,压紧压实业务金融机构监管责任。两年来向银行发出关于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问题和信用卡发放审核不严问题的司法建议4篇,明确金融改革试点规则,规范银行金融贷款行为,获金融机构正向反馈。
三、后端培育借贷新风尚,推动做好“普法宣传站”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社会氛围,打好诚信借贷基础。一是融入式普法立诚信。建立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站,指导村社出台《民间借款提示及诚信规约》,提倡“四要四不借”,三年来结合车载便民法庭、巡回审判、坝坝法庭、村民大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34次,宣讲不认识不借、不诚信不借、高利贷不借、用途不当不借的“四不借”,要借条依据、要转账记录、要及时行权、要按时还款的“四要”,制定民间借贷要素式借条,对民间借贷进行提示规范。二是贴心式服务防风险。与街镇联合印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设企业借款专篇,三年来常态化走访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24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专业借条模版,发送经营借款相关司法建议,为市场主体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育种式教育树新风。在法庭建立“武隆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采取文化长廊、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小法官体验等形式,开展活动15场、千余人参与,“送法进校园”宣传“校园贷”“套路贷”的危害,讲好“孟信卖牛”“曾子杀猪”等诚信故事,提升青少年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培育诚实守信道德风尚。
第273号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法庭
做优“12331”司法服务 聚力借款纠纷预防化解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蒿坪中心人民法庭辖3个镇39行政村(社区),户籍人口11万,常住人口7万余人。法庭年均收结案490余件,其中借款合同类纠纷占比38%。近年来,蒿坪法庭聚焦群众借款难要“闹心事”,做优“12331”司法服务,聚力借款纠纷预防化解,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法庭受理借款纠纷160件,比上年减少10.11%,2024年1至8月受理7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22.1%。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全省示范法庭”。
一、编织“一张司法服务联络网”,防纠纷于未发
出借人对借款风险认识不充分,防范不全面,是借款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为增强群众借款风险防范意识,法庭干警以司法服务联络员身份入驻辖区各村(社区)微信群,每天推送一篇常见纠纷小案例,其中借款纠纷占比最多,通过案例讲清“借条怎么打”“利息如何约定”“抵押担保怎么设定等”法律问题,提醒群众投资有风险,出借须谨慎。同时出台《关于延伸司法服务为民间借贷当事人提供风险评估的通知》,采取驻群微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的方式为群众民间借贷提供风险评估,防止群众向失信被执行人投资,抵御高息返利诱惑,识别职业放贷人。近两年司法服务联络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提供风险评估170余人次。司法服务联络员还通过线下走访所联村(社区),开展涉诉纠纷研判会,通报涉诉纠纷情况,发送“禁止高利放贷”宣传纸杯,就易发的民间借贷等法律问题进行解疑,从前端减少纠纷发生。
二、设立“两个工作站”,化纠纷于诉前
蒿坪法庭推动人民调解发挥情理法相结合的优势,在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站”,设置“算好五笔账,理性面对纠纷”和“如何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宣传栏,对诉至法庭的借款纠纷特邀人民调解员到法庭调解,减少当事人讼累。在镇矛调中心设立“法官工作站”,加强对镇属品牌调解室的规范、指导,对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对需要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及时在线指导、提前审查,提升调解公信力。2023年以来,引导当事人在审理前通过调解化解借款纠纷174件,占同期借款纠纷的45.8%,司法确认42件。
三、设立“三个中心”,解纠纷于诉中
蒿坪法庭加强立、审、执、防协调配合,一是高标准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云上法庭”、在线调解一站式服务,加强对借款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近两年适用财产保全147件,占借款纠纷62.8%,以保促审、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借款纠纷服判息诉率98%。二是设立快速执行中心,执行局派驻快速执行团队,对被执行人有收入可供执行的案件,迅速查控财产、“两拘一搜”(拘传、拘留、搜查),释放强执行震慑威力,倡导自觉履行,近两年借款纠纷案件自动履行率提升26%。三是成立“紫阳县富硒茶司法服务中心”,针对茶叶生产销售过程易发的借款纠纷,出台十项服务措施,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汇编合同文本,编发涉茶领域法律风险提示,为茶农、茶企、茶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四、运用“一书一报一函”,促推预防化解
蒿坪法庭每季度向辖区各镇党委政府发送《涉诉纠纷分析简报》,对各镇纠纷数量、类型分别进行分析,提出前端预防建议。对借款纠纷多发村(社区),发送《风险提示函》,建议基层组织加强法治宣传,防范投资风险。对互助资金协会借款违约高发村,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借款人征信审查,管控投资借款风险。自2023年以来,共发出《涉诉纠纷分析简报》18份,《风险提示函》8份,《司法建议书》3份。
五、建立研学基地,提升治理水平
县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在蒿坪法庭携手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举办基层社会治理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研究院教授和法庭庭长为各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授课,特别就防范化解借款纠纷进行专题辅导,组织模拟借款纠纷庭审现场教学,借助专家教授的理论指导,提升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水平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