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水壶壶柄断裂烫伤顾客,谁之责?
2025-01-14 15:01: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雁鸿
 

  顾客在饭店就餐,在倒开水饮用时,饭店提供的热水壶壶柄突然断裂,消费者被壶内热水烫伤,责任该由谁承担?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对饭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保障责任进行了清晰界定。

  某天晚上,张某去某饭店用餐。点餐后,服务员提供一壶热水,放在张某所坐的桌位上。张某拿起热水壶倒水时,亚克力水壶的壶柄和壶体分离,水壶掉落在地上,热水泼洒在张某身上。饭店负责人随即将张某带至后厨用冷水冲洗,并购买外用药膏,后将张某送至医院检查。张某共计住院18天,出院诊断为中度烧伤,花费各项医疗费用28000余元。事故发生后,某饭店就此次烫伤事故支付张某的部分医疗费,但双方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张某将该饭店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饭店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场所,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就餐场所、餐饮用品及就餐服务。对原告在被告店内使用被告提供的亚克力水壶倒水过程中被热水烫伤的事实及亚克力水壶在地面上壶身与壶把手已分离的事实,双方均无争议。

  亚克力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透明度高、易清洁、 无毒健康的特点,但同样存在易老化、不耐高温、易变形、 不耐酸碱的缺点,亚克力水壶在重复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磨损、老化、磕碰等正常损耗,尤其在反复盛放温度很高的热水后更易出现变形等安全隐患。

  被告在将热水壶交给消费者使用时,应当对热水壶进行全面检查,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热水壶,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且热水本身具有危险性,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水温较高的热水时,应当将热水保管在安全的区域,作出相应的警示标识,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顾客有需要应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必要服务;或在没有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时向消费者提供温度较为适宜的饮用水。被告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原告作为一名成年消费者,在接触热水壶等具有危险性的物品时,对自身安全亦负有高于平常的注意义务,其对自身被烫伤的后果亦存在一定的过失。

  综合考虑原、被告过错程度,以及原告被烫伤后饭店负责人及时协助处理并及时送医的客观情况,对原告因烫伤产生的合理合法损失,法院酌定由原告张某自行负担30%的责任,被告承担70%的责任,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0000余元。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刘琳瑜表示,饭店作为经营场所,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餐饮用具、厨房设备设施,并根据产品特性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另外,经营者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对不符合使用标准的用具进行更换,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

  同时,饭店应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其安全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若经营场所因存在安全隐患或提供的物品存在危险,造成消费者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消费者,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范围内,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消费者本身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尽到注意义务。消费者在带未成年人就餐时,应当承担起监护照顾义务,对未成年进行有效约束,避免发生危险后果。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