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给人打工真的不容易,我赚的都是辛苦钱,一定要帮我讨回个公道。”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调整,公司现在也经营困难,不是故意拖欠工资。”
李某本是被告公司的一名员工,2019年入职,从事一线生产工作,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调整,被告公司于2023年起开始拖欠李某工资,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最终李某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管理人不负责任,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迟迟不能兑现,实在是走投无路才会起诉到法院。”
每个打工人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解决好员工的烦“薪”事,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人民法庭法官袁丽云在承办此案后,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然而被告公司却以“之前与原告对接支付工资的员工找不到,无法核实具体工资数额”为由,拒绝调解。
“公司既然委托员工配合法院的送达、开庭工作,但为什么始终不愿意调解?”袁法官带着疑惑,与书记员前后打了30余通电话,发了数十条微信,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为什么不支付工资的真实想法。最后,在袁法官的坚持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诺到法院进行调解。
“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即使经营出现困难,也应该积极与原告协商,尽快履行义务。”
“公司现在确实经营困难,如果直接判决,公司可能会出现更大难题,我们可以分期支付工资,给公司一点喘息的机会。”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的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寻求合理的方法解决方案。通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逐渐增强了理解,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拿到调解书的李某激动不已:“感谢袁法官的帮助,终于让我能不再为了工资而奔波了!”
“辛苦在所难免,能帮你们解决掉纠纷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认可。”法官袁丽云说道。