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宋文娟)为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助推司法服务与人文关怀深度融合,1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和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宋金辉,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谭立群等4名人大代表及案件承办法官,一同前往绍根镇,就一起非法占用农地的刑事案件进行了登门走访。
在办理本案时,承办法官了解到涉案当事人贺某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贺某上有年迈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两个年幼女儿需要抚养,另外,其妻因交通事故致使全身瘫痪。贺某一旦服刑,整个家庭必将面临重负。基于这种特殊的家庭情况,承办法官及时向法院党组进行了汇报。朱旭光得知情况后,迅速与当地人大代表沟通,开展了实地探访。
走访中,朱旭光详细询问了贺某的家庭情况及其妻子的健康状况,深入了解贺某一家的生活现状和生活中的困难;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规定向贺某再次进行了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所涉罪名和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同行的人大代表也就贺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法律义务进行了细致解释和说明。
朱旭光一行还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在与村书记的交流中得知,贺某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母亲,对家中瘫痪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照顾有加。综合各种情况,法院决定邀请司法所就贺某的相关情况进行司法评估,等村委会和司法所出具结果后,考虑是否依法对贺某适用缓刑判决。
“感谢领导们专程赶来帮助和教育我,并看望和慰问我的家人,谢谢你们充分考虑到我全家的处境。我一定会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后续处理。”贺某对朱旭光此行深受触动。
法律固然庄重和严肃,然而柔情与温度更是司法实践中打动人心的一抹亮色,阿旗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法与情同行,用细致入微的司法服务增强法律裁判的可接受性,更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体验中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